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爾街日報》在2001年,選出千年來「世界上最富有的50人」,當中有六名屬中國歷史人物,今次要介紹的便是做太監收受賄賂而富甲一方的劉瑾。
劉瑾(1452-1510年)是明朝宦官,本姓談,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後也淨身入宮當了太監,並改姓劉,侍奉太子朱厚照,即後來的明武宗。有小皇帝寵倖,加上其極善察言觀色見風使舵,使其得以一路升遷,甚至爬上司禮監掌印太監的寶座,實權可與內閣首輔匹敵。
劉瑾生性貪婪,其巨額財產自受賄。《華爾街日報》引述時人王鏊指出,當劉瑾最終因叛逆罪被處以極刑的時候,被查封的財產,黃金達高達1200萬兩,白銀2.59億兩。而明朝滅亡時,整個國庫的白銀也只有3000萬至7000萬兩左右。
明人王鏊所說的數字,後來都有不少人認為有誇大的成份。據清趙翼《二十二史劄記》所載,劉瑾抄出的黃金應為250萬兩、白銀5000萬兩。雖然財富數目比王鏊所指出的為少,但以一個太監來說,其財富之巨,實在是不可思議。
劉瑾不僅貪,在位時又不斷排斥異己,陷害忠良,朝中正直官員大都受他迫害。他更引誘武宗沉溺於驕奢淫逸,自己趁機專擅朝政,時人稱他為「立皇帝」、武宗為「坐皇帝」。
不過,這個「立皇帝」最終也不得善終,因遭密奏指劉瑾謀反,遭武宗判處死刑,並施以凌遲。據野史記載,劉瑾的肉之後還被一文錢一兩售賣,而坊間亦大肆搶購,足以證明當時黎民百姓對劉瑾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