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政府依法追捕潛逃者|捍衛國家安全】

2025年01月02日

 


早前保安局局長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7名潛逃海外並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的人士,並指明針對他們施行的措施,包括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和邵嵐。另外警方國安處亦公布新一批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的通緝名單,對6名潛逃英國及加拿大的逃犯發出通緝令,包括鍾劍華、鍾翰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張晞晴,涉嫌違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已凍結6人在港資產,並向每名通緝人懸紅100萬元。

這一系列行動展現了特區政府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零容忍態度,突顯了香港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與行動力。這些逃犯在外國持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煽動外部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特區政府及執法機構未選擇沉默,而是積極打擊這些行為,顯示了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和法治底線的決心。

有人質疑這些制裁措施的實效性,認為撤銷特區護照對潛逃者影響有限,因他們已擁有外國護照,且資金來源主要來自海外職業。然而,這些質疑卻忽視了這些潛逃者的活動空間已受限及措施有助於切斷潛逃者的境外資助來源,減少他們進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殺傷力。例如,許智峯聲稱取消特區護照是意料中事,早已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但這並不能掩蓋他等逃犯的活動受到限制的事實;許穎婷在網上經營Patreon頻道,讓訂戶付費觀看內容,然而現時任何人試圖支援這些潛逃者,不論是提供資金還是協助他們的活動,向潛逃者的網上平台提供資金都屬犯罪,將會面臨嚴厲的法律後果,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

因此特區政府對潛逃者實施的制裁是有意義的,法例亦不是無牙老虎,也向社會傳達了一個清晰的信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這些措施不僅是為了懲罰個人,更是為了維護社會的穩定和安全。特區政府的這一系列舉措彰顯了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嚴正態度,進一步強化了執法能力和法治建設。而且有關措施不僅是一次性行動,更是持續的監控和打擊。隨著與國際執法機構的合作加深,這些潛逃者將承受更大的國際壓力,使其活動空間逐漸受到限制,讓潛逃者難以逃避法律制裁。

另外,對於香港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西方國家一貫雙標抹黑,美國、加拿大和英國等國普遍以「打壓」和「威脅」來批評香港的做法,卻無視那些鼓吹制裁和主張「港獨」的相關人士。針對此情況,特區政府已對西方人士的言論表達譴責,認為美西方不負責任且試圖混淆視聽。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12月25日的記者會上也對西方的行為表示不滿。她強調,被通緝者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損害香港根本利益,並衝擊「一國兩制」的底線,香港警方的執法行為是維護法治與正義的舉措。毛寧重申,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外部勢力不得插手,並要求西方國家停止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也對西方插手香港事務表示不滿,指出外部干預無法動搖特區依法治港、懲治罪犯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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