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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駐港公署批外國政客詆譭中央對港政策 妄圖包庇反中亂港分子

政事

黎智英案 | 駐港公署批外國政客詆譭中央對港政策  妄圖包庇反中亂港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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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駐港公署批外國政客詆譭中央對港政策 妄圖包庇反中亂港分子

2024年01月03日 16:56 最後更新:18:43

外交部駐港公署1月3日發表聲明表示,强烈不滿和堅决反對所謂「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個別英國反華政客、歐洲議會議員妄議香港特區法院依法審理黎智英案,極力詆毀中央對港政策和香港國安法,大肆叫囂對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官員進行制裁等。

公署指出有關政客妄圖包庇反中亂港分子、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公然踐踏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不得人心,注定落敗。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公署指出,黎智英是反中亂港事件主要策劃者、參與者和幕後推手,作為外國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明目張膽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心甘情願充當外國勢力「以港遏華」政治工具。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香港司法部門公正審案,依法辦案,合理合法,得到社會民眾廣泛支持與贊賞。一些反華政客和機構罔顧事實,顛倒黑白,頻頻借有關案件說事,攻擊抹黑香港人權法治,妄圖煽動對華遏壓,其政治用心昭然若揭,虛僞面目世所共睹。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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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强調,法治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石。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年來,香港社會重回正軌,政治氣象煥然一新,香港市民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在更加安全的環境中得到更好保障。這些反華政客熱衷於玩政治操弄的鬼蜮伎倆,改變不了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進步的認可和信心,改變不了香港的法治環境和社會秩序,改變不了我們維護「一國兩制」和國家安全的堅定决心。

公署重申,西方一些政客「逢中必反」「逢港必鬧」,一邊喊著尊重法治精神和司法獨立,一邊做著干預香港司法公正的卑劣勾當。公署敦促這些反華政客認清現實、擺正位置,立即停止包庇美化反中亂港分子的不端行徑,立即打消干預中國內部事務的不良企圖,否則必將自毀形象、自取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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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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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到羈留所探訪陳梓華 以電腦錄取口供

2024年05月17日 18:10 最後更新:18:1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7日進行第七十八日聆訊。證人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續出庭作供,指他於2022年11月9日及10日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並由其下屬替陳錄取了共6頁的口供。辯方提出,警方探訪從犯證人張劍虹及陳梓華時,不斷說服他們成為控方證人,惟法庭質疑辯方在盤問張劍虹及陳梓華時,只「提問」,並無「指出」等字眼。辯方申請暫停盤問黎國勇,案件押後至5月20日(周一)續審。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續盤問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黎早前提到在2022年8月11日至11月9日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14次,與陳梓華會面約670分鐘。

辯方展示黎國勇的記事冊,當中顯示黎在2022年11月9日早上10時前往羈留所,下午4時至5時15分探訪陳梓華。黎國勇在2022年11月10日早上10時,與下屬再度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記事冊寫他們在下午3時50分到達,辯方質疑黎為何需用5小時才到達羈留所,黎解釋他在下午3時50分已身處羈留所。

黎國勇指下屬替陳梓華錄取了共6頁紙口供 

辯方再展示調查報告,提到黎在2022年11月9日下午4時05分至5時15分,與下屬到羈留所1號會見室與陳會面,期間提及陳梓華生活近況,並作風險評估。黎在2022年11月10日早上11時至下午3時45分,與下屬到羈留所會見室與陳會面,並由其下屬向陳錄取共6頁的口供。

黎國勇稱,當日他與其下屬受指派向陳梓華錄取口供,兩人到會議室後,其下屬向陳梓華錄取口供時以電腦記錄,陳梓華有在口供紙簽署。

辯方表示,控辯雙方經討論及協商後,決定暫停盤問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要求案件押後至5月20日(下周一),以讓辯方重新考慮盤問方向。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質疑辯方盤問證人時只「提問」非「指出」

辯方另指,早前黎國勇的供詞提到他在2021年11月11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張劍虹,現時控方正向懲教署職員索取有關紀錄。法官質疑,辯方為何需要有關紀錄,辯方於陳梓華出庭作供時已指出警方探訪期間曾經談論證供,當時陳已否認。

辯方稱,他們欲指出警方探訪張劍虹及陳梓華時,不斷說服他們成為控方證人。惟法官質疑,辯方早前在盤問兩人時,並無提出指導(coaching )、捏造 (fabrication) 及排練(rehearsing)證供等字眼。辯方指,曾提出「游說(persuade)」等字眼。惟法庭指,辯方當時只是「提問」,沒有「指出」。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七日聆訊中,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就《蘋果》工作平台Slack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接受盤問, 三名法官經考慮後,否決辯方申請,認為黎一方在本案開審前已有機會取得Slack平台紀錄,且黎本身亦是Slack用戶及相關群組成員,不可能對Slack不知情,且開審前辯方已有長達2年多作準備,理應可更早取得Slack相關紀錄,法官認為若容許辯方重召張劍虹出庭作供,將不符合司法公正原則;另證人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承認把判詞交給張劍虹後,與其聊天談及「獄中日常」,但否認逾3小時會面是要游說對方做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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