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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攜汽油彈13歲男童准保釋 家屬反對記者旁聽

政事

涉攜汽油彈13歲男童准保釋 家屬反對記者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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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攜汽油彈13歲男童准保釋 家屬反對記者旁聽

2019年11月22日 12:46 最後更新:12:56

男童被控藏攻擊性武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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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港鐵太子站事件中,當中警方拘捕一名13歲男童,指他藏有汽油彈,控以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早在九龍城少年法庭處理。據悉,由於有家屬反對傳媒旁聽,處理案件的裁判官黃國輝遂不批准傳媒代表進庭內旁聽,最終男童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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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中學男生今由大律師鄧子楷代表。據消息人士透露,他被控於今年8月31日在太子站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即至少攜有汽油彈。案件押後至1月31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相關法律意見。

5 名男女被控 2019 年 10 月在灣仔參與暴動,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經審訊後僅被裁定蒙面罪成,律政司提出上訴並獲上訴庭撤銷裁決,發還原審區院法官處理,其中 3 人改為認罪,還押至 6 月 25 日判刑。

律政司。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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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 2019 年 10 月 6 日,5名被告林顯誠、李安翹、蘇雅賢、謝兆雄、及陳樂燊,被控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李、蘇及謝均承認控罪,餘下 2 人則否認控罪。3 名認罪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案件已拖延數年,對被告造成壓力,希望法庭能給予較大的刑期扣減。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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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望扣減四分一刑期

李安翹一方求情時,希望法庭考慮她當時攜帶的口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屬於潛在殺傷力不高的物品,她亦沒有主動襲警,建議量刑起點不多於 3 年,又指李安翹案發時極年輕,加上案件審訊的長時間等待,希望獲扣減四分一刑期。

蘇雅賢及謝兆雄一方則指,他們在原審後一直努力更生並服務社會,希望法庭讓他們早日重投社會。

法官高偉雄表示按照過往案例,各被告最多只可獲五分一刑期扣減,由於同案維持不認罪的兩名被告申請重啟案情,決定押後至 6 月 25 日,兩人審訊完成後才判刑,期間 3 名認罪被告需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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