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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發布「點樣殺死林鄭」帖文 6旬退休漢煽惑傷人罪成判囚16個月

政事

網上發布「點樣殺死林鄭」帖文 6旬退休漢煽惑傷人罪成判囚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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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發布「點樣殺死林鄭」帖文 6旬退休漢煽惑傷人罪成判囚16個月

2024年10月07日 16:05 最後更新:18:35

一名退休男子2020年在社交平台發布「點樣殺死林鄭」帖文,早前被裁定煽惑傷人罪成,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6個月。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正值疫情,並不是暴力事件最高峰期,64歲被告潘德恕被捕後同意刪除帖文,而帖文純粹玩味性質,預期對公眾產生的影響力有限。被告重犯機會低,而被告今年發現肺部有血塊和破洞,曾兩度入院,希望法庭予以輕判。

法官陳廣池判刑表示,被告發帖激化矛盾,產生煽動效果,批評被告毫無悔意,反問被告在帖文回應時,有否想過屠龍小隊前往台灣軍訓及製造炸彈,不少人迷失於社會氛圍、因網上輿論激化行動,帖文煽動效果不言而喻。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說,雖然從被告求情信不難看出其本性善良,但人性會因政治氛圍而改變,不少白紙一般的青少年,受政治推手及域外政治團體煽惑而對抗政府。法官又指出,香港在2019年經歷血迹斑斑的慘痛歷史,包括立法會、中大和理大暴動,以及近期審理的屠龍小隊案。法庭採用18個月作量刑起點,基於被告肺部驗出血塊及在審訊中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酌情減刑2個月,判囚1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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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暴動脫罪發還重審 25年3.11裁決

2024年12月13日 23:45 最後更新:23:59

社工陳虹秀涉參與2019年的灣仔暴動,在原審時與另外三名被告脫罪。律政司其後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案件重審,案件在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

律政司。資料圖片

律政司。資料圖片

辯方表示,陳虹秀無案底,多次參與義務工作,暴動罪須符合「集結在一起」及「共同行事」兩個元素,法官將案延至明年3月11日裁決。

辯方指出,陳虹秀當時與示威者有一定距離,行為與示威者不同,認為控方未能證明她與示威者有共同行事,此外,陳虹秀當時只是勸警方克制,並不鼓勵示威者,認為不應裁定陳罪成。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47歲被告陳虹秀,被控於 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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