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高官和商會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推行《逃犯條例》修訂以來引發的衝突。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重申,現行機制跟進事情最恰當。
另外,就著元朗日前發生的暴力事件,鄭若驊話,希望警方加快調查工作,律政司可能會作檢控決定,不適宜進一步評論。
香港電台
有前高官和商會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推行《逃犯條例》修訂以來引發的衝突。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重申,現行機制跟進事情最恰當。
另外,就著元朗日前發生的暴力事件,鄭若驊話,希望警方加快調查工作,律政司可能會作檢控決定,不適宜進一步評論。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英國發表所謂「香港半年報告」,指內容對香港特區各方面情況作出失實言論及污衊抹黑,必須嚴厲直斥其非。
發言人說英國通過所謂半年報告,就香港事務說長道短,肆意以政治凌駕法治,妄圖以政治卑劣技倆,干預香港依法施政。發言人指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國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也無監督權。特區政府再次強烈敦促英國認清事實,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發言人又指,《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香港特區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涉事人士或組織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其法律後果,等同給予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該等潛藏英國等美西方國家的潛逃者被通緝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並非因為他們行使發表的自由,而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進行所謂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並繼續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因此有需要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9條下指明的措施,以強烈打擊有關潛逃行為。
發言人指在採取措施前,潛逃者已被給予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該等潛逃者沒有珍惜機會,並沒有回港自首。針對有關潛逃者採取的措施,目的是應對打擊、阻嚇、防止潛逃行為,以及促使有關潛逃者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事實上所有的指明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其申請資格,符合人權,而包括英國等不少國家也會就不同的通緝犯施行該等措施。英國在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措施後,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