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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空中的士」生起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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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空中的士」生起的聯想  

2023年05月05日 18:45 最後更新:21:13

最近到深圳走了一趟,又發現有新鮮的東西。深圳正在測試無人駕駛的空中的士,它是一種小型無人機的擴大版,空中的士有8個機臂16個螺旋槳,像小型無人機一樣可以垂直升降。雙座位空中的士無人駕駛,一切由遙距操控。

試驗中的空中的士由廣州億航智能公司研發,該公司在2021年10月的廣州交易會上展示過這種載人級的自動駕駛飛行器,這種空中的士以純電力驅動,當時續航里程已達35公里,引起很大的注意。

有試坐過空中的士朋友說,空中的士飛行時非常穩定,而且沒有直升機的那種巨大的噪音,起降都很舒適。有人擔心無人空中的士的安全性,其實空中的士由遠程操控,其飛行路線已經規劃好,互不重覆,反而不會出現人為操控的意外。

廣州億航的載人無人機內所有的關鍵部件,包括飛控系統、傳感器、動力系統、電池和管理系統,都設有多套備份,以保障飛行安全。若飛行時某部件出現問題,備份備件會無縫接管。加上有16個螺旋槳,不會出現直升機單一螺旋槳故障的意外。另外,飛控系統內置「失敗安全」(fail-safe)系統,能夠實時評估飛行器的健康程度。一旦與鳥類碰撞,機身受損,系統就會自動判斷飛行器是否可以繼續飛行,抑或選擇地點緊急降落。

聞說每部空中的士的售價是200萬元人民幣,而深圳亦計劃興建200個空中的士微型機場提供服務。這的確是一個極其創新的計劃。

據2021年發佈的《廣東省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十四五)發展規劃》,提出了支持新產業、新模式發展、支持廣州深圳等地探索開設空中的士等城市通勤新模式、同時發展無人機、無人車等城市配套應用場景。外國公司如Uber也在研究空中的士,但深圳可能早著先鞭。

內地創新發展一日千里,而且不少用作服務民生。例如早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參觀的比亞迪車廠,見到比亞迪的「雲巴」無人架駛高架鐵路。日前,深圳開通了首條坪山雲巴1號線,全長8.5公里,由坪山高鐵站往返比亞迪北站。「雲巴」也是無人駕駛,擁有喚醒、自動休眠、自動出入車房、全自動充斷電等功能,是一種全新的短程小型集體運輸工具。

見到內地快速發展,難免令人慨歎香港浪費了太多時間。回歸26年以來,香港政治掛帥,政府花了大量精力去應付無窮無盡的政治挑戰。我曾聽到有個局長,為了應付立法會答問,花了大量時間去操練,出席答問前夕,覺也睡不了,第二天戰戰兢兢地去接受議員的「屠宰」。官員們沒有時間思考改善民生的政策。

工程界立法會議員盧偉國一直批評,香港的鐵路發展極其落後。在2014年,政府提出鐵路發展策略,計劃興建七條鐵路,於2031年前全部落成,但現實上多條鐵路決而不行。新發展區落成之後,交通配套未能接上,令到居民出入極之不便。其實,官員的思維可以理解,過去立法會不斷拉布,每年有近千億元的工程項目不能批出,即使政府按原定計劃提交立法會,結果都是泡湯,所以不如不提。

時至今日,香港應該醒覺,搞了26年政治,一度發展至不可收拾的狂熱地步,社會付出很大的代價。不進則退,香港如今要迎頭趕上,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特別是在創新科技應用上,更要急起直追。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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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點止傳媒咁簡單

2024年09月27日 19:22 最後更新:19:47

區域法院審《立場新聞》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判處總編輯鍾沛權及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入獄,這宗審訊近兩年的案件終於結束。

區域法院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正當美西方借這事件藉詞批評香港打壓新聞自由之際,是時候看看《立場新聞》是否一間傳媒機構咁簡單。

第一,開宗明義推動本土主義。其實由2014年的佔中到2019年的黑暴事件,背後的意識形態就是講本土主義,說白了就是推動港獨。說到本土主義運動,背後目的不單止是要煽動憎恨中央和特區政府,最後還想香港獨立。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根據《立場》的創刊詞、3篇社論及實體刊物《立誌》等證據,裁定《立場》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在反修例事件期間,成為抹黑及中傷中央和特區政府的工具。

第二,和《蘋果日報》老闆黎智英關係千絲萬縷。《立場新聞》由佔中十死士之一蔡東豪創辦,一班核心人物甚得黎智英賞識。

本來傳媒之間互相競爭,《蘋果日報》有自己的網媒,和《立場》以及前身的《主場新聞》是競爭對手,但是黎智英樂見有不同的本土派媒體互相呼應,竟然很罕有地用金錢支援對手,在《立場》前身《主場新聞》營運困難的時候,特別讓《主場新聞》承包《蘋果日報》財經版一個叫《金融中心》的版面,每月支付數十萬元稿費,等同包起《主場新聞》當時每月營運資金,以救蔡東豪於資金不足的燃眉之急。這樣直接用資金支援對手,根本是難以用傳媒的角度來解釋兩間機構的關係。

第三,有巨額不明來源資金。2021年警方對《立場》採取執法行動後,保安局局長根據《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附表三,凍結《立場新聞》的資產,才發現《立場》有6100多萬的資金。由於《立場》的財務狀況一直不公開透明,若非警方主動公布凍結的資金數目,外界根本無從得知。一間聲稱非牟利的網媒,竟然擁有如此豐厚的資產,但外界直到現在都無法知道其真正的資金來源。

究竟《立場》擁有的6100萬的巨款,是黑暴期間受惠於一般社會大眾的課金支持,令它藉黑暴發達,還是另有幕後勢力支持,外界不得而知。

而《立場》部分的海外聯繫,亦都相當詭異。例如早前有報道揭示,《立場》的海外董事方禮倫(Evan Fowler)是反華媒體《香港自由新聞》(HKFP)創辦人之一,他是英國外交政策智囊「亨利傑克遜協會」的副研究員,這個協會和美英兩國政府關係密切。最近有媒體報道,美英兩國透過支持智庫組織如「亨利傑克遜」等,製造輿論攻擊中國。

第四,無損真正傳媒的新聞自由。從《立場》案暴露出來的整個證據鏈條看到,《立場》並不是普通一間媒體。判詞指《立場新聞》發布的11篇具煽動意圖的文章,在沒有提出任何客觀基礎之下,抹黑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攻擊《港區國安法》及相關執法的檢控程序,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鼓動在港抗爭者的士氣,要求他們全面進行持久抗爭,以圖引起憎恨中央及特區政府,因此裁定文章具有煽動意圖。

郭官在裁決的理由中指出,新聞工作者在發布言論、資訊和文章時,要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3)條,傳媒及其工作人員在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不是絕對的,也不是逃避法律責任的盾牌。判詞強調,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3)條,必須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判詞也引用了《歐洲人權公約》關於新聞自由的判例,指出新聞工作者必須真誠地行事,以準確事實為基礎,並提供準確可靠的資訊,方可獲言論和新聞自由權利保障,反映新聞自由並非絕對。 而歐洲議會的《新聞工作者守則》第4段亦強調,驗證事實 和保持公正的重要性。

總括而言,一般的傳媒機構做正常的採訪評論工作,即使是批評政府,亦不會被檢控煽動罪。其實略為有常識的人都能判斷,一般新聞機構不會公然以本土主義等政治理念作為搞傳媒的目標,哪有這麼豐厚的財政資源,更不會如郭官所指,在案發時政治氣氛極為熾熱的情況底下,仍然大量發表煽動文章。

結論是,《立場新聞》並不是一般正常的傳媒。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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