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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口罩男護送保釋被告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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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口罩男護送保釋被告離開法庭

2016年02月11日 15:33 最後更新:15:40

年初一晚旺角騷亂事件,警方控告37人參與暴動,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大部份案件已處理,並獲准以現金保釋外出。部分獲准保釋的被告逐一離庭時,每次都由一班口罩男護送,由於人數眾多,每次護送都引起混亂。

大批港大學生、熱血公民成員、其他被告親友及支持者到法院旁聽,並不滿傳媒拍攝,並阻撓拍攝,並大叫覊留中心內的被告「唔好出嚟呀」。支持者與傳媒互相推撞、口角不斷,更不時影響馬路行車,險象橫生。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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