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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專業人士屢見虐兒不報屬情節嚴重 刑罰要具阻嚇力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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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玉菡:專業人士屢見虐兒不報屬情節嚴重 刑罰要具阻嚇力

2024年05月04日 10:05 最後更新:12:30

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條例針對嚴重虐待兒童個案,日後有法定責任的專業人士如果未有舉報,情節嚴重的話,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孫玉菡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說,「情節嚴重」意思是該專業人士經常接觸或長時間見到懷疑受虐兒童,理應多次發現虐兒情況,但未有舉報,則需要判以嚴厲懲罰;相反舉例如果只見過受虐兒童一次,或傷勢被衣服遮蓋,難以即時察覺或判斷,則未必屬於情節嚴重個案,因此需要視乎情況而定。他強調,法例希望防止有人忽視責任,因此需要具阻嚇性,如果情節屬於嚴重忽視,法庭可以判處監禁刑罰。

孫玉菡說,所有納入法例的專業人士均有培訓指南,涵蓋社福、教育及醫療三大界別,當局會針對不同情景提供指引,要求專業人士獨立做判斷。他又指,參考不同地方經驗,增設舉報機制後,個案數字將會增加,但不希望有太多濫報,條例將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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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續審強制舉報虐兒 政府指如涉粗心或不小心情節可用簡易程序

2024年05月18日 13:21 最後更新:13:40

政府就《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提出修正案,加入新免責辯護條文,容許指明專業人員向法庭以合理辯解為理由,不作出舉報;就指明專業人員強制舉報虐兒的條文,政府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建議引入「兩級制」刑罰制度,一經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

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早上繼續審議相關條文,工聯會梁子穎問到,律政司如何劃分使用簡易或公訴程序,認為界線模糊,令專業人員擔心誤墮法網,面對監禁刑罰或吊銷牌照。

民建聯郭玲麗問到,如果有教職員以為另一專業人員已舉報,法定責任誰屬;政府會否向相關機構提出,制定清晰的舉報程序指引避免漏報。新民黨黎棟國說,如果刑罰太重,可能引致大量濫報,令條例草案目標越走越遠和背道而馳,因此支持當局現時計劃分為兩級檢控程序。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說,專業人員純粹誤以為對方已舉報並非合理豁免理由,又指如果只涉及粗心或不小心情節,可考慮引用簡易程序。

律政司代表補充說,如果專業人員察覺有嚴重虐兒情況,但因疏忽未有舉報,可考慮引用簡易程序;檢控科人員在引用簡易或公訴程序時,需要審視證據和個別案件情況再作決定,難以一概以論,根據《檢控守則》,需要考慮可判處最高罰款、對公眾重要性和整體案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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