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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見到撐自己的專頁都要報警

政事

林鄭見到撐自己的專頁都要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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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見到撐自己的專頁都要報警

2017年02月10日 15:34 最後更新:15:48

特首選戰中,誰是朋友誰是敵人,很多時不是那麼容易分清,而且幫你變成害你的亦不少,據知林鄭月娥現在就有這樣的煩惱。

FB社交平台上,有一個「We撐林鄭」的Fan page,內容主要是分享各方支持林鄭的訊息,內容對林鄭選舉而言應是正面,至少無傷大雅,但事實不是如此簡單。

這個專頁以贊助形式在FB上推廣,須要向FB付款,情況就如在媒體賣廣告,聽聞林鄭競選辦已報警,說這個專頁不是他們搞的,要劃清界線。

政壇八卦友說,對這個飛來蜢的支持,林鄭要保持距離,皆因它究竟是真的撐林鄭,還是靠害,都搞不清。

選舉事務十分複雜麻煩,未做過的會有很多陷阱搞不清,按現時選舉法例,無論是不是參選人本身的行為,其他人若在媒體花錢賣廣告支持某位候選人,都要計入該參選者的選舉經費之中;若廣告內容有違規,參選人更可能被追究。在網上賣廣告的性質都一樣,因此林鄭辦公室對這個專頁的關注,亦很合理。報警是最好的做法,以顯示自己與此廣告無關,日後若要追究就不要追林鄭了。

這個專頁的真正目的是甚麼,要找到幕後真身才清楚,如果真是想幫忙林鄭的話,如此不熟悉選舉法例,就無疑變成幫倒忙了。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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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網上發文討論殺林鄭 煽惑傷人罪成下周判刑

2024年10月02日 12:43 最後更新:14:03

一名63歲男子在2020年2月於社交平台發布帖文,討論如何殺死時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2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成,押後至下周一(7日)判刑。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辯方提到被告在帖文提出的想法根本沒可能實現,是「天馬行空」,但法官陳廣池認為被告證供不盡不實,他知悉2019及2020年社會示威及暴亂事件,但刻意淡化當時發文的意圖,低估了發文所產生的效應。

法官又提到被告社交平台有700多名朋友,從帖文和留言可見,引伸的討論是延續傷害特首的想法,被告被捕後解釋「輕描淡寫說這是搞笑」,法官認為是簡化了網絡平台的功用及效力。

法官又指出,不能抽空分離犯案時社會氛圍及政治熾熱情況,即使最終沒有人實際犯事,煽惑他人仍屬犯罪。考慮到2019年的社會氛圍,不認為被告是在開玩笑,又指根據當時情況「任何激進行為已經不能視為天馬行空,絕無可能」。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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