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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香港維護國安之路 鄧炳強:面對抹黑不能被動坐等、要及時到位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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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香港維護國安之路 鄧炳強:面對抹黑不能被動坐等、要及時到位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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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香港維護國安之路 鄧炳強:面對抹黑不能被動坐等、要及時到位反擊

2024年04月12日 13:52 最後更新:14:01

23條落地生效,補齊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的短板。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接受內媒《今日中國》專訪,講述香港是如何在「風雨如晦的鬥爭中」探索出來一條維護國安之路,以及香港在新安全格局下可作出的貢獻。

過去的幾年,香港經歷了局勢動蕩變化的陣痛。2019年以來,補齊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短板更成為鄧炳強工作的重心。「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鄧炳強說,港版「顏色革命」令大家都深刻認識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

中共二十大報告提出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鄧炳強表示,當前世界格局變化加速演進,香港作為一個高度開放的國際都市,未來的發展無疑會面臨更多的風險挑戰。只有助力加快構建新安全格局,把香港的發展建立在更加安全和可靠的基礎上,才能真正幫助香港輕裝上陣,集中精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

「高水平的安全意味着許多領域協同推進,要避免出現『木桶效應』。」「木桶效應」也稱短板效應,鄧炳強解讀,國家安全體系的健全、維護國家安全能力的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提高和社會治理體系的完善,都是構建新安全格局的題中之義。鄧炳強亦在訪談中,逐一介紹每個板塊的工作。

近年來,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機制逐漸健全,香港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也更加完善,《國安條例》的落地生效,進一步堵塞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補齊了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的短板。

鄧炳強特別提到「應變反駁隊」的工作,認為有力回擊了美西方國家、反中亂港分子等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及條文內容的詆毀,「面對這些刻意的抹黑,我們不能被動坐等,而是要主動反擊。反擊一是要及時,二是要到位,清晰地向香港市民解釋明白。」

鄧炳強表示,之前面對美西方國家的抹黑,特區政府亦會及時澄清,但發現這還遠遠不夠。「特別是第23條立法,因為它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還是一個政治問題。政治問題不能單從法律層面去解決的,也要從政治層面去解決。」

因此,特區政府今次吸取了過去的立法經驗,發現除了要把法例條文解釋好,及時反駁一些刻意的抹黑也非常重要。「哪個人哪句話說錯了,實際情況是什麼樣,這些人背後的意圖又是怎樣,我們說清楚,市民就明白了。」

隨著《國安條例》刊憲,「應變反駁隊」即將光榮完成歷史任務。鄧炳強表示,這種主動及時反擊的經驗值得借鑑。「基本上每一個政府部門都可能面對一些誤解或刻意的抹黑。對於誤解我們需要去解釋,而對於刻意抹黑,我們要主動反擊。」

鄧炳強亦強調,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亂,當前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主要有三方面,包括本土恐怖主義、外部勢力干預,以及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對特區政府的抹黑。「我們體系化推進國家安全工作,採取了許多配套舉措,就是為了應對和解決這些未來的安全風險,保障香港的安全穩定。」

鄧炳強指,在中美博弈大背景下,外部勢力往往會向國家最薄弱處出手。「香港不能成為國家在安全方面的短板。在港做好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實現高水平安全,這既是為香港,也是為民族和國家。我們將不懈努力,為構建新安全格局貢獻香港力量。」

專訪全文:

https://mp.weixin.qq.com/s/1Vy9rZN2OSU_RiZeXSg03g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繼續講吓,涉 2019年12.8遊行於灣仔放炸彈及槍手埋伏殺警,首度引用反恐條例起訴的「屠龍案」, 14名被告中佔大多數、9人獲罪。昨日講過案中主犯吳智鴻,而另一關鍵人物,「屠龍小隊」領導人黃振強。控方開案陳詞指,黃振強為「屠龍小隊」隊長,早在此案開審前已認罪。

黃振強於2019 年 6月12日受朋友邀請參與612遊行,並有份提供物資、設置路障。直至同年元朗發生 7.21 事件,黃辭職以「前線勇武示威者」身分參與示威行動,並經Telegram 和網上討論區尋找「家長」、「金主」募集資金。

綜合多人證供,「屠龍小隊」的前身是「荃灣示威群組」,黃於2019年7月一場尖沙咀示威期間認識其中一名被告,後獲邀加入群組。後因為一場「三罷」示威,有示威者在荃灣遭斬傷,群組中有人「起底」找出施襲者為黑社會、活躍於二陂坊一帶。

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後,有示威者在二陂坊「裝修」商舖。(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後,有示威者在二陂坊「裝修」商舖。(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到8月25日荃葵青大遊行,警方出動真槍和水炮車驅散示威者後,之後群組有人呼籲示威者殺入二陂坊「裝修」(即損毀)商舖,事件引來迴響,更有傳媒報道,群組中有人認為「起咗朵應該改返個名」,後改名為「屠龍」,喻意「警方嘅速龍小隊都可以屠」。「屠龍小隊」遂正式成立,並開設新Telegram通訊群組通訊。

黃作供時,自稱獲隊員「推舉」為隊長,因他較有「財力」,曾任地盤工人,略有積蓄,曾動用約 5 萬元補貼隊內用膳、裝備等開支。之後「屠龍小隊」的行動均由黃部署和指揮,又會代表「屠龍小隊」向「金主」、「家長」籌集資金,援助成員,又曾以「屠龍」名義接受傳媒訪問,更開設TG頻道「育龍」,發放文宣籌集資金,款項都由他管理。

綜合黃的口供,殺警計劃的同謀者是吳智鴻,而黃於2019年元朗 7.21 事件認識吳,當時有人在TG「公海」擬發起復仇行動,黃私訊聯絡吳。之後,吳邀黃出席有彭軍壕、「金主」大嚿等人的聚會,當時吳曾提及引入真槍實彈、安排軍訓等。9 月吳邀黃振強出席科大舉行的「勇武派」會議,當時吳提出示威者與警方的武力不對等,提出示威者應主動出擊,引入軍火,並提倡勇武前線合作,用軍火射殺警察。

黃振強於元朗 7.21 事件認識吳智鴻,之後有人發起「復仇」行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振強於元朗 7.21 事件認識吳智鴻,之後有人發起「復仇」行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亦在該聚會中認識其他勇武派及一名叫「老虎仔」的人,之後「屠龍小隊」在示威中使用的汽油彈均由「老虎仔」提供,100 支汽油彈索價約 10 萬元。黃又供稱,「屠龍」平均每次示威會使用約 100 支汽油彈。

其後於9 至 11 月,吳智鴻籌劃台灣軍訓、搜羅槍械、試製炸藥、試槍等,都與黃振強商議人手安排。黃振強也曾供稱,吳智鴻邀請「屠龍」派人去台灣軍訓。後有示威者被警方開槍擊中,吳亦曾聯絡黃於10月1日用槍攻擊警察,後計劃剎停。 到11月,吳號召到西貢試槍,著「屠龍」派人出席,當時黃振強指自己在中大衝突中受傷,遂只派其他成員出席。

而在11至12月初,兩人則構思及籌備如何執行計劃。據黃供稱,試槍後,吳把一支槍及部分子彈交給一名「屠龍」成員轉交給他,之後「屠龍」內部曾開會匯報試槍情況及商議如何處理槍械。黃振強與吳智鴻會面期間,吳向他透露有人正製炸藥,約為 20 公斤,而「屠龍」成員就負責「引警方出嚟」,又要求他統籌其他勇武派。

黃之後又出錢跟其他「屠龍」成員到泰國旅行「紓壓」。黃供稱,2019 年 10 月他仿傚其他政治團隊,籌集資金維持「屠龍」運作。

11月6日於TG「育龍」頻道成立,在一個月後就籌得約 30 萬元,而眾籌所得款項全數由黃管理及決定如何使用,黃分別以匯豐、泰國銀行及賽馬會戶口「入數」 ;「育龍」也曾發放文宣,如「2019 屠龍小隊精華片」,助吸引捐款。

黃振強在灣仔展鴻大廈「安全屋」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振強在灣仔展鴻大廈「安全屋」被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黃本身並無參與到台灣軍訓、西貢試槍等行動,但他作供時提及打算在「殺警計劃」後全隊「著草」到台灣,指吳智鴻可提供百多萬元支援。

庭上證供提到,灣仔展鴻大廈12樓A室為「屠龍小隊」的「安全屋」,隊長黃振強供稱於2019年12月7日與隊員在屋內就翌日(即計劃實施爆炸及殺警的12月8日)的「大行動」開會。12月8日清晨,黃振強等在「安全屋」內被捕,被搜出黑色頭盔、面罩、防彈背心及膠盾等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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