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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牙科保健實錄

歷史長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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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牙科保健實錄

2015年12月11日 00:15 最後更新:03月03日 15:14

古人與現代人一樣很注重口腔衛生,他們以「楊枝」刷牙,早前已撰文敘述。牙齒與飲食談吐皆有影響,所以牙齒保健也是古今重視的生活問題。一旦有問題,現代人就去牙齒診治,有蛀牙就補,但古人要是甩牙了、蛀牙了那怎麼辦?有假牙嗎?

清代街頭牙醫實況 (網上圖片)

清代街頭牙醫實況 (網上圖片)

中國古代關於治牙的記錄有很多,最早在馬王堆漢墓出土的《五十二病方》中,就有用榆皮、美桂及其他幾種藥物填牙齒的方法。東漢末年醫聖張仲景在《金匱要略》裡也記有關於牙齒的內容,其中,「小兒疳蟲蝕齒方」的處方為「雄黃、葶藶,右二味,末之,取臘日豬脂溶,以槐枝綿裹頭,四五枚,點藥烙之。」雄黃的化學成分為二硫化砷,有毒,應是用於使牙髓失活,免除疼痛。到了明代,雄黃直接被換為砒霜,也就是三氧化二砷。

馬王堆漢墓出土的《五十二病方》部分 (網上圖片)

馬王堆漢墓出土的《五十二病方》部分 (網上圖片)

張仲景亦都發明了「汞合金填充齲洞法」。據唐代藥典《新修本草》關於「汞合金充填牙齒」的記載,當牙齒缺落,就能獲得凝硬如銀,是最早的汞合金補牙劑銀膏,到了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記載有銀膏的配方,當中含銀箔、白錫、水銀等成分,與現代使用的汞合金配方非常相似。

負責鑲假牙的專業醫生在宋朝時候出現,當時叫「種牙」。宋代大詩人陸游在《歲晚幽興》中寫到:「卜唳治棺輸我快,染須種牙笑人痴。」還自己標註「近聞有醫以補墮齒為業者」,證明了宋代出現了比較成熟的補牙方法,並有人以此為生。

比陸游遲十年的樓鑰《玫瑰集》曰:「陳生術妙天下,凡齒有疾者,易之一新,纔一舉手,使人終身保編貝之美。」,所說的「編貝」說的就是排列整齊的牙齒。相信在當時的,牙齒修復相當常見,水平也高。到清代乾隆年間,梁玉繩《白士集》曰:「今市肆有補齒鋪,懸牌雲鑲牙如生,蓋宋以來有之」。

清代街頭牙醫實況 (網上圖片)

清代街頭牙醫實況 (網上圖片)

在零散的記錄中,古人如何補牙並沒有詳細的介紹,但古代假牙材質有很多,除了象牙、牛骨之外,還有堅硬的檀香等。假牙除了能解決實際的用牙問題,還有裝飾和賣弄的功用。比如說一種「牙橋」,就是用軟金鐵線綁住牙齒,再綁入口內,沒有咀嚼功能,純裝飾作用。

今年1月1日修訂 《牙醫註冊條例》從事牙科執業定義後,警方首次採取相關執法行動,在尖沙咀一商廈內拘捕一名33歲本地女子,涉嫌「未經註冊而以牙醫身份執業」。

警方聯同衞生署採取行動,在尖沙咀拘捕一名無牌牙醫。

警方聯同衞生署採取行動,在尖沙咀拘捕一名無牌牙醫。

尖沙咀分區雜項調查隊督察薛嘉泳表示,警方今年2月收到一名市民投訴,指在尖沙咀一商業大廈一個單位內接受牙齒矯正服務期間,懷疑提供服務的是無牌牙醫。警方收到投訴後,隨即聯絡衛生署進行相關部署。

尖沙咀分區雜項調查隊督察薛嘉泳(右)

尖沙咀分區雜項調查隊督察薛嘉泳(右)

在4月10日下午大約兩點,警方聯同衞生署採取聯合執法行動,警方派出一名警員喬裝顧客,在涉案商業大廈搗破一間由非註冊牙醫執業的牙齒矯正中心,拘捕一名33歲姓蔡本地女子,經過調查後證實她並非一名註冊牙醫。警方亦在上址檢獲一批牙科醫療用具儀器及矯型牙套。

警方行動中檢獲一批牙科醫療用具儀器及矯型牙套。

警方行動中檢獲一批牙科醫療用具儀器及矯型牙套。

根據香港法例第156章《牙醫註冊條例》,任何人如非註冊牙醫,在香港以牙醫身分執業,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3年,協助及教唆者同屬違法。

警方呼籲市民不要貪平及輕信社交媒體推廣光顧無牌牙醫,因為他們無專業資格及監管,會危害市民生命安全,有任何懷疑應該盡快向衛生署查詢或向警方舉報。又如非註冊牙醫從事牙科執業,例如使用掃瞄儀器檢查口腔及牙齒,即屬違法,不知情亦並非免責辯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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