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表示,派員巡查常見放生活動地點,包括大埔碗窰、上水梧桐河、西貢公眾碼頭及西灣河渡輪碼頭等,並無發現任何涉嫌因放生引致殘酷對待動物的情況。
署方亦在有關地點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市民放生動物前,謹慎思量,亦會繼續巡查有可能出現放生活動的地點,有需要時採取執法行動。
社會事
漁護署表示,派員巡查常見放生活動地點,包括大埔碗窰、上水梧桐河、西貢公眾碼頭及西灣河渡輪碼頭等,並無發現任何涉嫌因放生引致殘酷對待動物的情況。
署方亦在有關地點派發宣傳單張,呼籲市民放生動物前,謹慎思量,亦會繼續巡查有可能出現放生活動的地點,有需要時採取執法行動。
漁護署起訴6名內地過港漁工及一名本地船長,他們涉嫌在喜靈洲附近水域一艘本地漁船上非法使用蛇籠捕魚,這種浸籠已被禁止在香港水域使用。案件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周一聯同警方進行執法行動,行動中檢走一批捕魚工具,包括蛇籠和絞轆。
署方表示,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必須要按本地漁船登記證明書上列出的捕魚方法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