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地盤工人3年前懷疑女友出軌,涉嫌揮刀斬向女友及女友2名女兒,並縱火燒屋,三母女其後死亡。4男3女陪審團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4小時後,以5比2大比數裁定,被告3項謀殺罪脫罪,3項交替誤殺罪成,另外一致裁定,1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成。
法官將案押後至下周二求情,被告還押候判。
現年65歲的男被告否認於2021年7月12日,謀殺42歲女友及其兩名分別13歲和8歲的女兒,及有意圖危害該三母女生命而縱火,摧毀大埔鄉事會坊美雲樓一個單位。
控方結案陳詞時質疑被告編造部分案發經過,案發時無失控,斬人後更有序地把三母女身體疊放,但辯方則指被告被女友嫌棄,受挑釁下憤而犯案,要求陪審團裁定被告,是被激怒下誤殺,而非謀殺。
一名61歲男子承認強姦22歲輕度智障女兒,在高等法院被判監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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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委法官郭棟明表示,本案有多項加刑因素,包括事主屬輕度智障,不擅自我表達,被告身為事主生父理應保護事主,但卻違反誠信。創傷報告顯示,事主案發後感到無助痛苦,直到被告被捕後才釋懷。
BP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表示,被告智商僅得63,難以明白和解釋抽象概念,缺乏常識,但法官指出,心理學家報告顯示被告可獨立生活和工作,能夠自理及分辨是非,對犯案的悔意流於表面,不因此減刑。法庭以監禁12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份之一刑期,被告省卻事主出庭作供,再減刑6個月,判囚7年半。
案發在2022年7月,被告在屯門住所強姦女兒,女兒翌日向已分居母親揭發事件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