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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教導我們人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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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教導我們人權標準

2024年04月26日 23:33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30

正當美國和英國仍然就香港23條立法喋喋不休之際,他們國內就出現了一道又一道的美麗風景線。

第一,美國校園的反戰浪潮。拜登政府被巴以戰爭搞到焦頭爛額頭,亟欲將注意力轉到烏克蘭戰場,到處質疑中國支援俄羅斯。可惜這個轉移注意力的政治操作不太成功,美國國內特別是大學校園之內,燃起了暴烈的反戰之火。最近一個星期,美國的名校爆發大規模的示威浪潮,大量學生不滿以色列在加沙的戰爭,導致嚴重的人道主義危機,在校園內紮營抗議。由於美國國內猶太勢力強橫,策動政客連番向大學施壓,大學紛紛出招清場,結果就爆發一波又一波的衝突。這兩星期先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開始,警方進入校園拘捕示威學生,導致數百個哥大的老師及教職員也出來抗議,要求釋放學生。

接著南加州大學都出現清場事件,洛杉磯警方在4月24日在南加校園逮捕了數十名示威者。據傳媒報道,數百個學生在校園抗議,其實相對和平,學生高舉寫著「自由巴勒斯坦」、「停火」和「沒有學費就沒有戰爭」等標語。到洛杉磯警方介入清場時,只有100多人留下,對抗場面亦不算激烈,沒有太多暴力發生,只有個別事件例如學生將一樽蒸餾水掟向警察防線,其餘抗議者基本上在示威過程保持和平。

當然,南加大的學生並沒有香港2019年校園示威那樣,示威者在大學製造數以千計的汽油彈,用汽油彈襲擊警方,並且用弓箭射擊警察。但美國的和平示威者照樣被警方拘捕。 

美國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曾經指香港的示威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現在這道美麗的風景線,就在美國全國大學校園遍地開花。美國警察火速清場,學校配合停止上實體課,全面改為上網課, 為何不見到美國有譴責「警暴」的聲音?如果套用美國同一標準,香港可以考慮制裁美國的高官,起碼要禁止洛杉磯警察首長入境香港。

第二,英國將難民轉送盧旺達。如果講侵犯人權程度,美國的緊密盟友英國就更加離譜了。英國在本周決定要將非法移民遣送到盧旺達,周一(4月22日)經過上下議院馬拉松式8小時辯論後,通過「盧旺達計劃」。這個拖延了兩年的遣送非法移民計劃,終於獲得通過。

「盧旺達計劃」最早是由英國前首相約翰遜提出,並在2022年4月和盧旺達政府達成協議,英國將部分非法入境的難民轉送到盧旺達,英國政府預付1.2億英鎊,由盧旺達處理這些難民。計劃之後得到兩任首相卓慧思和辛偉誠支持,但遭到國內外廣泛反對,指計劃嚴重侵犯人權。當時英國已經如箭在弦,在2022年6月要將難民押去機場,準備送往盧旺達,但最後一刻歐洲人權法庭叫停了盧旺逹計劃,阻止了飛機起飛。

之後英國政府一直在各級法院打官司,但最後被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計劃不合法,理由是盧旺達並非安全的第三國,而且難民很可能會被遣送回母國。不過,辛偉誠並沒有把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放在眼裏,並表示政府會繼續推進這個計劃,由他擔任首相的一刻開始,就全力推進計劃,最後將法案提上國會。但在國會冗長的辯論當中,關心的主要不是人權問題,而是計劃太貴。

反對黨工黨攻擊盧旺達計劃,理由是費用太高,每遣送一名非法移民,當初預計要花17萬英鎊。而早在2022年,非法進入英國的移民人數已超過4.5萬人,考慮通脹等因素,英國政府在未來5年,要花費高達3.7億英鎊,才能夠將1%的非法移民送走,要全部送去盧旺達就需要370億英鎊,可以說是天文數字。英國人關心預算多於人權,相當現實。

想當年香港還在英國殖民統治之下,指令香港做「第一收容港」,全面收容越南船民。由歷史事例可見,叫人做事容易,自己做事艱難,雙重標準,莫此為甚。

觀乎美英的人權狀況,他們還好意思對香港的情況指手劃腳,既要制裁香港官員,又說要限制香港官員入境。看看他們的所作所為,就知道什麼是「面皮三尺厚」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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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抗爭的另一個體現

2024年05月16日 19:25 最後更新:21:17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近日鬧出一場風波,結果逼到政府提出修例,要改組社工註冊局。

事緣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制定之後,特區政府在2022年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條例》的附表2。按理社工註冊局應該按機制執行制定守則,定機制,去判斷某個社工申請人的行為,是否屬於危害國家安全。不過,有委員在註冊局會議上,提出討論判別某個申請人有否危害國安的機制時,被大比數否決。

近日《基本法》23條立法之後,有委員提出討論相關的危害國安定義,亦最終被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否決討論。

最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忍無可忍,發帖文炮轟社工註冊局有「5宗罪」,其中特別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條例》附表2之後,至今未採取行動建立機制,禁止被裁定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者成為社工。孫玉菡更不點名批評「陣地社工」陳秀虹本身有暴動控罪在身,仍加入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

一個社工註冊機構,其紀律委員會竟然有涉及暴動罪的人士作為備選委員。陳秀虹的控罪在2020年9月被撤控,律政司在2021年10月提出上訴,需要扣留她的旅遊證件,案件將會在今年底審訊。雖然陳秀虹辯稱她現在未被判有罪,是無案件在身,但是叫一個涉及暴動罪的人加入社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的確是一個很有「創意」的舉動。特別是法例訂明,社工註冊局需考慮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作為判別標準,決定是否容許社工註冊時,這種諷刺味道更加強烈。

社工註冊局可以做出如此出位的行為,而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可以公然和政府對抗,主要和社工註冊局產生的方式有關。現時註冊局由15人組成,8人是由社工選舉出任, 6人是政府委任成員。由於選舉的成員政見一致,其抵制國安法的態度亦相當明顯,所以亦夠膽拒絕在註冊局討論有關如何界定國安法罪名等相關議題,一切由註冊局負責人自行其事。

要了解社工註冊局為何這樣組成,當然要知道香港的歷史變化。

社工註冊局是根據 1997年6月6日生效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而成立。在英國殖民統治的年代,百多年都將管治權力控制得嚴嚴實實,但是在臨近過渡的十多年,就大量放權,將一樣又一樣的政府權力釋放出去,成立大量所謂的法定機構或是公營組織,去行使這些權力。成立社工註冊局就是將掌控社工註冊的權力外判,還容許註冊局財政獨立,等於政府出錢社工自治。所以社工註冊局公然作反,就是27年前英國人撤退之前埋下的炸彈,終於爆破。

勞福局最後提出改組社工註冊局,將人數由15人大增至27人,8席的選舉成員不變,委任成員的由6席增至19席,並要求所有委員上任前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別行政區。簡單來說,由選舉產生佔半數以上委員的社工註冊局將成為歷史。新註冊局的成員出身社工專業的人員仍然會超過半數,但是由選舉產生的成員就低於半數,這是終極的撥亂反正措施。

最近政府制定23條立法之後,就泛起一種聲音,認為2019年的事件已經過去,對待當年的人和事,都適宜寬鬆處理。但是自由往往和自律相隨,看著社工註冊局委任涉及暴動罪的人加入紀律委員會,就知道叫人自律十分困難。靠他們去自律,他們永遠想馬上翻篇,從頭來過,繼續抗爭,搞到政府被逼出手,的確與人無尤。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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