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20多年前在觀塘海濱工業大廈爆竊,並與警爆槍戰的悍匪,在潛逃21年後回港自首。今被判入獄15個月,在扣除假期後獲釋。
10名悍匪於93年帶齊工具到觀塘榮業街海濱工業大廈爆竊,與埋伏警員爆發槍戰。當中5人被捕,5人逃逸。其中5人早年因承認或被裁定串謀搶劫等罪罪成,被判監5至7年。
而其成功逃走的其中一名匪徒馬漢光(54歲),潛逃21年後今年突然前往警署自首,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物品罪,法官以監禁18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認罪減刑至判監15個月。據了解,被告早前已還柙9個多月,扣除公眾假期後,坐牢約4至5月便會獲釋。法官直指被告雖然自首,但因潛逃而得到好處。
控方庭上指與被告錄取口供的警員現已逝世,其餘與案有關的警員因事隔多年,未能記得案發情況,控方僅依賴4份被告的口供作出檢控。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年老患病的母親勸告,及其子不肯與他說話,於是決心自首。他曾兩次分別到警署及向街上巡邏警員自首,惟警告聽到他自稱20多年前犯案,均以「唔好玩啦」及「走啦」等理由打發他,直至嘗試第3次,他才於今年6月成功自首。而案中仍有4名被告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