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和游蕙禎打算上訴,被問到上訴理據是什麼,梁頌恆答指人大釋法是無效,以及立法機關事務不能被干預。
問題是梁頌恆可能無睇過判詞,因為區慶祥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梁、游指人大常委會的釋法等如修法,但即使沒有人大釋法,他一樣會這樣判,所以法庭就看不到有需要就人大是否修法的問題作出裁決了。
即是話梁頌恆講的兩大上訴理由之一,根本對錯晒焦。若去到上訴庭話人大釋法無效,上訴庭會話區官講明不是因為人大釋法也會如此判決,所以上訴庭即使同意這個觀點,也不會因此推翻區官的決定。結論是唯有堅持「立法機關事務不能被干預」,仲有得試吓去拗。
政壇八卦友話,從梁頌恆答上訴理由,就知道佢地講話隨意,無經過慎密思考,無怪乎會作出這種宣誓,最後搞到議員都無得做。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