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業主因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早前於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定罪,合共判罰款逾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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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宗個案涉及將火炭禾寮坑路一幢工業大廈的一個單位改建成迷你倉,並於平台上加建一個面積約76平方米的僭建物。有關工程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並阻礙逃生途徑,同時亦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屋宇署提出檢控,並於本月6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53620元。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第二宗個案涉及沙田坳背灣街一幢工業大廈一個單位的改建工程。有關改建工程阻礙逃生途徑,同時影響樓宇的耐火結構,屋宇署同樣根據《建築物條例》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
由於該名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於2020年遭屋宇署提出檢控,並被法庭定罪及罰款8300元。由於有關業主仍不履行清拆令,屋宇署遂再次提出檢控。有關業主代表在法庭求情時表示,部分僭建物已被清拆,並會盡快清拆餘下僭建物,最終業主於本月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79200元。
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根據屋宇署數據,全港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樓宇有9578幢,油尖旺區最多,佔總數兩成達1843幢,其次是深水埗區及中西區,分別有千幢樓宇未遵從指示。有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均建議,政府在特定地區協助業主統一招標,委託承建商為幾幢大廈提升消防安全,期望可降低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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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尖旺區議員葉傲冬表示,不少業主進行提升消防安全工程時,面對「招標難、招標貴」問題,建議政府協助可在特定地區統一招標,由承建商協助兩至三幢大廈進行工程,期望可壓低工程成本,費用會由業主負責,但政府在前期提供協助,處理文書程序。
葉傲冬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亦表示,不少舊樓處理提升消防工程,面對不少困難,例如因大廈結構或空間問題,難以興建水缸。他建議政府先疏理全港9千多幢樓宇未遵從消防安全指示的原因,再對症下藥,訂出處理優次,如發現刻意拖延,應作刑事調查。他又同意,同一街道的樓宇可就改善工程統一招標,達致規模經濟,避免出現天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