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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港大計 人走茶未涼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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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港大計 人走茶未涼

2024年12月11日 18:33 最後更新:12月13日 14:58

特朗普即將上台,美國仇視中國的行動方興未艾,反華議題亦罕有地成為民主和共和兩黨都支持的話題。

最新一章是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民主黨籍的馬里蘭州參議員卡丁(Ben Cardin)周一(12月9日)推出《2024年香港政策法》,尋求更新《1992年香港政策法》,正式取消美國給予香港的特殊貿易地位。

卡丁聲稱,中國和香港政府侵蝕香港的自由和民主價值觀,而他提出的《2024年香港政策法》是為保護美國利益和促進人權,並為逃離逼害的人們,提供救濟所需的工具。

他提出的法案關鍵條款包括:

第一,除某些特別情況外,香港將不在享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同的待遇;

第二,美國國務院分配資源以推進香港的民主、人權、平民安全和互聯網自由;

第三,要求定期更新《香港工商諮詢報告》,並報告香港政府向美國公司提出刪除內容或配合執法的各種要求;

第四,要求美國國務卿每年認證對香港自治的評估,並建議是否應重新考慮依據美國法律給予香港不同的待遇;

第五,為香港居民移居美國設立法律路徑,並為那些目前居住在美國的香港人提供臨時身份保護。

卡丁這條法案,是一條徹徹底底借香港攻擊中國大陸的反華法案。要明白這一條法案的緣起,就要回看美國在1992年通過的《香港政策法》。當時是在六四之後的3年、回歸之前的5年,美國提出《香港政策法》,在金融、貿易和移民方面維持給予香港與中國不同的待遇。到2019年香港爆發黑暴事件之後,美國就推波助瀾,借勢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這條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修訂《1992年香港政策法》。

新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每年向國會提交關於香港自治狀況的報告,以證明香港是否能夠繼續享有不同於中國的特殊待遇,新法案還要求對打壓香港自由的官員作制裁。而拜登政府之後每年向國會提交關於香港的報告時,就採取一個動口不動手的態度,口頭繼續批評,但是沒有出手取消香港的特殊待遇。

如今民主黨參議員卡丁提出的《2024年香港政策法》,就等於要逼美國政府直接取消香港的特殊待遇。卡丁提出的《2024香港政策法》草案遠未成為法律,因為美國一部法案要成為法律,先要經由參議院和眾議院分別通過文字一致的版本,然後才能交總統簽署成法。由於這一屆國會將於明年1月3日屆滿,民主黨不再控制參議院,共和黨將會獲得新一屆國會的控制權,而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一職將改由共和黨參議員擔任,而提出法案的參議員卡丁亦即將退休。

這本來這是一個人走茶涼的格局,因為卡丁提出的這個法案沒有時間討論,本屆國會就要任滿離職,他亦要告老歸田。不過由於美國兩黨反華趨向強烈,執政共和黨亦很有可能借香港來攻擊中國,所以不能夠當這個《2024年香港政策法》完全無料到。

可以這樣總結:

第一,民主黨人提出《2024年香港政策法》,稱要取消根據美國法律而給予香港的特殊待遇,這是一個危險信號,因為終於有人打響了第一槍。

第二,民主黨說了不算,要看共和黨的取態如何。如果中美關係友好,共和黨自然不會搞事,但現在特朗普聲言要加中國進口產品關稅10%的,中美貿易戰如箭在弦,當大家都出盡法寶攻擊對方的時候,共和黨政府借香港來針對大陸,絕非奇事。

第三,要作最好的準備,最壞的打算。雖然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地位的可能性不是百分之百,但出現的機率不低,香港人要做好準備,以應對萬一事發帶來的衝擊。因為美國做得初一就唔爭在做埋十五,相信會全方位針對香港,所以香港必須要有應急預案。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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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資助潛逃者

2024年12月24日 18:07 最後更新:18:52

部分潛逃海外的港人,繼續發言鼓吹制裁香港及香港獨立,部分人藉此成為網紅獲取收益,但他們要為這此付出代價。

警方國安處在聖誕前夕,新增6名通緝人士,包括劉珈汶、鍾劍華、鍾翰林、何良懋、鄭敬基及張晞晴,其中藝人鄭敬基知名度最高,如今已經離港定居加拿大。這些人或許搞出不同組織,例如傳媒人何良懋就籌組了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發動「公投」意圖實施「自決」。部分人就搞出一些社媒平台頻道,例如鄭敬基就操作一個名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有些人就搞出一些在外國遊說制裁香港的政團,例如張晞晴搞的「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等等。

這些人的行動都是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核心罪行。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人已潛逃海外,通緝對他們並無影響。他們去到一些會協助香港執法的地區,就有被捕的可能。甚至他們坐飛機經過這些國家的上空時,如果飛機因為機件故障被逼急降,他們都可能被捕。

通緝只是第一步,對早已被通緝者施行限制措施,就是進一步的行動。政府亦刊憲將已被通緝的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向他們實施多種措施,包括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他們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並且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等。另外亦計劃向許智峰提出財產沒收令,沒收他的犯罪得益。

如果這7個被通緝者,並未獲得其他國家的有效護照,他們就會變成一個無護照人士,想離開當地去世界各地搞顛覆中國的活動都很困難。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出,撤銷護照很有效,如果這些人沒有任何身份,就沒有利用價值,就會被用完即棄。他亦都質疑這些潛逃人士在2019年分裂社會,誤導青少年,「若佢地夜晚都睡得著,就是沒良心」。

普羅市民見到政府最新通緝6個涉嫌觸犯《國安法》人士,以及對另外已被通緝的7個人採取限制措施,一定要知所警惕。

第一,不要向這些人提供資金。這些被通緝人士不少在社交平台上開設頻道,甚至開設Patreon戶口眾籌。香港市民千萬不要向這些被通緝人士提供資金或捐款給他們,亦不要以為網上的行為「神不知、鬼不覺」,每一個網上的行動都會留下數碼足跡,到時被警方追查到就悔之已晚了。

第二,不要轉發這些人的反動訊息。這些人在網上發布帖子或影片,如果對違法帖子點讚、留言支持甚至轉發他們的訊息,甚有可能觸犯《國安法》或《維安條例》,特別是《維安條例》當中的煽動罪。其實英國在今年的暴動當中,以煽動罪起訴的多名人士,部分甚至只是在煽動暴亂的帖文上點讚,並沒有留言,最後都被定罪入獄。在香港進行類似行動,亦有很大機會觸犯《維安條例》的煽動罪。如今政府已經有言在先,事先警告市民不要以身試法,到時出事後就不要說「怎知點個讚都會坐監」。

第三,不要和這些被通緝者聯絡或協助他們處理任何事情。這些被通緝人士的通訊會被警方緊密監控,不要以為他們身在海外,與他們WhatsApp聯絡一下無問題,或者有些人和這些被通緝者本來是朋友,或會接到他們指示幫忙處理這樣或那樣的事情。小心這些行為會和他們觸犯《國安法》相關罪行有關。與這些人聯絡並協助他們做一些事情,亦有可能會犯法,犯上「協助及教唆」之罪。

總的而言,政府通緝這些涉嫌觸犯國安法的人士並採取限制措施,有助制止他們繼續進行損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亦有助遏止相關的煽動訊息繼續在香港散播。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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