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闡明香港要求公眾責任實體,採用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ISSB準則)的方針,並為不遲於2028年全面採用準則提供清晰路徑。
公眾責任實體包括上市公司及香港的受監管金融機構。
路線圖包括香港會計師公會正以全面銜接ISSB準則為基礎,制訂香港準則,目標本月底發布最終文本,明年8月1日起生效。
明年1月1日起,所有主板上市公司須參照ISSB準則,披露新氣候規定要求的訊息,不遵守就要解釋。2026年起,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公司必須按新氣候規定作強制披露。港交所會在2027年就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按香港準則作可持續匯報,諮詢市場意見,預期2028年起按相對稱的方式實施。
另外,金融監管機構將要求具有重要影響力但非上市的金融機構,不遲於2028年應用香港準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香港正持續採取措施,透過遵守國際標準和最佳範例來鞏固競爭力。推出可持續披露路線圖彰顯香港為實現全球綠色轉型,促進綠色和可持續投融資上擔當領導角色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