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第113天| 黎發帖批警方限制傳媒採訪 法官質疑白宮記招亦非所有傳媒可出席
2024年12月19日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黎智英續作供。黎在Twitter帖文稱,警方限制傳媒採訪是限制公眾知情權,被法官質疑,不少國家都有類似安排,包括白宮記者會亦非所有媒體可到場採訪,並不等於限制報道活動內容。
辯方展示黎的Twitter於9月25日帖文,當中提及「香港制裁公眾的知情權」,黎當時轉發《蘋果》帖文,提到「香港警方本周引發了新的爭議,因為其限制只有受『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和在政府新聞處註冊的本地新聞機構,才可採訪警方活動。」黎指帖文由李兆富撰寫。
黎解釋,「制裁」作「限制」解,《蘋果》新聞中提到政府限制只有「國際認可」的媒體機構可報道活動,因此限制公眾的知情權。法官杜麗冰反問,許多國家都採取類似的做法,在美國白宮的新聞發布會,亦非每間媒體可到場採訪,會否令美國變成「警察社會」?黎答,但美國只是限制出席記者會,不會限制報道的內容。杜官著黎看清楚相關報道,「(香港)限制去活動採訪,不等於限制報道,你明不明白?」黎表示,自己的理解是只有受認可、獲邀請的媒體才可以報道。
黎在專欄文章中又提到,「警方於是悍然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法官李運騰問黎是指記者不被允許採訪,還是不被允許參加記者會,黎指應是指採訪,又指限制採訪一直存在。法官李運騰問,雖然《蘋果》記者不能出席記者會,但他仍能報道記者會的事宜?黎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