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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記者高瑜失蹤 港記協籲中國政府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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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記者高瑜失蹤 港記協籲中國政府交代

2014年05月03日 18:01 最後更新:18:01

內地記者高瑜失蹤第十天,香港記協、香港外國記者會及獨立評論人協會,發表聯合聲明,呼籲中國政府,應盡快採取適當措施,調查高瑜下落,及通知她的家人及社會有關調查結果。

失蹤內地女記者高瑜(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失蹤內地女記者高瑜(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記協主席岑倚蘭(資料圖片)

記協主席岑倚蘭(資料圖片)

      
聲明指,高瑜曾撰寫一些敏感的政治題材報道,希望這不是高瑜失蹤的原因,如果高瑜是被政府機關或部門扣管或監管,應盡快作出交代,並強調中國憲法訂明公民有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
      
70歲內地記者高瑜據報於上周四起與外界失去聯繫,以往幾乎每天更新的Twitter由23日也沒有再更新。

高瑜上月23日失蹤前經常在Twitter發文,但24日起沒有任何更新。

高瑜上月23日失蹤前經常在Twitter發文,但24日起沒有任何更新。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 7 月遭《華爾街日報》(WSJ)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她認為自己是因參與工會而遭辭退,提出私人檢控,控告僱主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有關的控罪,案件周四(13 日)在東區法院審理。

鄭嘉如和代表資深大律師祁志(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鄭嘉如和代表資深大律師祁志(右)(巴士的報記者攝)

案件由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處理。鄭嘉如由資深大律師祁志、大律師馬亞山代表;被告《華爾街日報》母公司 Dow Jones Publishing Co. (Asia), Inc,則由大律師黎建華代表。

律政司有派代表出席,要求將案件押後 8 個星期,以待考慮是否介入。僱主方的大律師黎建華指周一(10日)才收到本案相關文件,明顯需要更多時間,他又指案情看起來頗簡單,但涉及至少數名職員,部分可能不在香港,因此需要先評估案情,以及從海外取得指示。

辯方代表大律師黎建華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代表大律師黎建華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祁志反對指辯方收到傳票有一段時間,律政司亦於去年收到與案相關文件,而鄭一方已準備好證據,包括事件的錄音和相關文件,認為不應押後太久。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問本案有否逼切性?祁志回答稱有,指鄭遭非法解僱,案件亦涉公眾利益,因此需要迅速、適當地處理本案。蘇文隆聽畢雙方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 4 月 22 日下午提堂。

控罪指被告作為鄭嘉如的僱主,於 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2 日期間,作出一項行為,旨在阻止或阻撓她行使根據《職工會條例》第 332 章下,成為已登記的職工會理事的權利,即要求鄭取得同意競選香港記者協會主席一職,而該申請將被拒絕;若鄭競選或擔任該職務,她將不會繼續受僱。

另一控罪指,該公司於 2024 年 7 月 17 日,作為鄭嘉如的僱主,因鄭行使其權利,擔任已在《職工會條例》(第 332 章)下登記的職工會理事,即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而終止其僱傭合約。

鄭嘉如於 2023 年 7 月 1 日上任記協主席,她早前透露在選舉前夕被身處英國的上司要求退選及辭任記協職務,指兩者難共存。鄭在 7 月 17 日遭《華爾街日報》解僱,她引述公司稱以重整職位為由將其解僱。2023 年 11 月,鄭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報案,促勞工處、律政司進行調查及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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