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將許智峯、袁弓夷、郭榮鏗等7人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潛逃者
2024年12月24日
政府刊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當局將對7人實施4項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上午將會主持記者會,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簡啟恩及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亦會出席,預料交代有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