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二(10日)進行第106天聆訊,下午續由黎智英作供。黎承認在《國安法》生效後於其專欄發表其撰寫文章,形容《國安法》「攬炒式讓我們真正回歸祖國的懷抱」,又批評《國安法》將香港變成「專政無形集中營」,法官問黎是描繪有可能發生的事?黎同意;法官即反問黎是否指香港「集中營」其實是有形,黎則回答是精神上有形,指經常有人看着你,在集中營就正是經常有人看着。
囚車下午離開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展示黎於2020年7月12日於《成敗樂一笑》專欄發表《從荒蕪到繁榮再墮封建懸崖》一文,提到「國安法攬炒式讓我們真正回歸祖國的懷抱」,香港人以後講電話、在社交媒體與朋友溝通都要終日「戰戰兢兢」,批評「國安法將香港變成毫無法治的專政無形集中營」,使香港人需改變生活習慣及行為以適應。黎同意,中國在過往40年日新月異,經濟上不斷進步,但認為仍存在恐怖政治,他也相信自己在文中所寫的東西,表明他沒憎恨任何東西,故沒意圖煽惑仇恨。
法官李運騰指,黎比喻香港變成「專政無形集中營」,是黎所描繪有可能發生的事,黎同意,並指新疆也有超過200萬人被關柙在集中營內。法官李素蘭即反問黎,是否指香港「集中營」其實是有形,黎則回答是精神上有形,經常有人看着你,在集中營就正是經常有人看着。
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
郭明瀚建議發起國際抗爭運動 李柱銘自行脫離群組 黎著再開Signal群組
辯方展示黎、李柱銘、Mark Simon 及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的群組對話,郭明瀚於7月9日提及要運用法律限制中國,包括「林鄭和其他高官」。黎當時問對方有何看法。黎庭上指,他當時不知如何限制中國及運用法律。郭明瀚回覆指,認為需找到一種方法來創造一場國際性的政府和民眾抗議運動,以限制香港政府及國安處等。黎當時回應指這或涉勾結外國勢力,根據《香港國安法》是嚴重罪行,認為很危險,他們不能在港建立國際聯繫;李柱銘亦同意黎指《香港國安法》生效下,全港市民都受約束,千萬不能做任何違法事情,亦適用於他們所屬的任何WhatsApp或其他群組。李柱銘之後自行離開群組,黎庭上指,李應覺得這些討論太危險,辯方問為何黎仍留在群組內?黎指,因他與郭明瀚是朋友,他亦不如李柱銘般小心謹慎,認為不能無禮,故他留在群組中。
李柱銘退出群組後,黎在一日後指在WhatsApp中發現一些不尋常的事,安全起見,他已刪除與郭明瀚的群組對話,建議轉往Signal並設定看畢訊息一小時後自動刪除。Mark Simon在2020年7月10日於Signal開設三人群組,成員包括郭明瀚、黎智英、Mark Simon,並設定一小時後自動刪除訊息功能。辯方指他們三人的WhatsApp群組訊息仍在黎的手機內,黎指他做事草率,但他當時決定刪除訊息是怕他們對話涉踩紅線。
辯方問及國安法生效前後 黎有否言行變得違法 遭法官質疑問題
辯方續展示由黎與李柱銘之間的對話, 李提到新法例似乎容許中央政府懲罰在過去 12 個月內,做出某些他們不喜歡的行為的不同人和團體。辯方問黎在《國安法》實施前有否做一些行為,在《國安法》實施後變得違法?法官杜麗冰打斷,問辯方是否肯定要問此問題,又指該問題太廣泛,黎智英可回答但要小心。辯方指此問題與辯方案情相關。黎指按其所知,他在《國安法》實施前曾呼籲制裁,實施後已沒再呼籲制裁。
《蘋果》 高層曾於Slack平台討論國安法生效後的影響。(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蘋果》 高層於Slack平台討論「國安法影響」
辯方展示《蘋果》工作平台 Slack紀錄,財經版Joseph Wong指少部分財經專欄作家因應《國安法》而不再寫文章,他們決定增加同事以筆名撰寫專欄,打造自家KOL,黎回覆:「很好」。辯方展示7月7日Slack 對話,財經版Alvin Wong表示《國安法》授權警方隨意竊聽,前線同事亦擔心會成為竊聽對象,黎當時回應「我們不能做犯法事不用太擔心,但做好保密措拖是有必要的,到時討論」。黎解釋,因為《蘋果》員工不能做犯法的事,故不用擔心。辯方指黎早前曾指他感擔心,因為他不知道《國安法》的紅線在哪?黎指他們有盡力避免違法。
辯方再引述羅偉光在Slack發出的訊息,提到有數項要點,包括「與專欄作家或外部聯繫時,可轉用 signal」等。辯方問會上有否談及這些事項?黎指已不記得,但如有紀錄,相信當時有討論。辯方再引述在同一訊息提到「採訪時拍攝到港獨、光復香港相片,如只是報道可以出,只要不涉鼓吹宣傳,會再問法律意見。」黎指,他當時與同事曾作相關討論。
被告黎智英。(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三(11日)進行第107天聆訊,續由黎智英第十五日作供。黎承認Mark Simon曾傳送訊息給他指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正整理一封信敦促特朗普及拜登對中國就香港問題採強硬態度,當時黎回應說「good to hear」。另黎的Twitter帳戶又轉帖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對「初選」聲明,黎指蓬佩奧的鼓勵是有幫助。另黎又承認,當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取消本港特殊地位後,他改變之前想法,認為美國是有理由去實施制裁,如中美出現 「Decouple」,就會有出路。
黎智英今續由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 辯方展示2020年7月14日黎與「徒弟」李兆富的對話訊息,黎向李傳送3條《蘋果》連結,指自己不懂如何在 Signal 轉發訊息,李回覆指可繼續用 WhatsApp。辯方問黎曾用 Signal 與李兆富溝通?黎同意,指因不懂在 Signal 轉發訊息,故要在 Signal 複製訊息,再於 WhatsApp 貼上。
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
同日黎助手 Mark Simon 在 Signal 傳送訊息予黎,指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整理了一封來自前美國駐港總領事的信,以敦促特朗普和拜登一方採取強硬態度);黎回覆「Good to hear」(高興聽到這事)。辯方問黎說「很高興聽到這事」?黎解釋,他只是回應 Mark Simon,「What else should I do?」(我還應該做甚麼?)。辯方問黎是否意圖透過 Mark鼓勵郭明瀚做一些事?黎否認,當時亦不知道詳情。
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AP圖片)
辯方展示2020年7月15日黎的 Twitter提到「@SecPompeo and @USAHKMacau thanks for your support to #HKers. It is more important than ever for the world to voice out and to take actions to defend against suppression of freedom by the #CCP」。(@SecPompeo and @USAHKMacau 謝謝你們支持香港人。世界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發聲並採取行動,抵抗中共對自由的壓制。」黎解釋,帖文應是由李兆富撰寫。辯方展示黎傳給李兆富的WhatsApp 訊息,指兩者有不同,當中黎稱「我們當然需要美國政府盡力幫助。謝謝國務卿蓬佩奧。」
辯方問黎訊息所指的「幫助」是甚麼?黎指是任何幫助。辯方問黎指帖文由李撰寫?黎澄清,他是指李編輯及增加一些句子。辯方問黎如何理解「抵抗中共對自由的壓制」,黎指當時沒問李,但現時認為是發聲、與中國人交談甚至譴責(censure)他們。辯方追問如何譴責?黎稱是責罵(reproach)。
辯方問一個國家如何譴責另一國家?黎指,可批評或質疑他們的行為,但他當時沒想太多。辯方問黎所指的「與中國人交談」是甚麼?黎指是「理性說服」(reason with them)。辯方問如何說服?黎指當時沒想到這麼詳細的事,假設美國政府他們知道該怎麼做,而不是他們去處理。」
警方今早在庭外戒備。(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另指黎於2020年7月15日向陳沛敏、羅偉光、胡志偉、林卓廷 、何俊仁、李永達、李卓人傳送有關制裁的「shit list」(制裁名單)。辯方指黎在7月1日同樣向上述人士除胡志偉、林卓廷外,提到《國安法》嚴苛,但兩周後又向胡、林傳送「shit list」?黎指,因其後才記起兩人。辯方指,黎是否從 Signal 複製訊息再傳送予他們?黎稱不記得,可能叫秘書做,或自己之後學懂傳送,又指不記得從何收到「shit list」。
黎又在辯方提問下稱,沒有在《國安法》後刪除任何電郵、Signal、WhatsApp 訊息,「因為我不覺得自己做了違法的事」。(Because I was not aware that I had done anything illegal.)辯方又問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黎指當時他已不在白宮工作、任職說客,又不記得曾與他透過 WhatsApp 或 Signal 溝通。
辯方展示黎於同年7月15日與李兆富的WhatsApp訊息,李向黎傳送日媒《日經》的連結,提到「中聯辦應在香港有銀行戶口。制裁可能從與中聯辦有往來的銀行開始。黎當時回覆「advocating sanction may be too dangerous as they treat it as subversion or collusion. maybe we can use other comments」(提倡制裁可能太危險,因為他們將視之為顛覆或勾結。也許我們可以使用其他評論)。
辯方問黎形容「提倡制裁」時,並非使用「違法」而是「危險」?黎指,因提倡已不只是違法(is more than illegal)。辯方問黎所指的「他們」是誰?黎稱是指《國安法》。辯方問黎在當日或之前已意識到《國安法》對有關制裁的影響?黎指,自己在《國安法》後已非常敏感。辯方問,找不到 Twitter 帖文與《日經》連結相關?黎指,如果找不到相關紀錄,可能李最終沒發佈。
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於2020年7月14日簽署《香港自治法》,取消香港的特殊貿易地位。
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於2020年7月14日簽署《香港自治法》,取消香港的特殊貿易地位。辯方展示翌日即7月15日黎與Mark Simon 在Signal的對話,Mark Simon向黎發送一張對話截圖,提及「Jimmy 不想美國與香港斷絕所有聯繫,這是真的嗎?)」Mark Simon指這是「 Mary」提出的問題,因為他們感到有點困惑。黎在訊息回覆指,當時說沒必要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因為已實施《國安法》,香港已經完了。重點不是香港,而是中國,制裁中國,阻止中國打壓香港,但後來他再想,認為取消香港的特殊地位是對的,因若美國和中國脫鉤,香港將是中國的出路,而關閉中國的這一出口,可迫使中國更容易順應美國的要求。當時Mark Simon 回應會轉達。
黎解釋,Mary 為「 Mary Kissel」,即時任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的助手。辯方引述黎於2020 年 5 月與前美國將軍 Jack Keane 的電郵對話,當中黎認為不宜取銷香港的特殊地位。辯方問黎為何改變立場?黎指,他已在訊息中說明,當美國與中國斷絕聯繫,香港便是中美之間的出口,令中方更易改變。
法官李運騰提到,當時 Mark Simon 表示「will relay」,黎當時理解Mark Simon 會轉達黎的想法給 Mary?黎同意。辯方再問黎當時是否透過Mark Simon鼓勵美國政府撤銷香港特殊地位?黎否認,強調Mark Simon是問其想法,他便解釋後果及原因。至於訊息中提到「關閉中國的這一出口,可迫使中國更容易順應美國的要求」,辯方問黎是否鼓勵美國政府撤銷香港的特殊地位,以迫中國順應美國要求?黎否認,重申只是嘗試理解美方的做法,因為他早前亦不同意美方做法,這是他的推論(deduction),嘗試告知Mark Simon自己的推論。
法官杜麗冰指,根據黎的訊息內容,這不是推論而是黎的想法(thought)?黎指他對於美方的做法背後的原因作出推論,「我只是猜測,推測他們的想法 (I was just guessing, speculating the kind of thought they have )」。黎指,他撰寫該訊息時尚未知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美國亦未取消香港特殊地位。
辯方再指,Mary Kissel想知道黎的想法,還是黎向對方表達他的立場?黎回應指他沒有向對方表達想法,認為對方或曾在媒體中看到其想法,感困惑才問他。黎又指,他與Mary Kissel沒直接聯絡,亦沒有向她提供任何建議,因對方於美國政府工作,與她聯絡不方便。
辯方再展示黎與李兆富的對話,黎發送連結及訊息提及《國安法》實施,香港反正就完了,在中美脫鉤時,取消香港特殊地位,是否關閉中國對外的金融、科技、商業之窗?辯方再展示同樣的 Twitter 帖文 。辯方問黎的 WhatsApp 及 Twitter 對話均使用了問句形式。黎指他理應在與 Mark Simon 的 Signal 對話中亦以問句形式回應,因當時只是推論,而 Twitter 中以問句形式,是因為當時只是推測(conjecture)。辯方問黎是否透過帖文提倡中美脫鈎,提倡關閉中國對外的窗口?黎指他只是疑惑中美之間是否脫鈎,他是提出問題,而非提倡任何事情。
《蘋果》高層談及使用「Big Data(大數據)」報道中國新聞。(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展示黎與《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蘋果》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盧峯)之間的 Index 群組對話,當中談及使用「Big Data(大數據)」。黎庭上解釋,針對中國,如果使用大數據,可知道當時最熱門、最受歡迎的人物,可透過大數據了解真相,可以把中數據得出的結論用於《蘋果》英文版,以得到針對中國最客觀的報道。
辯方問黎是否在群組中著馮偉光處理AI 及大數據一事?黎指可能有,因馮並不熟悉AI及大數據,著對方多研究。辯方追問最終如何?黎指打算在英文版使用。辯方問為何在《蘋果》英文版而非中文版使用?黎指,當時想增加更多內容,提供更多客觀事實給外國讀者。
辯方又引述黎指當時成立《蘋果》英文版是為打破《南華早報》的壟斷,而黎指擬用大數據提供客觀事實,問黎的目標讀者是誰?黎指是國際社會,主要是美國,但直至《蘋果》結束營運亦未能成事。
辯方提到2020年7月17日黎的直播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第二集,黎提到「Well, there will be disaster for Hong Kong. You know, I think Hong Kong would be finished…Hong Kong is going to be finished anyway(香港將會有災難,我認為香港將完蛋⋯無論如何,香港正完蛋)」。黎解釋,是不同語境下有不同的預計和想法。黎曾在Signal向Mark Simon稱「HK is finished anyway」(無論如何,香港已完蛋),黎稱這句與節目所講亦不同,指他向 Mark Simon 的說話是「自發反應及想法」。辯方追問兩者有何不同,黎指他並非指香港已完蛋,而是香港正完蛋。辯方指黎在節目指香港特殊地位已無意義?黎指,因香港正完蛋,是否有特殊地位已沒意義。
黎智英否認提到《蘋果》員工「需要越線」。(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展示節目謄本,主持在節目問及黎將如何保護員工,讓公司持續發展?黎回答指員工要按社會責任工作、更謹慎行事,又指與員工擁有相同價值觀,「我們需要越線,但我說需要越線,這是非常矛盾的,因為《國安法》沒有紅線,是如此籠統和模糊(We should cross the line. But when I say it we should cross the line, it’s very contradictory because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has no red line. You know, it’s just general and vague.)」。
法官杜麗冰關注黎是指「需要越線」?黎指自己是說「shouldn’t cross the line」(不應越線)。辯方遂在庭上再播放此部分,辯方同意黎是說「should cross the line」,黎強調他是說「shouldn’t cross the line」,因此他下一句說「這是非常矛盾的,因為國安法沒有紅線」。
辯方問請求制裁、敵對、封鎖是合法或非法?黎指「Definitely illegal(絕對違法)」,故他對這個詞非常敏感。辯方問為何黎說《國安法》沒有紅線?黎重申因《國安法》籠統和模糊,不同方法的行為也可被視為犯罪。
黎在節目稱「香港人應該改變策略、靈活一點,用技巧改變策略和態度」,黎解釋,意思是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行事,但他實在不知道如何靈活一點。辯方問黎是想隱藏(conceal)一些事?黎重申沒有,只認為在此環境下要保持靈活。
辯方再展示黎於2020年7月17 日在 Twitter 的帖文,提及《香港安全港》法案及《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 ,指對於抗爭運動來說是很好的手段,「向所有關心這個我們稱之為家的地方的前總領事和國務院人員致敬」。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他自己不認識上述兩個法案。
辯方又指同日黎與李兆富的對話,黎發訊息並附上連結,提到「這對我們的抗爭運動來說是很好的手段。感謝各位前總領事!美國前高級代表呼籲華盛頓給予香港人政治庇護」。辯方問國務院人員有否涉及美國提供政治庇護予港人一事?黎指不知道,相信李兆富會核實。
(AP圖片)
辯方展示黎與李兆富於2020年7月17日的WhatsApp對話,黎提及「這只是美國對中共官員一系列制裁的開始,向剝奪人民自由的官員追究責任,是正義、有效的阻嚇措施」辯方問黎是否意圖請求美國制裁?黎否認,指自己只是陳述事實,因已實施了制裁。辯方指黎形容制裁是「正確及有效的阻嚇措施」( righteous and effective measures deterrence),是否鼓勵制裁?黎否認,強調是指已實施的制裁正確、有效,故並非鼓勵。
辯方顯示同日黎Twitter指 「It looks like the series of sanctions enacted against CCP officials have just begun(看來對中共官員的一系列制裁才剛開始)」。辯方問黎向李兆富稱「就是為甚麼我們抵制中共,是我們良心的聲音,我們的道德所在( Why we resist CCP is the voices from our conscience where our moral imperatives remain)」這句沒在 Twitter 出現?黎稱不知道。
香港國安法。資料圖片
辯方展示《蘋果》工作平台Slack於2020年7月17日有關「飯盒會」紀錄,員工就《國安法》提出意見,如《蘋果》主筆楊清奇提及「國安法的雷區和紅線,本港作者諸多避忌,海外作者又無所顧忌,本報是否一如既往,讓作者任意批評中共領導人?」黎回覆「很好,到時討論」;另財經組同事提到,《國安法》後,同事對報導的部份用字及角度想有明確指引,如「武漢肺炎」是否仍可用,「內地權鬥」及「中實掠水」是否仍可寫?又指想有更多具建議性的講座或培訓,教導面對不同情景,如國安找同事傾談,打聽公司情況,面對直接拘捕,同事應採取甚麼技巧回應?兩岸組的同事亦關注日後發生烏坎村這類維權事件,是否會再派人採訪,又或大標題罵「狗官」日後可否再起有等;亦有員工指希望公司多安排法律講座,避免同事誤踩紅線,也避免過度自我審查。黎當時回覆指「已有講座,以後還會有;另法庭組同事關注《國安法》生效後,究竟哪些題材和字眼可報或不可報。
辯方指黎早前供稱《國安法》生效前曾參加講座,問及法例生效後還有嗎?黎指《國安法》生效後的法律講座與編採相關,但他沒參與,由張劍虹安排法律講座。
陳沛敏同日在 Slack 發送「飯盒會」重點,提到721版頭可作特別設計,但字眼可作斟酌,指《國安法》紅線模糊,按自己良知,新聞原則去做,多找海外作者,不用過於害怕,但要謹慎,除加開法律講座給不同崗位同事,可找有與國安交手經驗同事分享, 及由ICT協助銷毀機密新聞材料。
黎在辯方提問下指,這些討論很難有解決方案,從會議紀錄可見,並沒有就討論提出真正具體解決方案」。辯方問黎未能向員工提出具體方向或指示?黎同意。辯方問會議紀錄的「新聞原則」是甚麼?黎稱即記者報道的方式。
辯方指,張劍虹及《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曾擬定《蘋果》「編輯室約章」,會議紀錄所指的「新聞原則」是否就是「編輯室約章」?黎稱是,但有些原則因為《國安法》而無法實行。就會議紀錄提到「不用過於害怕,但要謹慎」,黎指這不是一些可執行的建議,只是討論內容,著員工謹慎一點。辯方問是甚麼情況下謹慎?黎指,是報道時使用的描述。辯方又問及哪些人是「有與國安交手經驗同事」?黎稱不記得。辯方問當時國安有否與《蘋果》員工接觸?黎稱不知道。
就財經組同事問及同事應採取甚麼回應國安的技巧,陳沛敏回覆指「簡易指南:如何應對被國安喝茶」連結,黎解釋,「被國安喝茶」即是被國安邀去面談。
2020年「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的七一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辯方展示黎於2020 年 7 月 19 日刊出的「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題為「時間就是武器」,當中提到「遊行集結是我們應有的憲法權利,但是在今日國安法凌駕法律的專橫下,我們以後遊行示威,能得到警方不反對通知書的機會不大,再沒有一百幾十萬人遊行抗爭,令當權者震驚和令世人矚目的震撼場面。我們以後抗爭行動只好化整為零,以不同的行動不同的形式,集腋成裘的方法爭取抗爭的力量,還是有效的,但不會像以前一樣了。以後議會平台對我們以後抗爭運動異常重要,沒有了立法會抗爭平台,我們將任由魚肉,對九月立法會選舉我們絕不能掉以輕心」。
辯方問黎是否指《國安法》侵犯人權如遊行、集結等權利?黎同意,指「因為這就是將要發生的事情」(Because this is what was going to happen)。辯方問《國安法》條文提到會保障人權?黎同意,但他不信,因《國安法》凌駕《基本法》。
法官杜麗冰指黎稱當時已閱讀過《國安法》條文,他認為遊行、集結會將不再是權利?黎同意,指不相信遊行、集結是權利,也不可能是權利。杜官再問黎在文章稱再沒有人示威,是假設《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同意,無人再出外示威。
辯方指2020年7月1日《蘋果》頭版顯示有人在街上被捕?黎指,當日非常少人示威。法官杜麗冰問到,因當日非常少人示威,所以黎總結成《國安法》侵犯遊行權利?黎指「我認為是示威的終結,因為在《國安法》威脅下,這是不可能的,沒人會再這樣做,這已經實現了」,重申不相信《國安法》保障人權。
辯方問黎指「今日國安法凌駕法律的專橫下」,是凌駕甚麼法律?黎指是《基本法》。文中提到「我們抗爭運動以後只能化整為零,以不同的行動不同的方式,集腋成裘的方法爭取抗爭的力量,還是有效的,但不會像以前一樣」,辯方問黎是否鼓勵用不同方法繼續抗爭?黎指「我希望一場運動能夠以不同方式進行下去,但我認為這是一廂情願想法,這從未發生過」。
法官李運騰指當時已撤回《逃犯條例》,為了甚麼而抗爭?黎指是中國對自由的侵犯。辯方問《國安法》是「侵犯」?黎同意。辯方指文中提到「不同的行動不同的方式」,黎稱是避免觸犯《國安法》。
黎在文章又提到「國安法震懾下,不少抗爭運動人士已離開香港,或在計劃離去,留下來的有些已意興闌珊,離隊迴避風險,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無人有權置啄他們的選擇,或扔出第一塊石頭。留下謹守的人是抗爭運動的脊梁,更要珍惜我們的力量。我們本來僅是高牆下的雞蛋,現在人數少了,我們力量更脆弱,因此我們的身段必須靈活柔軟⋯若然我們身段柔軟,雞蛋外款像橡膠,扔向高牆可以彈回來」。辯方問,黎是否鼓勵留下的人以靈活方式對抗政府?黎否認,只是說留下的人不多,將成為運動的脊梁,故必須珍惜留下的力量。
黎在文中又指「留下謹守的人是抗爭運動的脊梁,更要珍惜我們的力量,我們本來僅是高牆下的雞蛋,現在人數少了,我們的力量更脆弱了,因此我們的身段必須靈活柔軟,雞蛋外殼像橡膠,扔向高牆可彈跳回來」。法官李素蘭指黎叫市民身段必須靈活柔軟,堅持下去作持久戰,是否鼓勵市民繼續抗爭,黎指,他沒呼籲市民抗爭,指是要靈活、謙虛,不要固執及堅持原則」(very flexible and humble, don’t be stubborn and insist on our principle) 。
法官李運騰指文中提及:「中國國安法震懾得手,以為泛民初選必定撻Q」,又形容《國安法》令有些人抗拒簽署確認書,「立場是正確,但策略是錯誤的」,問黎是否指身段變得靈活柔軟的方法之一是要在議會線簽署確認書?黎回應指,議會線十分重要,而他當時是勸說大家不要簽署確認書。法官李運騰又問黎是否認為制裁有效令《國安法》不在香港全面實施,黎指他當時認為制裁有效令當局不行使《國安法》。
文中又提到「要讓美國等西方國家看到,儘管有國安法,為的只是平息抗爭的震懾效果,卻是按法不動的,讓他們放緩制裁等懲罰措施,不要給水深火熱的習近平再添麻煩」,「我也不相信美國等西方國家對中國的制裁會放緩,中國與美國等西方國家的關係大勢已去,暫時是無法逆轉的」。辯方問黎是否提倡美國等西方國家增加對中國的制裁,黎否認,指他只是不相信西方國家會放緩對中國的制裁。辯方問黎是否想告知讀者外國制裁中國有效?黎指他在文中沒提過制裁有效力。
辯方問黎當時是否指《國安法》不會使用?黎稱只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認為若達到平息抗爭的目的,港府就不會使用《國安法》,承認自己當時太天真。文章又提到「讓他們放緩制裁等懲罰措施」,黎指都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辯方問黎是否提倡間接制裁?黎否認,只是預計會放緩制裁等措施。
被告黎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