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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些殘暴的君王,發明了許多酷刑。當中有一種叫「凌遲」,是最殘酷的死刑之一,中外皆有,我們經常在古裝劇等等聽過。在中國,類似「凌遲」早在春秋戰國時代開始已有,當時稱作「醢」,指將屍體剁成肉醬。「凌遲」由五代時期起,直至約百年前清末才終止。
執行凌遲處死時,劊子手會將受刑者身上皮肉分成數百至數千塊,用小刀逐塊割下來。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數小時,甚至數日的痛楚才會氣絕身亡,這個刑罰,需要一名凌遲高手。
據說,一個正宗的劊子凌遲高手,要練出一手凌遲絕活,都會與大肉舖建立交情。每當遇到執刑淡季,他們就會到肉舖做義務幫工。以肉店的豬作「訓練工具」,一旦要說割一斤肉,一刀下來也不會是十五兩,練出一手準確功夫。
當執刑之前,劊子手開刀前,會一掌打向犯人心臟,令心臟緊縮,減緩血液循環。據說,先兩刀會削掉左右胸前兩忽肉以謝天地。這時,犯人會出現兩個銅錢般大小的窿,流血但很少。劊子手會用一塊乾淨的羊肚子毛巾,蘸了鹽水,擦乾犯人胸上的血。接著劊子手會按先後次序,分別向犯人的胸脯、腹部、腿部開刀......這樣才能切夠刀數而犯人不死。
一旦碰到血流如注、無法下刀,應急的辦法是向犯人淋一桶冷水,讓他閉住血道,如果還是不行,就淋上一桶酸醋。如果也不見效,就要先在犯人的小腿上切肉放血,但往往會令犯人在執刑未完時,就因血竭而死,這可能會違旨。
古代的凌遲,要將切下來的肉,一片片擺在案頭。執刑完畢,監刑官要會同罪犯家屬上前點數,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劊子手違旨。據載,宋朝時一名劊子手粗心大意,執凌遲刑時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屬上告,丟了寶貴的性命。
事實上,既要割得均勻,又要讓他在最後一刀時停止呼吸,還要牢牢記住切割刀數,幾百刀至幾千刀;施刑時,還可能按照上頭吩咐要拖延三五天,使執刑難度更巨大,劊子手也承受巨大壓力。例如明武宗時,宦官劉瑾被施以凌遲,據說割了三天三夜。後來劊子手學精了,不再將肉放在案上,而是隨手扔掉,讓刑場周圍的野狗、烏鴉和老鷹等吃掉。
歷朝歷代的凌遲刑罰,大多數都公開執刑,鼓勵臣民觀看,一來展示法律如何嚴酷無情,劊子手執法如何一絲不苟,也令觀刑群眾受到心靈震撼。另一方面也成為滿足一些人「睇戲」的心理需要。
過往凌遲只有文字記錄,到了清末期間列強來華,有幾次凌遲過程被他們拍下,才有較明顯的記錄。包括以下相片例子—事發在1905年,蒙古王子的奴隸符珠哩,因謀殺主人被判凌遲,在北京菜市口受刑。過程被法國人拍下來:
由於凌遲過於殘酷,歷代均有不少人主張廢除。包括南宋時的詩人陸游以及清朝同治年間的英國駐華支使使館參贊威妥瑪等人。符珠哩被凌遲的實況,過程被拍下,照片最終流到國外,令歐洲關注。據說歐洲列強向清廷施壓,最終在符珠哩行刑兩星期後,凌遲與其他極刑一起廢除。
不過,凌遲在1907年也有記錄,受刑者為清末光復會成員徐錫麟,成為中國有記載以來,最後一位凌遲處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