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頭條日報》連日追蹤南區區議員司馬文僭建事件,覺得相當精彩。司馬文的西貢村屋別墅多年來涉霸佔官地,在斜坡上僭建一個7米高巨型半圓形地台,妙就妙在司馬文雖然參加立法會補選,但竟然一直賴死唔拆,真係無賴到一個點。
司馬文的僭建被傳媒如剝洋蔥地揭發,他先在參選前拆去最明顯的僭建天台屋,被傳媒揭露他因為僭建被地政署釘契十年,他又轉移注意話有5處僭建已向當局申報。其後政府人員到現場調查時,發現僭建物其實有9處之多,已證實司馬文講了一個大話,少報僭建數目。
當時傳媒問司馬文屋後的花園,他就說是「租用官地」。後來《頭條日報》找測量師查契後發現,他租用官地只是屋旁周圍兩米,而後花園有一個向外延伸的半圓型大平台,是佔用官地,而不是租用官地。他過去以欄桿圍住半圓形平台,但被傳媒揭發其村屋外牆涉多處僭建後,他才拆去平台上的圍欄,證明他一早知道佔用官地並用圍欄圍住是犯法行為,所以才急急拆欄,但他卻答記者時卻指後花園是「租用官地」,這是他講的第二個大話。
到《頭條日報》找了測量師知道巨型平台屬佔用官地,再去追問司馬文時,他又提出新解釋,話「他購入村屋時已有一個半圓形平台,他向政府申請短期批租,後來他為平台重鋪地磚和加地燈,及後再有地政處人員來巡視,雙方達成共識,該半圓形範圍不納入其短期租約中。」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地政署官員不會和僭建者達成什麼「共識」。地政總署後來證實,該半㘣形地台一帶屬官地範圍,並披露司馬文曾要求租用,但該署拒絕。此答覆顯示,司馬文從來未租用該屬官地的地台,一直佔為己用。署方昨天發信司馬文要求停止佔用該官地,並須在14日內移除裝在地台上的設施。地政署這個表態,證實司馬文所謂和地政署官員的「共識」,是他講的第三個大話。
司馬文近日急急拆去平台上的地燈,他回覆《蘋果日報》時指出,「收到地政總署信件後已經拆除平台上的地燈,並已通知地政處,但由於平台並非由他興建,他不會拆卸,而地政處也沒有提出此要求。」
司馬文話「不是他僭建就不用拆」,這真不知是什麼邏輯。但地政總署要求司馬文「停止佔用該官地」,但沒有明令他要馬上清拆,就給司馬文賴死唔拆僭建的藉口。
不過司馬文這個7米高巨型僭建平台,建在斜坡之上,下面是村民經常出人的馬路,其實非常危險。《頭條日報》訪問司馬文的鄰居Shoni,她不假思索地回應:「當然會、百分之百會構成危險…..司馬文享受自己的生活,但同時應考慮其他人的安全。」同樣住在附近的外傭Noleal指出,一旦下雨,山泥傾瀉,擔心平台倒塌。有測量師憂慮,地台對山坡上的泥土構成壓力,或引起泥土下滑崩塌。
一個現任區議員,一個競逐立法會議員的專業人士,為何可以這樣不斷講大話,又可以如此自私呢?
司馬文參選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的補選,其對手為謝偉銓。
小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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