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4子女剛產子的無業婦周妙玲(32歲),前年以介紹工作給女清潔工為由,再藉詞為其子報讀經紀課程及協助其內地孫來港,以及訛稱中介人被捕,要求女工5度支付保釋金;再稱中介人為了「報答」清潔工多次付保釋金,故送贈單位,要求女工支付物業雜費,共騙去女工近10萬元。周早前承認14項欺詐罪,但因入院8日產子而缺席判刑,周今現身東區裁判法院。

周妙玲(左)。資料圖片

周妙玲(左)。資料圖片

辯方又解釋,被告缺席與感化官的會面因她與前夫所生的6歲女兒及3歲兒子發燒。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2月31日判刑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聞訊後情緒激動稱「可唔可以唔還柙,我BB點算?律師,你幫我求吓情」,「法官你可唔可以俾次機會我,唔係我會死,我個傷口好痛!」。裁判官最後維持還押決定,並指會派社署職員進行家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