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運動完結近一個月,在政改第二輪諮詢開始前,警方開始進行大規模「預約拘捕」,昨日開始通知佔中三子、學聯、學民核心成員,以及最少八名泛民立法會議員等三十多人,要求他們就不同程度的「非法集結」罪行協助調查,並表明相關人士到警署時,警方會即場拘捕。
消息指,警方會按照各人在佔領行動中的角色,再決定所控告的罪名,只要曾參與重要決策、或曾領導佔領區內的義工團隊、物資站等,都會被控「召集及組織非法集結」、「煽動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三條罪名,佔中三子、雙學八名核心成員及新民主同盟范國威會被控這三項較重罪名。另外如曾「站台」指示示威者行動,就會被控「煽動非法集結」及「參與非法集結」兩項罪名,其餘七名泛民議員應會被控這兩宗罪。
政界人士分析,警方這次做法堅定但斯文。堅定在於快速拘捕,警方可以選擇行動時機,不一定要現時去做,拖兩三個月都得,但如今不怕在政改第二輪諮詢前開始預約話拘捕,即是對政改諮詢都不存厚望,不怕影響氣氛,因為本來都無氣氛。但警方不上門拉人,預約到警署助查,講明會拘捕,也屬斯文手法。
政界人士認為,暫時所見警方的行動未算太強硬,主要看最後拘捕人數和檢控的罪名。若檢控數以百計甚至上千人,就算大範圍追究,如果主要拉一百幾十人,而這些人明顯是煽動者或組織者,就只屬小範圍追究,目前似乎是追究小範圍的可能性多一點。
另外暫時聽聞政府意圖檢控的罪名最重的只是「召集及組織非法集結」,這不算重罪。更嚴重的是煽動叛亂罪,煽動叛亂罪源於英國普通法,現時《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10條是把1938年的煽動罪條例修改編入。學聯當日呼籲包圍政總的行為,理論上可以告更嚴重的煽動叛亂罪名,當然告了是否告得入是一個問題,但若果根本不告此等較重罪名,政府檢控時已經留手。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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