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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在黎智案作供 牽出「攬炒巴」劉祖廸在海外亂港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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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在黎智案作供 牽出「攬炒巴」劉祖廸在海外亂港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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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在黎智案作供 牽出「攬炒巴」劉祖廸在海外亂港活動

2024年03月18日 11:33 最後更新:11:49

「黎智英案」從犯證人、「十二港人」之一李宇軒開始作供,披露不少關鍵案情,同黎智英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攬炒巴」劉祖廸等人亦牽涉其中。

李宇軒作供2019年6月底G20峰會前,他與陳梓華眾籌在多國報章登廣告,籲支援港人的反修例抗爭。由於突然帳戶被凍結,為了趕及在G20峰會期間登廣告,李宇軒先動用300萬積蓄墊支,但仍然未足夠應付。

其後陳梓華私訊問他,「錢銀既事使唔使幫手」,並表示「問過啲 uncle 同其他人」可以動用到500萬元,又或可交由他直接安排付款及通知報館。

李宇軒指,當時陳梓華並無提及墊支的人是誰,後來從收據上才得知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以及香港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有付過款。根據控方開案陳詞,兩間公司是由黎智英及助手Mark Simon持有和控制。

由於當時有人認為李宇軒處理「G20全球登報」的眾籌頗為成功,故於2019年7月,將李介紹給一位別名為「攬炒巴」的男子認識(連登網名:「我要攬炒」),李後來知道真實身份為劉祖廸。劉祖廸當時正計劃於英國舉辦眾籌,用作針對「中英聯合聲明」的登報事宜,希望得到李宇軒的協助。

不過,今次的眾籌,同樣遇到阻礙。李宇軒本來打算跟上次一樣,以他的香港銀行戶口收款,但平台表明若要以英鎊結算,必須存入英國當地銀行戶口。今次伸出援手的人叫Jack Hazelwood,和李宇軒在Telegram輾轉認識後,借出自己的英國銀行戶口作眾籌結算之用。

這個Jack Hazelwood是英國人,與黎智英同樣有關聯。Jack Hazelwood是《蘋果日報》專欄作家,早在2016成立了一個叫做「Brits for Hong Kong」的非政府組織,聲稱「旨在從英國倫敦關注香港情況」。

公開資料顯示Jack Hazelwood曾在2020 年 10 月 10 日,於《蘋果日報》撰寫題為「香港警方引誘 12 名青年 陷入地獄」的文章,表示《蘋果日報》獨家披露飛行跟蹤器數據,顯示政 府飛行服務隊跟蹤載有 12 名港人的快艇到內地水域,暗示港府「安排」 「十二港人」在偷渡台灣期間被廣東海警截獲。

至於供詞中提到的劉祖廸就較為名,其「海外戰線」戰績「頗豐」。

由2019年起,劉祖廸就不斷透過各種途徑呼籲國際制裁香港,對於幕後大水喉黎智英,他亦相當落力聲援。

2019年12月,「Stand With Hong Kong」與「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共同編製建議制裁名單,聲稱將該名單交予美國、英國、加拿大等地政府。

2020年11月12日,劉祖廸又於Twitter呼籲歐盟制裁中國,第二年6月17日,就《蘋果日報》高層被捕,劉祖廸於個人Twitter呼籲G7國家制裁中央。兩日後,接受「BBC」訪問,批評香港新聞自由已蕩然無存,呼籲外國政府對中國實施強硬制裁。同年10月29日,劉祖廸出席「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羅馬的首次會議,並在會議上要求制裁中國。

2021年11月3日,與「香港監察」主席羅傑斯等人進行網上視像會談,呼籲加拿大政府制裁香港官員。11月20日,劉祖廸高調接受《大紀元》專訪,披露其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所籌辦的反政府行動,包括全球登報、策劃集會、編寫制裁名單等,揚言將繼續推動國際遊說、國際動員,希望透過國際力量打擊中國經濟,迫使中央滅亡。2022年6月4日,在捷克展出「國殤之柱」的活動上,劉祖廸指國際社會可考慮以制裁手段打擊中國。

劉祖廸亦多次公開呼籲國際社會施壓,要求釋放黎智英。2021年12月9日,發表題為「The Uphill Battle for Freedom of Expression」的公開信,表示支持《蘋果日報》及要求釋放黎智英。2022年12月15日,於 Twitter 呼籲英國外交部採取行動釋放黎智英。2023年5月16日,劉祖廸又以《棱角》董事名義,參與由「無國界記者組織(RSF)」發起的全球媒體人聯署,公開要求立即釋放黎智英。

高人話從案情披露,可見這些海外亂港分子,與黎智英關係非淺。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繼續講吓,涉 2019年12.8遊行於灣仔放炸彈及槍手埋伏殺警,首度引用反恐條例起訴的「屠龍案」, 14名被告中佔大多數、9人獲罪。昨日講過案中主犯吳智鴻,而另一關鍵人物,「屠龍小隊」領導人黃振強。控方開案陳詞指,黃振強為「屠龍小隊」隊長,早在此案開審前已認罪。

黃振強於2019 年 6月12日受朋友邀請參與612遊行,並有份提供物資、設置路障。直至同年元朗發生 7.21 事件,黃辭職以「前線勇武示威者」身分參與示威行動,並經Telegram 和網上討論區尋找「家長」、「金主」募集資金。

綜合多人證供,「屠龍小隊」的前身是「荃灣示威群組」,黃於2019年7月一場尖沙咀示威期間認識其中一名被告,後獲邀加入群組。後因為一場「三罷」示威,有示威者在荃灣遭斬傷,群組中有人「起底」找出施襲者為黑社會、活躍於二陂坊一帶。

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後,有示威者在二陂坊「裝修」商舖。(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後,有示威者在二陂坊「裝修」商舖。(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到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警方出動真槍和水炮車驅散示威者後,之後群組有人呼籲示威者殺入二陂坊「裝修」(即損毀)商舖,事件引來迴響,更有傳媒報道,群組中有人認為「起咗朵應該改返個名」,後改名為「屠龍」,喻意「警方嘅速龍小隊都可以屠」。「屠龍小隊」遂正式成立,並開設新Telegram通訊群組通訊。

黃作供時,自稱獲隊員「推舉」為隊長,因他較有「財力」,曾任地盤工人,略有積蓄,曾動用約 5 萬元補貼隊內用膳、裝備等開支。之後「屠龍小隊」的行動均由黃部署和指揮,又會代表「屠龍小隊」向「金主」、「家長」籌集資金,援助成員,又曾以「屠龍」名義接受傳媒訪問,更開設TG頻道「育龍」,發放文宣籌集資金,款項都由他管理。

綜合黃的口供,殺警計劃的同謀者是吳智鴻,而黃於2019年元朗 7.21 事件認識吳,當時有人在TG「公海」擬發起復仇行動,黃私訊聯絡吳。之後,吳邀黃出席有彭軍壕、「金主」大嚿等人的聚會,當時吳曾提及引入真槍實彈、安排軍訓等。9 月吳邀黃振強出席科大舉行的「勇武派」會議,當時吳提出示威者與警方的武力不對等,提出示威者應主動出擊,引入軍火,並提倡勇武前線合作,用軍火射殺警察。

黃振強於元朗 7.21 事件認識吳智鴻,之後有人發起「復仇」行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振強於元朗 7.21 事件認識吳智鴻,之後有人發起「復仇」行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亦在該聚會中認識其他勇武派及一名叫「老虎仔」的人,之後「屠龍小隊」在示威中使用的汽油彈均由「老虎仔」提供,100 支汽油彈索價約 10 萬元。黃又供稱,「屠龍」平均每次示威會使用約 100 支汽油彈。

其後於9 至 11 月,吳智鴻籌劃台灣軍訓、搜羅槍械、試製炸藥、試槍等,都與黃振強商議人手安排。黃振強也曾供稱,吳智鴻邀請「屠龍」派人去台灣軍訓。後有示威者被警方開槍擊中,吳亦曾聯絡黃於10月1日用槍攻擊警察,後計劃剎停。 到11月,吳號召到西貢試槍,著「屠龍」派人出席,當時黃振強指自己在中大衝突中受傷,遂只派其他成員出席。

而在11至12月初,兩人則構思及籌備如何執行計劃。據黃供稱,試槍後,吳把一支槍及部分子彈交給一名「屠龍」成員轉交給他,之後「屠龍」內部曾開會匯報試槍情況及商議如何處理槍械。黃振強與吳智鴻會面期間,吳向他透露有人正製炸藥,約為 20 公斤,而「屠龍」成員就負責「引警方出嚟」,又要求他統籌其他勇武派。

黃之後又出錢跟其他「屠龍」成員到泰國旅行「紓壓」。黃供稱,2019 年 10 月他仿傚其他政治團隊,籌集資金維持「屠龍」運作。

11月6日於TG「育龍」頻道成立,在一個月後就籌得約 30 萬元,而眾籌所得款項全數由黃管理及決定如何使用,黃分別以匯豐、泰國銀行及賽馬會戶口「入數」 ;「育龍」也曾發放文宣,如「2019 屠龍小隊精華片」,助吸引捐款。

黃振強在灣仔展鴻大廈「安全屋」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振強在灣仔展鴻大廈「安全屋」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本身並無參與到台灣軍訓、西貢試槍等行動,但他作供時提及打算在「殺警計劃」後全隊「著草」到台灣,指吳智鴻可提供百多萬元支援。

庭上證供提到,灣仔展鴻大廈12樓A室為「屠龍小隊」的「安全屋」,隊長黃振強供稱於2019年12月7日與隊員在屋內就翌日(即計劃實施爆炸及殺警的12月8日)的「大行動」開會。12月8日清晨,黃振強等在「安全屋」內被捕,被搜出黑色頭盔、面罩、防彈背心及膠盾等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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