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二警方撤離中文大學,加上校方又撤退人員,整個校園陷入「無政府狀態」,被大批不知名的黑衣蒙面示威者盤踞,把校園化為抗爭堡壘,示威者扼守二號橋及大埔公路,嚴防警察「攻山」,又在校門外設立主要檢查站,核查出入者身分及搜查隨身物品。有人更進入校內餐廳自行煮食,有校巴被噴上「暴大自由號」運送學生,自稱「手足」的司機駕駛校巴,至於有否駕駛執照,卻無從稽考。
「暴大自由號」校巴。
中大校長段崇智昨日發公開信,段崇智終於承認「我們的校園已遭受包括外來人士的蒙面示威者佔領,情況完全失控及不可接受…..假如大學不能繼續履行其基本使命及任務,我們須尋求相關政府部門協助,以解除當前的危機」。段崇智呼籲仍然留在校園的成員盡早離開,直至校園回復安全及秩序。
昨晚中大校內盛傳警方會入校園清場,氣氛緊張,結果當然無人去清場。
有一位中大老師昨晚在校園內轉,有一個親身經歷: 我看了幾處地方之後,就朝2號橋方向走去,想看看晚上還有多少人在那裡留守。我快走到二號橋的時候,有個蒙面小夥子(疑似中大學生)把我攔住了,很緊張地問我是不是中大老師,我說是啊。他說那你快撤吧,離開中大,因為聽說2號橋那邊這兩天有人放了炸彈,也不知道是誰放的,今晚可能要炸橋。而且,說不定大學站那邊也放了炸彈。你快走吧。
那個蒙面小夥子接著說,聽說中大給教職員發了電郵,今晚安排了大巴撤離所有還在校的教職員,最晚等到9:30。他說:「但是你千萬不要上學校的車,他們一定會把你們都拉到一個地方滅口!因為你們都是有良知的,知道整個真相,他們不想讓世人知道真相!」
聽完這個故事,有中大教職員說: 「這個同學心不壞,但頭腦壞了。千萬香港人和他一樣,相信謠言。」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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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被告黎智英在首天出庭自辯,便自爆了其「外部聯繫」中的千絲萬縷人脈關係,當中牽涉的「英國線」人物,包括與在控方案情和庭上證供中經常出現的「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及前港督彭定康等。黎亦承認,曾捐2萬英鎊(約20萬港元)予「香港監察」。
首先,黎智英在庭上指,經由朋友認識羅傑斯(Benedict Rogers),兩人的關係長達8年,因對方曾回應其文章,二人遂透過WhatsApp聯絡。黎智英更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因他覺得這個組織「做了一些對香港有意義的事」。
黎智英透過羅傑斯,認識另一位英國政治人物,就是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黎稱在倫敦與對方曾見過一次面。奧爾頓勳爵帶他到英國國會,之後兩人曾茶敘。而奧爾頓勳爵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兩人曾在酒店見面,而該「監選團」亦是同案另一位從犯證人、「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作供時曾提及自己曾參與。
翻查資料,控方曾在庭上播放羅傑斯主持的YouTube訪談節目片段,羅傑斯指奧爾頓勳爵為「香港監察」贊助人之一。而節目中,奧爾頓勳爵指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應保障所有港人有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香港國安法》的聯署聲明。
第三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治人物,是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他正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曾陪同來港觀察2019年區議會選舉,但黎智英指,當時他不認識裴倫德,二人亦未曾討論過政治議題,但對方曾找他欲在《蘋果》刊登文章,而黎就把裴倫德的文章轉發給《蘋果》時任副社長陳沛敏等。
至於裴倫德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
最後一名黎智英提及的英國政客,是前港督彭定康。黎庭上表示,1997年香港回歸前,已認識彭定康,但自言「不敢稱對方為朋友,因對方為港督」。而回歸後,兩人亦曾見面數次,每次見面均透過「中間人」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或羅傑斯接觸對方。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黎亦承認曾邀請彭定康作其訪談節目的嘉賓。
辯方大律師亦曾在庭上提及,一位英國金融家比爾布勞德 ( Bill Browder ) ,因為根據控方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比爾布勞德對幫助推動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有興趣,裴倫德遂安排比爾布勞德與當時的「重光團隊」日本線聯繫。惟黎自辯時稱,不認識比爾布勞德或日本眾議院議員菅野志櫻里,他不諳日語,與另一位從犯證人陳梓華會面時,對方亦沒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