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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一地兩檢」高鐵半廢

政事

無「一地兩檢」高鐵半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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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一地兩檢」高鐵半廢

2015年12月15日 20:57 最後更新:21:21

高鐵的爭議,除了超支以外,便是「一地兩檢」的問題。前一陣子,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曾經表示,如果一地兩檢太富爭議性,可考慮「兩地兩檢」的方案,將中國檢查的關卡設在深圳福田及龍華。不過,特首梁振英認為內地大多數有高鐵的城市,都沒有入境口岸,所以兩地兩檢完全不可行。

首先要了解什麼是一地兩檢。由於香港的高鐵由西九總站出發,直通內地各大城市。所以,最理想的做法,是旅客在西九站內經過香港入境處出境,再通過大陸海關檢查「入境」,當旅客及行李檢驗過關之後,便可乘坐高鐵直前往內地所有城市,不再需要在內地通過入境關卡。一地兩檢的問題是一個法律爭議,如果容許中國海關在香港境內設立檢查站,等同內地執法人員在香港執法,有人認為會影響到香港的高度自治。

據香港政府當年申請高鐵撥款時的估算,至2031年,有六成半乘客,只是來回香港及深圳,其餘三成半會坐高鐵走到國內其他城市。所謂兩地兩檢的方案,對那六成半去深圳的乘客,沒有太大影響,他們在深圳下車後,便進人深圳海關,不會增加很多不便。

但對其餘的三成半乘客的影響便很大了,在兩地兩檢的安排下,他們先要在深圳下車清關,然後拿回行李重新上車,前往其他城市,做成很大的不便,所謂在港上車坐高鐵直通全國的意義便消失了。更重要的是當年前特首曾蔭權,游說議員通過高鐵撥款時,首經承諾高鐵會實施一地兩檢,如果最後不能落實,勢將遭到議員的大力質疑,指政府違背當年承諾,成為不支持高鐵的理由。這變成一個兩難題,實施一地兩檢有議員因為法治問題反對,不實施一地兩檢又有另一些議員指政府違諾、高鐵不方便而反對。

政府明知道有這樣的法律爭議,也嘗試過研究不同的方案。第一,如果要實施一地兩檢,人大常委會要為香港的《基本法》頒布附件,劃出西九高鐵站內一個區域,作為內地人員執法之用。即賦予法理框架,容許內地執法人員在香港執法。

第二,如果不能夠在香港實行一地兩檢,折衷的做法是在旅客進入高鐵車廂以後,由中國海關人員在列車內進行檢查。用這種方法檢查旅客證件,理論上可行。但如何檢查行李,卻沒辦法解決。首先,不能夠在列車上安裝X光機檢查行李。另外也曾探究過能否由中國聘請的保安公司在香港代為檢查行李,透過轉播,把X光照到的影像傳到內地海關,讓內地海關人員遙控執法。不過,檢查行李內是否有違禁品,涉及專業知識和判斷,也需要現場觀察,將這些專業的工作由內地的執法機關,移交一般的保安公司去做,恐怕不能夠達到專業要求。所以,列車檢查,有眾多難關,不易解決。

第三個方案,就是兩地兩檢。但當中最大的問題是那些要去深圳以外的乘客,要花額外時間下車接受檢查,費時失事,至少會令到去廣東省其他地區的旅客會覺得乘坐高鐵與其他交通工具的分別不大,而不選用高鐵,令到整個高鐵的營運效益大打折扣。總論是看完各方案,都只有一地兩檢方式可行,否則高鐵就成為半廢狀態了。

一地兩檢,主要涉及法律爭議,屬理念的問題。其實在外國一些友好國家,就有一地兩檢的安排,如美國的海關人員會在加拿大的多倫多機場內設美國海關,協助飛美國旅客入境美國。通過多倫多機場出境後,已經清關「進入」入美國,可以乘搭不同的航線到達美國不同的城市,抵達當地後也不用接受入境檢查。

只是中港矛盾較多,才有人覺得難以接受。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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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抗爭的另一個體現

2024年05月16日 19:25 最後更新:05月17日 10:46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近日鬧出一場風波,結果逼到政府提出修例,要改組社工註冊局。

事緣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制定之後,特區政府在2022年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條例》的附表2。按理社工註冊局應該按機制執行制定守則,定機制,去判斷某個社工申請人的行為,是否屬於危害國家安全。不過,有委員在註冊局會議上,提出討論判別某個申請人有否危害國安的機制時,被大比數否決。

近日《基本法》23條立法之後,有委員提出討論相關的危害國安定義,亦最終被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否決討論。

最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忍無可忍,發帖文炮轟社工註冊局有「5宗罪」,其中特別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納入《社會工作者條例》附表2之後,至今未採取行動建立機制,禁止被裁定犯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者成為社工。孫玉菡更不點名批評「陣地社工」陳虹秀本身有暴動控罪在身,仍加入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

一個社工註冊機構,其紀律委員會竟然有涉及暴動罪的人士作為備選委員。陳虹秀的控罪在2020年9月被撤控,律政司在2021年10月提出上訴,需要扣留她的旅遊證件,案件將會在今年底審訊。雖然陳虹秀辯稱她現在未被判有罪,是無案件在身,但是叫一個涉及暴動罪的人加入社工註冊局的紀律委員會,的確是一個很有「創意」的舉動。特別是法例訂明,社工註冊局需考慮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作為判別標準,決定是否容許社工註冊時,這種諷刺味道更加強烈。

社工註冊局可以做出如此出位的行為,而社工註冊局主席伍銳明可以公然和政府對抗,主要和社工註冊局產生的方式有關。現時註冊局由15人組成,8人是由社工選舉出任, 6人是政府委任成員。由於選舉的成員政見一致,其抵制國安法的態度亦相當明顯,所以亦夠膽拒絕在註冊局討論有關如何界定國安法罪名等相關議題,一切由註冊局負責人自行其事。

要了解社工註冊局為何這樣組成,當然要知道香港的歷史變化。

社工註冊局是根據 1997年6月6日生效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而成立。在英國殖民統治的年代,百多年都將管治權力控制得嚴嚴實實,但是在臨近過渡的十多年,就大量放權,將一樣又一樣的政府權力釋放出去,成立大量所謂的法定機構或是公營組織,去行使這些權力。成立社工註冊局就是將掌控社工註冊的權力外判,還容許註冊局財政獨立,等於政府出錢社工自治。所以社工註冊局公然作反,就是27年前英國人撤退之前埋下的炸彈,終於爆破。

勞福局最後提出改組社工註冊局,將人數由15人大增至27人,8席的選舉成員不變,委任成員的由6席增至19席,並要求所有委員上任前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別行政區。簡單來說,由選舉產生佔半數以上委員的社工註冊局將成為歷史。新註冊局的成員出身社工專業的人員仍然會超過半數,但是由選舉產生的成員就低於半數,這是終極的撥亂反正措施。

最近政府制定23條立法之後,就泛起一種聲音,認為2019年的事件已經過去,對待當年的人和事,都適宜寬鬆處理。但是自由往往和自律相隨,看著社工註冊局委任涉及暴動罪的人加入紀律委員會,就知道叫人自律十分困難。靠他們去自律,他們永遠想馬上翻篇,從頭來過,繼續抗爭,搞到政府被逼出手,的確與人無尤。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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