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一歲律師行女文員涉嫌虧空公款逾一百五十萬元,為不足三十歲的年輕執業大律師繳交其寓所及大狀辦事處的租金,爆出法律界「姊弟戀」!據悉男事主是金牙大狀清洪徒弟,他已於上周一主動向清洪請辭,並同意將涉事的逾百萬元款項,交回有關律師行。
日前有報道指,律師行女文員林玉明上月中被捕,她於盧王徐律師事務所任職二十一年,今年九月被律師行揭發盜用逾一百五十萬元公款,差不多全部轉入一名年輕大狀戶口。據悉她涉冒簽逾三十張支票,部份支票直接為一名年輕男大狀支付其大律師辦事處和寓所的租金,又為他負擔每月購物卡數。
《頭條日報》深入調查,據悉事件中的男事主,是資深大狀清洪的徒弟。他原在香港大學修讀會計學士,後在英國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再回到港大取得法律專業文憑,至二○一二年正式成為執業大律師。目前仍在清洪的大律師辦事處工作,但他已於上周一請辭,將過檔另一家大律師辦事處。
作為大律師辦事處龍頭(Chamber Head)的清洪,正在奧地利度假,他向《頭條日報》表示,涉事男大狀上周一主動向他請辭,將於本月三十一日最後一天在其大律師辦事處上班。清洪強調,涉案的三十多張支票中,其中兩張支票用於支付大律師辦事處的租金,全由公司秘書收取,其大律師辦事處其他大狀均不知情。
警方追查男女事主的銀行戶口,揭發林玉明自去年六月起不斷為男大狀提供金錢,有人在取得款項後,即以網上轉帳繳付卡數或提款。林玉明已被解僱,被捕後獲准保釋候查。據報,她向警方堅稱涉事大律師對竊款一事全不知情,也不願披露兩人關係。
被虧空公款的律師行,已向男大狀發律師信,要求退還總額逾一百零六萬元的款項,否則訴諸法庭。據報,該名大狀重申對竊款全不知情,但由於他從林玉明取得有關款項,故同意退還。
過去十五個月變「人肉提款機」的女文員林玉明,在法律界頗出名,她在涉事的律師行專責刑事及民事遺產案件,數年前因工作關係認識該名年輕大狀。據法律界中人稱,該大狀以「家姐」稱呼林玉明,雙方來往甚密,而兩人多次結伴歐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