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氣槍傷人案,警方下午在該區拘捕47歲男性疑兇,現正扣留調查。警方指,被捕人士有精神病紀錄,需長期服藥。
油尖警區重案組第三隊主管陳君圖督察表示,12月27日清晨約5時左右,警方接報指一名66歲男貨車司機,在油麻地65號吳松街咪錶位泊車休息期間,突然被一名手持兩支氣槍及一件長型硬物的不知名男子要求他下車。
陳續稱,司機下車後被該名男子用氣槍射擊面部,司機於是逃跑,但該名男子一直追着司機,並以長型硬物襲擊司機頭部。司機最終跑到附近便利店向職員求助,而該名不知名男子則逃去無蹤。
遇襲司機之後被送往廣華醫院治理,送院時清醒。他的面部一共有10處瘀傷,而頭部亦都有4處裂傷。該司機目前仍在留院觀察當中,情況穩定。
警方接報到場後,在案發位置附近檢獲氣槍用BB彈,及找到兩支相信是該名男子棄置的氣槍。警方隨後再翻查閉路電視片段,鎖定一名男子的身份,並在同日下午在油麻地將他拘捕。
警方之後在被捕人住所,再檢獲一支長槍型氣槍、兩袋BB彈以及兩罐供氣槍用的壓縮氣體罐。
警方指被捕人士47歲,是持香港身分證的本地男子,報稱無業,現正被扣留調查,犯案動機仍在調查中。陳說,被捕人有精神病相關記錄,需長期服藥,至於用作襲擊的長型硬物則仍未尋回。
陳強調,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