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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教導我們人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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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教導我們人權標準

2024年04月26日 23:33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30

正當美國和英國仍然就香港23條立法喋喋不休之際,他們國內就出現了一道又一道的美麗風景線。

第一,美國校園的反戰浪潮。拜登政府被巴以戰爭搞到焦頭爛額頭,亟欲將注意力轉到烏克蘭戰場,到處質疑中國支援俄羅斯。可惜這個轉移注意力的政治操作不太成功,美國國內特別是大學校園之內,燃起了暴烈的反戰之火。最近一個星期,美國的名校爆發大規模的示威浪潮,大量學生不滿以色列在加沙的戰爭,導致嚴重的人道主義危機,在校園內紮營抗議。由於美國國內猶太勢力強橫,策動政客連番向大學施壓,大學紛紛出招清場,結果就爆發一波又一波的衝突。這兩星期先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開始,警方進入校園拘捕示威學生,導致數百個哥大的老師及教職員也出來抗議,要求釋放學生。

接著南加州大學都出現清場事件,洛杉磯警方在4月24日在南加校園逮捕了數十名示威者。據傳媒報道,數百個學生在校園抗議,其實相對和平,學生高舉寫著「自由巴勒斯坦」、「停火」和「沒有學費就沒有戰爭」等標語。到洛杉磯警方介入清場時,只有100多人留下,對抗場面亦不算激烈,沒有太多暴力發生,只有個別事件例如學生將一樽蒸餾水掟向警察防線,其餘抗議者基本上在示威過程保持和平。

當然,南加大的學生並沒有香港2019年校園示威那樣,示威者在大學製造數以千計的汽油彈,用汽油彈襲擊警方,並且用弓箭射擊警察。但美國的和平示威者照樣被警方拘捕。 

美國前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曾經指香港的示威是一道「美麗的風景線」,現在這道美麗的風景線,就在美國全國大學校園遍地開花。美國警察火速清場,學校配合停止上實體課,全面改為上網課, 為何不見到美國有譴責「警暴」的聲音?如果套用美國同一標準,香港可以考慮制裁美國的高官,起碼要禁止洛杉磯警察首長入境香港。

第二,英國將難民轉送盧旺達。如果講侵犯人權程度,美國的緊密盟友英國就更加離譜了。英國在本周決定要將非法移民遣送到盧旺達,周一(4月22日)經過上下議院馬拉松式8小時辯論後,通過「盧旺達計劃」。這個拖延了兩年的遣送非法移民計劃,終於獲得通過。

「盧旺達計劃」最早是由英國前首相約翰遜提出,並在2022年4月和盧旺達政府達成協議,英國將部分非法入境的難民轉送到盧旺達,英國政府預付1.2億英鎊,由盧旺達處理這些難民。計劃之後得到兩任首相卓慧思和辛偉誠支持,但遭到國內外廣泛反對,指計劃嚴重侵犯人權。當時英國已經如箭在弦,在2022年6月要將難民押去機場,準備送往盧旺達,但最後一刻歐洲人權法庭叫停了盧旺逹計劃,阻止了飛機起飛。

之後英國政府一直在各級法院打官司,但最後被英國最高法院裁定計劃不合法,理由是盧旺達並非安全的第三國,而且難民很可能會被遣送回母國。不過,辛偉誠並沒有把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放在眼裏,並表示政府會繼續推進這個計劃,由他擔任首相的一刻開始,就全力推進計劃,最後將法案提上國會。但在國會冗長的辯論當中,關心的主要不是人權問題,而是計劃太貴。

反對黨工黨攻擊盧旺達計劃,理由是費用太高,每遣送一名非法移民,當初預計要花17萬英鎊。而早在2022年,非法進入英國的移民人數已超過4.5萬人,考慮通脹等因素,英國政府在未來5年,要花費高達3.7億英鎊,才能夠將1%的非法移民送走,要全部送去盧旺達就需要370億英鎊,可以說是天文數字。英國人關心預算多於人權,相當現實。

想當年香港還在英國殖民統治之下,指令香港做「第一收容港」,全面收容越南船民。由歷史事例可見,叫人做事容易,自己做事艱難,雙重標準,莫此為甚。

觀乎美英的人權狀況,他們還好意思對香港的情況指手劃腳,既要制裁香港官員,又說要限制香港官員入境。看看他們的所作所為,就知道什麼是「面皮三尺厚」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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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讀聖經都犯法了

2024年05月06日 20:02 最後更新:22:18

小說家喬治‧奧威爾在《動物農莊》有名句:人人平等,但是有些人更加平等。這些話用來形容美國十分適切。

美國大學校園爆發支持巴靳斯坦人的示威。美國政府立即出手,總統拜登將示威標籤為「反猶太」,話「反猶主義」不應在大學校園以至美國任何地方有立足之地,稱如對近日示威事件沉默將「儼如幫兇」。

美國眾議院兩黨高度配合,馬上光速立法,在5月1日就《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進行了投票,最終以320票贊成和91票反對,通過法案。

該法案從法律上確定了猶太人和以色列在美國享有至高無上、不容質疑的地位。

法案界定什麼是「反猶」行為,由「國際大屠殺紀念聯盟」(IHRA)2016年制定的標準來定義。該法案因而規定,「對猶太人本身或猶太人作為集體的權力做出虛假、非人性、妖魔化或陳規定型的指控——例如,特別但不限於關於世界猶太人陰謀或猶太人控制媒體、經濟、政府或其他社會的神話機構」,就是反猶。

「指責猶太人應該作為一個民族、對單個猶太人或群體所犯下的真實或想像的不當行為負責,甚至對非猶太人所犯下的行為負責」,也是反猶。

「使用與經典反猶太主義相關的符號和圖像(例如,聲稱猶太人殺害耶穌或血腥誹謗)來描述以色列或以色列人」,亦是反猶。

「否認猶太民族的自決權,例如聲稱以色列國的存在是種族主義的表現」,這種針對以色列的言行,自然是反猶了。

結論很簡單,《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通過後,大學生支持巴靳斯坦的示威,攻擊以色列國的行為,會跌入「反猶」的指控中。

不過該法案也有很大副作用:

1.     聖經也反猶。

美國眾議員瑪喬麗.格林反對該法案,她說聖經福音書將因此犯有反猶主義罪行,她不可能支持這樣的法案。

聖經講到耶穌被他的門徒猶大出賣,繼而被猶太人害死。

世界名畫「最後的晚餐」就是描述耶穌與他的12門徒聚餐,慶祝逾越節。但其中一個門徒猶大卻在暗中背叛了耶穌,收到30塊銀幣的報酬,走到耶穌面前,親吻了他,這個吻其實一個暗號,幫忙抓捕耶穌的人辨認誰是耶穌。結果在猶太人的審判中,耶穌被判死刑。

《馬太福音》第27章,是馬太福音書次長的一章,共66節,全章記述基督為罪人受死的經過。當時只有羅馬帝國的巡撫彼拉多才有權將耶穌處死。但彼拉多不想處死耶穌,因為他沒有發現耶穌有任何罪行。彼拉多很為難,就按照逾越節釋放囚犯的習慣,讓民眾選擇釋放耶穌還是一個作亂殺人的囚犯巴拉巴。結果在猶太祭司長等人的煽動下,民眾選擇了釋放巴拉巴。彼拉多決定將耶穌釘上十字架。

彼拉多見多說也無濟於事,就洗洗手,然後對眾人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罷。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按《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聖經說「猶太人殺害耶穌」的故事,是實實在在的反猶了。

2.     莎士比亞也反猶。另一個涉嫌反猶人士是大文豪莎士比亞。莎士比亞的名作《威尼斯商人》又叫《威尼斯猶太人》,講述威尼斯商人安東尼奧(Antonio),為幫助好友,而向放高利貸的猶太人夏洛克(Shylock)借錢,答應若無法還錢,就割下自己的一磅肉抵債。怎料安東尼奧的商船在海上遇險,因而無法如期還款,被夏洛克告上了法庭,安東尼奧還不到錢,夏洛克就要割下他一磅肉來抵償。

《威尼斯商人》中的猶太人夏洛克,是一個典型的貪婪和殘忍形象,人見人厭,這部經典莎劇,按《反猶太主義意識法案》,就是妥妥的一部「經典反猶主義」的作品。

可以這樣總結,美國經過一輪操作,在短短兩個星期,拘捕超過2200個示威學生,並快速立法,將他們的行為定為非法。全世界想鎮壓學生示威的政府,都可以向美國好好學習。

有人說在美國連總統也可以罵,有高度的言論自由。其實在美國罵總統也可以,但就不能罵猶太人。禁區不同,原理一樣。

香港訂立國安法例,美國制裁香港官員。美國制定防止反猶法例,世界各國又可否制裁美國官員呢?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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