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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鄧炳強致函紐約時報 反駁並譴責評論文章極端誤導

政事

23條立法|鄧炳強致函紐約時報 反駁並譴責評論文章極端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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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鄧炳強致函紐約時報 反駁並譴責評論文章極端誤導

2024年03月27日 12:02 最後更新:12:10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致函《紐約時報》反駁該報一篇評論文章,譴責該文章極具誤導性。

信中開首明確指出,強烈反對並譴責《紐約時報》26日一篇題為"Hong Kongers Now Only Whisper About Freedom"(本網譯作《香港人現在只能耳語自由》,而紐時中文版標題則為《不要對香港發生的一切視而不見》)的評論文章,指文章極具誤導性。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資料圖片

信中指出,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例》)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罪,是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並且明確定義構成犯罪的要素。守法人士(包括一般來港旅客)不會從事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也不會無意中觸犯法律。

鄧炳強致函《紐約時報》,反駁該報題為"Hong Kongers Now Only Whisper About Freedom"的評論文章。紐約時報網站截圖

鄧炳強致函《紐約時報》,反駁該報題為"Hong Kongers Now Only Whisper About Freedom"的評論文章。紐約時報網站截圖

鄧炳強在信中指出,關於《條例》中管有煽動性刊物罪,條文已明確訂明,只有當一個人管有具煽動意圖的刊物而沒有合理辯解,才會觸犯相關法律。至於刊物是否具有煽動意圖,是必須經考慮所有相關情況來確定。此外,不知道有關刊物具有煽動意圖的人,是不可能被定罪。

信中又強調,《條例》清楚指出,《基本法》和相關國際人權法例所明載的權利和自由,是依法受到保障。

鄧炳強在信末強烈敦促《紐約時報》確保涉及香港的報道必須公平公正,並停止發表危言聳聽的言論。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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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署名文章:美英等少數國家 攻擊抹黑香港別有用心

2024年05月11日 20:30 最後更新:23:39

新華社發表署名文章指美、英等少數國家詆毀攻擊香港國安法和香港國安條例,表示任何攻擊抹黑都是枉費心機。

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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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文章,指美、英等少數國家以及西方一些機構和政客接二連三以所謂「聲明」「報告」「決議」「研討會」,詆毀攻擊香港國安法和香港國安條例,造謠抹黑香港人權自由狀況和發展營商環境,甚至叫囂威脅要對香港特區官員進行「制裁」。

文章批評美英等國一邊為自己家門裝上重鎖,一邊卻不讓別人家裡「閂門」防盜,以方便他們任意進出、肆意破壞。美英等國把人權自由喊得震天響,實際上卻幹盡踐踏人權、破壞自由的勾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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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說,香港國安法和香港國安條例都將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重要立法原則。香港執法部門嚴格依照法律採取執法行動,司法部門公開公平公正行使審判權,平衡兼顧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權利自由。香港居民享有的人權自由不僅不受影響,而且在更安全的環境下得到了更好保障。  

文章指出,烏雲永遠遮不住太陽的光芒,任何攻擊抹黑都是枉費心機。在高水平安全的護航下,新時代列車「香港號」的車輪一定會滾滾向前、不可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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