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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區議會不需要花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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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區議會不需要花瓶啊!

2023年05月03日 20:38 最後更新:22:43

特區政府推出區議會的改革方案之後,30多名前反對派區議員發表聲明,批評新方案是假選舉。他們主要提出了三點意見,1. 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當中388名議員承載著支持民主自由,實現五大訴求的民意。2. 新的區議會選舉制度是假選舉,將原本近九成五的民選議席一夜歸零。3. 任何人參與這個民主和合法性已被破壞的選舉,都是變相為虛假的選舉背書。他們實際上在呼籲其他人杯葛未來的區議會選舉。

這批發表聲明的反對派前議員,當中很多都已流亡海外,包括訛稱去丹麥開會結果逃亡的前中西區區議員許智峯,當時他們就是控制了區議會,借區議會搞各種類型的顛覆政府的活動,最後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離港躱避刑責。

針對他們的批評,有3點分析:

第一,是真民主還是真顛覆?這30多位前區議員在聲明中聲稱,當日選出的388位民主議員承載支持自由民主的訴求。現實上區議會和立法會反對派議員,他們透過各種激進的方法,逼迫政府採取違反基本法的要求,去搞無提名委員會的特首普選,其實這是西方典型的「顏色革命」套路。針對的不是制度,針對的是人。

在香港,受西方支持的顏色革命家說我們的制度不夠民主(無論過去或現在的),但在烏克蘭,即使她已全套實施西方的民主選舉,只要選出來的不是親美國的領導人,最後下場都會很悲慘,例如烏克蘭在2010年選出親俄羅斯的總統亞努科維奇,結果就在2013年末被一場西方鼓動的「顏色革命」所推翻。所以關鍵不是甚麼制度夠不夠民主,而是這個制度能否選出親西方的候選人。要看清楚這些漂亮口號下,其實他們要求的並不是真民主,而是真顛覆。要顛覆所有拒絕親西方的領導人,在香港就是要顛覆所有和中央政府有對話有溝通的愛國候選人,然後選出親西方的候選人。

過去區議會逐步全面普選,立法會普選過半(加上超級區議會議席),民主化程度相當高,香港的街頭掟汽油彈、放火燒人的暴亂就一發不可收拾。兩者不單是有關聯的現象,兩者根本有因果關係,這種制度讓一大批激進反對派佔據區議員位置,每個月領3萬元工資,成為職業示威者和專業顛覆者,若不撥亂反正,香港何來穩定?

第二,新制度不是橡皮圖章。反對者批評直選九成五的民選議席一夜歸零,新制度是橡皮圖章。合理的區議會選舉制度,是要選出可以有效運作的地方行政機構。2019年選出的區議會由激進派操控,他們既沒有專注就地區提意見,也沒有為區內居民服務(這是區議員應有的功能),警察到區議會開會被他們趕跑,地區滅罪工作從何做起?這些人天天想著癱瘓地方行政運作,脅逼政府就範,他們不自覺起變成一具顛覆機器。這些反對派的邏輯是若你不敢顛覆政府,你就是橡皮圖章,想起來也覺荒謬。

第三,新區議會不需要花瓶。按照反對派的邏輯,即然你是一個像皮圖章,自然就需要花瓶來點綴,所以他們估計,特區和中央政府會威逼利誘,讓傳統的泛民人士參與,甚至會讓位給泛民人士入局,這只是他們一廂情願。其實看立法會選舉已經知道,立法會直選也是雙議席單票制,各區建制派都派出2個或以上的參選者,並無只派一人參選的「禮讓行為」,結果令建制派全取立法會直選議席,單是這個做法已經顯示,完善政制後不需要花瓶,需要有人幹實事。阿爺只需要未來的區議員,在地區問題上提供意見,切實服務市民。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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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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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點止傳媒咁簡單

2024年09月27日 19:22 最後更新:19:47

區域法院審《立場新聞》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判處總編輯鍾沛權及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入獄,這宗審訊近兩年的案件終於結束。

區域法院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正當美西方借這事件藉詞批評香港打壓新聞自由之際,是時候看看《立場新聞》是否一間傳媒機構咁簡單。

第一,開宗明義推動本土主義。其實由2014年的佔中到2019年的黑暴事件,背後的意識形態就是講本土主義,說白了就是推動港獨。說到本土主義運動,背後目的不單止是要煽動憎恨中央和特區政府,最後還想香港獨立。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根據《立場》的創刊詞、3篇社論及實體刊物《立誌》等證據,裁定《立場》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在反修例事件期間,成為抹黑及中傷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工具。

第二,和《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關係千絲萬縷。《立場新聞》由佔中十死士之一蔡東豪創辦,一班核心人物甚得黎智英賞識。

本來傳媒之間互相競爭,《蘋果日報》有自己的網媒,和《立場》以及前身的《主場新聞》是競爭對手,但是黎智英樂見有不同的本土派媒體互相呼應,竟然很罕有地用金錢支援對手,在《立場》前身《主場新聞》營運困難的時候,特別讓《主場新聞》承包《蘋果日報》財經版一個叫《金融中心》的版面,每月支付數十萬元稿費,等同包起《主場新聞》當時每月營運資金,以救蔡東豪於資金不足的燃眉之急。這樣直接用資金支援對手,根本是難以用傳媒的角度來解釋兩間機構的關係。

第三,有巨額不明來源資金。2021年警方對《立場》採取執法行動後,保安局局長根據《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附表三,凍結《立場新聞》的資產,才發現《立場》有6100多萬的資金。由於《立場》的財務狀況一直不公開透明,若非警方主動公布凍結的資金數目,外界根本無從得知。一間聲稱非牟利的網媒,竟然擁有如此豐厚的資產,但外界直到現在都無法知道其真正的資金來源。

究竟《立場》擁有的6100萬的巨款,是黑暴期間受惠於一般社會大眾的課金支持,令它藉黑暴發達,還是另有幕後勢力支持,外界不得而知。

而《立場》部分的海外聯繫,亦都相當詭異。例如早前有報道揭示,《立場》的海外董事方禮倫(Evan Fowler)是反華媒體《香港自由新聞》(HKFP)創辦人之一,他是英國外交政策智囊「亨利傑克遜協會」的副研究員,這個協會和美英兩國政府關係密切。最近有媒體報道,美英兩國透過支持智庫組織如「亨利傑克遜」等,製造輿論攻擊中國。

第四,無損真正傳媒的新聞自由。從《立場》案暴露出來的整個證據鏈條看到,《立場》並不是普通一間媒體。判詞指《立場新聞》發布的11篇具煽動意圖的文章,在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之下,抹黑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攻擊《港區國安法》及相關執法的檢控程序,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鼓動在港抗爭者的士氣,要求他們全面進行持久抗爭,以圖引起憎恨中央及特區政府,因此裁定文章具有煽動意圖。

郭官在裁決的理由中指出,新聞工作者在發布言論、資訊和文章時,要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3)條,傳媒及其工作人員在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不是絕對的,也不是逃避法律責任的盾牌。判詞強調,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3)條,必須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判詞也引用了《歐洲人權公約》關於新聞自由的判例,指出新聞工作者必須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反映新聞自由並非絕對。 而歐洲議會的《新聞工作者守則》第4段亦強調,驗證事實 和保持公正的重要性。

總括而言,一般的傳媒機構做正常的採訪評論工作,即使是批評政府,亦不會被檢控煽動罪。其實略為有常識的人都能判斷,一般新聞機構不會公然以本土主義等政治理念作為搞傳媒的目標,哪有這麼豐厚的財政資源,更不會如郭官所指,在案發時政治氣氛極為熾熱的情況底下,仍然大量發表煽動文章。

結論是,《立場新聞》並不是一般正常的傳媒。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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