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公署發表2023年工作報告,共接獲157宗個人資料外洩事故通報,創歷年新高。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當中48宗來自公營機構、109宗來自私營機構,較2022年的105宗大幅增加近5成,事故涉及黑客入侵、遺失文件或便攜代裝置、經電郵、郵遞或傳真意外披露個人資料等。公署亦提到,涉及黑客入侵的資料外洩事故由2022年的29宗,大幅增加超過一倍至6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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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表示,在去年共收到3500多宗投訴個案,較2022年下跌約7%,主要由於在過往一年處理的「起底」個案大幅減少,近92%的投訴個案涉及投訴私營機構或個別人士。
至於打擊「起底」行為,公署表示,去年共處理756宗「起底」個案,較2022年1764宗大幅減少57%。在公署接獲的525宗「起底」投訴中,「起底」主因包括金錢糾紛、家人及感情糾紛等。公署共展開30次拘捕行動,共31人被捕。
公布機電工程署個人資料外洩事故調查結果,懷疑外洩的個人資料涉及前年疫情期間「強檢行動」中受檢測人士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證號碼及電話號碼等,涉及超過17000人。公署裁定機電署沒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步驟,以確保保存時間不超過使用實際所需時間,亦沒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保涉事的個人資料受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等,違反《私隱條例》規定。
機電署
報告提到,機電署於2022年3至7月執行14次強檢行動,之後將資料上載到雲端平台。今年4月,發現相關資料可以在毋須輸入帳戶及密碼的情況下,在雲端平台被瀏覽,署方同日要求承辦商從平台中移除有關資料並向公署通報。報告指出,機電署認為在合約屆滿後,該電子平台的帳戶會失效,有關資料亦會自動刪除。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
私隱專員鍾麗玲認為,事件主因包括機電署的沒有就相關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制訂書面政策,為資料的存廢提供明確依據,亦未有清楚向承辦商提出刪除相關資料的要求。她說,做法明顯未能符合《私隱條例》要求,有負公眾的合理期望,令人遺憾。
私隱專員已向機電署送達執行通知,指示採取措施糾正違規事項,防止類似違規情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