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借機煽動仇恨政府

2025年01月06日

九龍灣上周五(1月3日)發生一宗致命車禍,由於有不同車Cam拍得事發經過,引發網上大量討論。

當時一名27歲姓黃電單車司機,疑因逃捕警方截查,被警察電單車尾隨,當黃姓鐵騎士駕電單車高速駛至宏基街近郵政大樓外時,有一名40歲休班男海關關員懷疑想協助警方,站到路中心「攔車」,但電單車沒有收慢直衝而至,雙方發生擦撞,休班男海關的手疑觸及鐵騎士頭盔,然後整個人凌空飛起墮地打滾避開電單車;而鐵騎士隨後人車失控,整架電單車向左翻側,滑行約10米撞柱,鐵騎士身亡,休班關員則受輕傷送院。

據了解,在案發當日,警方在調查期間,已經以涉嫌《干擾汽車罪》拘捕一名40歲男子,他已獲准保釋候查。據《道路交通條例》第49條,任何人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登上一部車輛或干預該車輛任何部分,即屬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首先,事件損失生命,令人傷感,這是任何人都不想見到的結果。

其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市民都應遵從警方指示,尤其在繁忙的公路,更應聽從警方的停車指示行事。若不聽從指示,可能因逃避警方追捕,而令自己和周圍的人陷入危險之中。據說涉事電單車沒有按法例正確展示行車證,而受到警方注意截查。

第三,涉事關員的行為有無違法,相信警方調查後,會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這種不正常死亡的情況,亦會召開死因庭研訊。現在各方都不宜對涉事的關員有無犯罪,妄下定論,政府會按法律處理。

另一方面,事發後網上有大量評論,把事件政治化,主要有兩個方向:

1.     挑動反政府情緒,指警方會偏幫涉案的海關關員,對事件不會有公正的處理。

警方對任何案件,都會作公正調查,無關涉事人的職業。就如今的事件,以「干預車輛罪」為例,警方要調查涉案人有無干預車輛;若有干預,有無「合理辯解」去進行干預。另外,市民若目睹罪案發生,懷疑涉案者犯了可逮捕罪行,可行使公民拘捕權。警方亦要調查試圖阻截鐵騎士的涉案人有無權力行使「公民拘捕權」,另外有沒有運用「合理而且合符比例」的武力,進行拘捕。警方需要時間詳細搜證,才能作出決定。

2.     挑動警方和海關的矛盾。網上有不少幸災樂禍的聲音,諷刺警方有之,諷刺海關有之,想警方和海關打交亦有之,希望紀律部隊不要受這些謠言影響。

由這宗意外事件可見,還有不少人想把所有事情政治化,一有機會,就出來煽動仇視政府情緒,想香港越亂越好。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