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網傳為內地影星張鐵林舉行「坐床儀式」的白瑪奧色法王,被內地宗教界質疑不正宗兼爆出法王係港人,事件搞到沸沸揚揚。
今日有新發展,白瑪奧色發聲明致歉並辭去所有職務銜頭⋯搞到Ariel都唔知佢仲係咪法王?!成件事變成一個笑話,睇睇新京報報道
「法王」發聲明否認「坐床」 辭職斬孽緣
今天上午,因幫張鐵林舉行「坐床儀式」而備受爭議的白瑪奧色「法王」在其個人微博發聲明致歉,並稱從即日起辭去所有職務、頭銜、榮譽和認證,「潛心修行、利樂有情」。11月30起,新京報(微信公號ID:bjnews_xjb)連發7篇獨家報道,質疑白瑪奧色(吳達鎔)的「活佛」身份,並調查其是否通過宗教牟利。今日白瑪奧色發佈的這份聲明,是其遭受質疑以來的首次公開回應。
在聲明中,白瑪奧色否認了他為張鐵林舉辦的是「坐床儀式」。他說,該活動的全稱是「慶祝國慶66週年護國息災無量壽佛千供祈福法會」。舉辦該法會,是為了「祈請諸佛菩薩慈悲加持,祖國統一、民族團結、國家富強、人民幸福」,並無「活佛坐床」的內容。
但白瑪奧色在微博上曾轉發引發爭議的視頻,該視頻片頭字幕中,有明確的「坐床」字眼。如果不是「坐床」,那視頻中的內容是什麼?白瑪奧色在聲明中沒有提及此事。
白瑪奧色表示,身為一個瑜伽士,他「始終維護並尊重國家宗教政策」,因他本人「轉世認證」而引起的教派內外和信徒以及社會大眾的不滿與質疑,使公眾因此對佛教產生誤解,他表示深深歉意。在聲明中,他同時也向受此事影響的人士致歉。
白瑪奧色旗下的「香港佛教文化產業有限公司」也同時發佈聲明,稱白瑪奧色與該公司十餘年來堅決擁護「一國兩制方針」,致力於增進各地佛教文化交流,開展佛教文化慈善工作,為「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世界和平,貢獻綿薄之力」。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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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屠龍案」中擔任「槍手」角色的蘇緯軒,承認串謀謀殺、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使用槍械及彈藥、意圖抗拒或阻止合法逮捕3罪,最終被判囚12年,是繼主謀吳智鴻及「屠龍」隊長黃振強後,刑期第3重的被告。
法官張慧玲引述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蘇緯軒年僅18歲,被指派成為「邪惡集團」傀儡,量刑時有考慮其年紀,加上蘇求情時提及自己非真心想殺警,曾嘗試以藉口不出席12.8恐襲計劃,但串謀控罪的重點在於各被告之間達成協議,而非協議最終有否執行,故蘇仍有罪。但法官接納蘇緯軒曾嘗試不參與行動,行動前一日仍找藉口推搪,故就串謀謀殺罪以15年監禁為量刑起點;但蘇管有步槍、手槍等,被捕時更曾向警員開槍,幸而沒擊中警員,就兩罪分別以18年及10年為量刑起點,惟他願意擔任控方證人,獲扣減50%刑期,最終判囚12年。
蘇緯軒於2019年12月20日被捕,當時蘇身上攜有Polymer 80半自動手槍,於大埔翠屏花園對出行人路被警員截查時,向警員開了一槍,後被制服拘捕。(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蘇緯軒的大狀求情時又透露,蘇緯軒來自中產家庭,蘇父是跨境商人,蘇緯軒在美國出生,但中三輟學,酷愛打war game,因而結識一名叫蘇翰韜「Stephen」的男子,至2016年發生牽涉本土民主前線的暴動,蘇緯軒跟Stephen討論並同情暴動者,辯方指Stephen因另一案件串謀謀殺罪成,認為蘇緯軒受Stephen影響和利用,承認當時天真幼稚,犯下一生中最愚蠢的過錯。
蘇緯軒的代表大狀求情時指,對蘇的感受很深,因蘇被捕後兩人曾於警署傾談,形容蘇對社會很有熱誠,當時蘇提到社會上有很多問題,就如「危樓一般」。而蘇緯軒還押初期,與父親關係緊張,拒絕父親探訪,後來才態度軟化,父子關係破冰。
按吳智鴻的12.8恐襲殺警大計,蘇緯軒被指派於灣仔高處以長槍射擊警員。計劃夭折後,蘇與女友攜長槍、手槍和彈藥匿藏於大埔一單位。
蘇緯軒是於2019年12月20日被捕,被捕過程更引起軒然大波,當時蘇身上攜有Polymer 80半自動手槍,於大埔翠屏花園對出行人路,與女友、案中另一認罪被告鍾雪瑩同行,當時2名便裝警員上前表明身份時,蘇把槍上膛向2名警員方向開了一槍,其後蘇被制服及遭拘捕,過程中幸未有造成傷亡。
警員後在單位起出長槍等軍火。(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據蘇緯軒在庭上作供指,槍械是由Steven經另一被告陳玉龍轉交給他,他得悉同案其他人士被捕後,自己藏有槍械彈藥,遂在Steven安排下租大埔翠屏花園單位「避風頭」。其後警方在單位內搜出一支長槍,由不同組件改裝而成,某部份是「AR15」,另有60發步槍彈匣、5個30發步槍彈匣、2 個手槍彈匣及避彈衣等。至於手槍,全數配備中空彈。
綜合庭上證供,蘇緯軒在「佔中事件」開始參與討論政治話題,2016年旺角暴動,蘇支持暴動者,Steven想成立一隊人作武力抗爭,蘇成為Steven助手。
2019年Steven認識了2名勇武派,打算用真槍,蘇按Steven指示與吳智鴻等人會面。同年10月1日,因有示威者遭警員槍擊,Steven稱示威者用「實彈對抗」屬「無可厚非」,遂開始構思行動,吳智鴻發起試槍,Steven叫蘇緯軒到場指導,但蘇恐被拉遂在試槍前稱沒空出席。
蘇緯軒辯方盤問時透露了自己對軍火的熟悉,指據以往經驗,他能在500米內擊中人或目標,在外國靶場亦有使用真槍的經驗,但從沒射擊人。
蘇作供時直言,不欲參與行動,但擔心退出「 唔畀警察拉,都一定俾佢(Steven) 搞」,遂打算逃避。12月8日凌晨,蘇私訊吳智鴻稱「無彈」,僅有5個彈匣,以拖延計劃,又指現場環境混亂,無辦法「一槍瞄準後一個慢慢打落去」,又指自己居於將軍澳,過海時會如遇警方路障,認為自己一定被警方搜身。蘇其後又向吳智鴻建議車手在另一地方接他上車,以避免到灣仔「安全屋」集合。
值得一提的是,蘇的女友、前本民前成員鍾雪瑩,即本案被告之一,因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早前已被判囚7年4個月。法官張慧玲判刑指,鍾與12.8計劃無關,涉案槍械亦非由她購買,她只是「跟住男朋友」,認為她只是「愛錯咗人」。
高人話,年輕人想法較簡單和天真,容易受朋輩影響,或因一時激情而陷入死谷,想退出也退出不了,再難翻身。蘇緯軒案發時年僅18歲,被還柙5年至今已23歲,入獄12年,到他出獄時已是30多歲,人生最黃金的十年要在獄中渡過。
高人話,身陷囹圄才懂得反思自己過去如何幼稚、天真、鹵莽,犯下大錯,如今改變人生觀和求學態度,更修補與家人的關係,但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今次判刑可說是一個重大教訓,陷於邊緣的年輕人應更懸崖勒馬,遠離恐佈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