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口岸爆炸案|警員供稱張家俊住所及私家車檢獲多塊電池電路板及橙色電線等 TG對話提及懷疑爆炸品及測試片段

2025年01月03日

2020年明愛醫院及羅湖口岸等炸彈案,8名男女涉案被控反恐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全部被告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2025年1月3日續由負責證物的偵緝警員作供,指2020年3月拘捕第四被告張家俊後,在其家中檢獲多塊電池電路板、橙色電線、多張電話卡及手機等,另於張的私家車內亦搜出電路板和電池等,有關搜查在張見證下進行,並向他展示被檢取證物及告知檢取的位置;另從警員拍攝其中一部手機證物內的Telegram的相片及影片所見,當中訊息提及懷疑爆炸品如「搵到total 3300g S料夠唔夠」 等、及懷疑爆炸品測試片段。

案件今在高院續審,控方庭上展示多項由第四被告張家俊家中及私家車等檢取的證物。

控方續傳召偵緝警員白智峰供稱,警方於2020年3月7日晚到被告張家俊家中作出拘捕行動,翌日凌晨2時起在單位內進行搜查,檢取了4塊電路板、1塊電路板連USB記憶體、6粒電池、6張電話卡、6部手機、1隻Apple Watch、2部MacBook、2部iPad、1部損壞的黑色擴音器、1盒橙色電線、1部測量機、一本支票簿等;警方後來亦在單位內檢取一個灰色背囊,控方指稱該背囊在涉案Telegram訊息圖片中曾被拍攝到。控方庭上展示證物,惟指涉案橙色電線為危險品,故未有展示實物。

警員在張家俊見證下搜車 

根據白智峰的警員記事冊,警方同日凌晨亦在張家俊見證下,對其私家車進行搜查,並搜出1塊電路板、1塊電路板連電池、USB、「豬咀」防毒面具、及在車尾箱搜出兩套車牌等,而張家俊銀包內則有多張銀行信用卡及提款卡、電腦單據等;警方同日早上又帶張家俊到葵涌鍾意恒勝中心及屯門山景邨搜查,檢獲2疊印有張家俊姓名的卡片、多張電話卡、電池電路板等。控方庭上展示上述證物,當中包括多塊電路板、大量電線等、並由證人逐一指出相關證物所檢取的位置。

以密碼進入TG拍攝共70張相及3段影片

白又供稱,2020年3月8日晚上7時半,他與警員劉劍活在網罪科分別檢視在張家俊住所檢取的兩部手機,其中一部銀色iPhone交給劉處理,而白則負責檢視另一部金色iPhone ,打開內裡的Telegram,並用相機拍下當中對話內容,共拍攝了70張相及3段影片,白供稱當時手機無需用密碼解鎖,但需密碼進入Telegram。

群組對話提及「搵到total 3300g S料」及「整好咗個30kg蛋糕俾人甩底」等

庭上展示白拍攝的3段片段,顯示手機內有兩段懷疑是測試爆炸品的片段。另TG通訊紀錄顯示有涉案群組「烘焙同好會0.3」對話內容,有人提到「搵到total 3300g S料,夠唔夠」、「今晚RB咁勁,要揾另一種方法入去」、「人在TKO」、「一係我哋Gogovan啲貨俾你」、「掂左呢單應該多幾架劏車都claim到」等。

手機用戶又曾與「不速之狗hkgerrrr」的帳戶傳訊息,指「想搵鬼車,整好咗個30kg蛋糕俾人甩底搵唔到車俾我」;另手機用戶曾與名為「一枝弓」的帳戶傳訊息,當中「一枝弓」提到「我哋嘅料要KNO3抑或……氣壓爆炸多過高温」,而該手機用戶則向「一枝弓」發送疑似設計草圖,並寫有尺寸為30乘45乘7厘米 」;手機用戶亦與「William Wallace」帳戶傳訊息提到「舊嘢係咪都係20kg」、「我會整個手抽」、 「鬼車泊入去落貨 應該距離好短」及「你地試住10g電引+硫磺版flash powder 先」等。

TG對話提及「如果無失手嘅話 會有最少兩三隻狗死/重傷」

白又供稱,於3月9日再對相關金色iPhone拍攝了108張相片,並於3月10日對張家俊住所內檢取的另一部iPhone 6 plus拍攝了28張相片。 庭上展示白拍攝的相片,顯示手機用戶曾在Telegram向用戶「何指奇跡抵副」 傳送訊息,提及「下星期如果無失手嘅話 會有最少兩三隻狗死/重傷」、「20kg 蛋糕乜都飽」等。

被告張琸淇。

被告楊怡斯。

而TG群組「烘焙同好會0.3」的對話名單中,包括有 「一枝弓」 、「夠鐘改名」,「 五飛」、「William Wallace」、「大西北騎牛仔」等用戶名稱,而創立群組則為「叉雞飯」。據控方早前指「五飛」為首被告何卓為,「一枝弓」為次被告李嘉濱、「夠鐘改名」為第三被告吳子樂、「叉雞飯」為第五被告楊怡斯、 「大西北騎牛仔」為第六被告張琸淇。

被告周皓文。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的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浸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其中被告楊怡斯、張琸淇、周皓文獲准保釋。

首7名被告被控「反恐條例」下「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爆炸的禁制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另7人亦被控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次被告李嘉濱另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第8被告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