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不求回報,只為遵守個人原則。」正義保安員余偉俊,前年在任職的商場追截竊賊,狂跑近百米後制服對方及報警,但當等待警員前來之際,賊人再度逃走,他再追截及從後撲倒對方,繼而轉交到場警員拘捕,事後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及上庭作供,其稱職的表現獲警方頒發「好市民獎」。他日前接受星島日報專訪時表示,維護商場治安是其分內事,未料會因此獲獎,對警方表示由衷感謝:「認真處理平凡事,原來亦有人欣賞!」
四十歲的余偉俊從事保安業工作近十二年,當中大部分時間在商場任職,及至去年初轉往大廈工作。他笑說,在商場擔任保安員期間,可以看到人生百態,例如有合家歡慶的情景,亦有淒涼自殺的悲劇,亦經常遇上罪案,例如有色狼非禮女士、偷拍女士裙底及賊人盜竊等,每當接獲相關舉報後,會按照專業知識處理事件,但沒料因一次追捕小偷的經歷而獲得獎項肯定。
余偉俊憶述,前年八月在荃灣一個商場任職,當時負責帶領保安團隊,某天在商場內檢查閉路電視系統之際,突然聽到有人驚呼,回頭一看,只見有超級市場職員狂奔,從後追着一名騎乘滑板車的年輕人,指對方偷竊,他見狀毫不猶豫加入追捕,急跑近一百米後制服對方,並即時報警,惟等待警員期間,對方一度棄「車」逃走,他隨即再次追趕,跑近五十米成功從後撲倒對方,其後將疑人帶至超市一房間內,並且派員在房門站崗,以防對方再度逃跑,最終順利將其轉交給警方拘捕。
制服踏滑板車超市竊賊
原來,該名被捕年輕人在一家超市貨架上取下一盒電動剃鬚刀,之後放在袋內,未幾將已拆除的包裝丟棄地上,隨即騎滑板車逃去,偷竊過程被超市的便衣保安目睹,於是從後追趕,繼而被余截獲。余表示,疑犯被捕後,他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包括向警方詳細講述當時情況,對方其後被起訴,在法庭上拒絕認罪,他亦上庭作證,向法官如實講述事件經過。據了解,該名年輕人最終被判盜竊罪成,被判罰款四千元。
對於會否擔心被人報復,余說不認識疑犯,只是講事實,未有刻意渲染,「上庭不代表對方有罪,有否違法是法官判定。」
克盡己任的余偉俊,原來過往曾在警方舉辦的「最佳保安服務選舉」獲獎,有關獎勵計畫由警方防止罪案科及各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於每年舉辦,以嘉許過去一年曾協助警方防止及偵查罪案的保安從業員,他在一一年至一八年期間七度入選有關獎項,包括獲選為當區的優秀保安員及最佳保安員,可見其專業水準和盡責態度。
余坦言,在商場工作約十年期間,不時遇上各種突發情況,其中盜竊案相當普遍,例如某天團隊的保安員發現有可疑人士手持行李篋,在商場內洗手間附近位置坐下,及後疑人與一名陌生人先後進出洗手間,於是派員悄悄觀察兩人行為,不久發現該名陌生人在店鋪內將偷來的衣物放入鋪滿錫紙的袋內,從而避過店鋪門口的防盜感應器,再前往洗手間將物品交給同黨,其後再入店盜竊,保安團隊遂通知警方特遣隊,並配合部署行動,成功協助警方拘捕三名涉嫌盜竊逾百件衣服的越南籍人士。
窺破匪幫以錫紙袋盜竊
另一難忘事件,余說是接獲一家店鋪的售貨員舉報,稱懷疑有客人身穿未剪吊牌的上衣離開,涉嫌盜竊,他於是派保安員趕往該店,尚幸小偷仍在附近,被保安員當場截停,證實對方試穿衣服後未付款便離店,於是報警,同時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對方較早前先後進出兩家店鋪,離店時所穿上衣和鞋子顏色及款式,與進店時有所不同,同樣涉嫌試穿後乘店員不為意之際離開,而有關物品因未掛上防盜感應裝置,故未被發現,對方隨後前往第三家店鋪偷竊,尚幸售貨員及時察覺向他們求助,成功將小偷截停轉交警員拘捕,「我們要從閉路電視找出蛛絲馬迹,如發現可疑人士出入店鋪後,所穿的鞋子變了顏色,從而判斷對方有偷竊嫌疑。」
除了捉拿小偷,余說亦會主動向商戶分享防罪知識,包括近期的犯案趨勢等,「希望提高每家店鋪職員的防罪意識,賊人見下手困難,自然不會選擇在這商場盜竊」。幫助有需要人士亦是余的工作日常,他舉例,曾經多次協助身體不適的市民報警,又曾協助在超市徘徊三小時的長者聯絡家人,「部分長者忘記家人聯絡方式,如果無計可施,會向警方求助。」
對於捉拿超市盜竊小偷而獲警方去年頒發「好市民獎」嘉許,他謙稱只是認真處理平凡事,未料會獲得欣賞,對獲獎感到驚喜,又認為大眾只要多關心身邊人和事,適時挺身而出,也可以成為「好市民」:「多一個人、多一雙手,希望大家一起維護治安,幫助有需要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