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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周達權指Mark Simon於2019年獲黎發20萬美元年終獎金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周達權指Mark Simon於2019年獲黎發20萬美元年終獎金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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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周達權指Mark Simon於2019年獲黎發20萬美元年終獎金

2024年05月08日 17:21 最後更新:05月09日 12:2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七十二日聆訊下午繼續。《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兼時任財務總裁周達權續作供指,2019年黎智英曾透過私人戶口向Mark Simon支付20萬美元的年終獎金,而當時Mark Simon在《壹傳媒》集團沒有角色,惟不清楚發獎金原因;周又供稱,黎曾向他提及「美蘋撐蘋果計劃」 ,著廣告部給予折扣,另 「一人一信」有助推廣美國人訂閱《蘋果》,因「寄去畀特朗普,咁個聲音會好大」。

控方問及「自由之夏」特刊,指中文版於2019年9月20日刊出,英文版則於同年10月9日刊出,周確認。控方問該刊物是否派發出去?周指「我嘅理解係賣㗎喎」,指刊物同時是一個畫冊,「記錄返佢哋認為嘅警暴,吸引返啲讀者,同埋想增加多啲力量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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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黎給予陳梓華逾14萬元贊助舉辦展覽。

黎給予陳梓華逾14萬元贊助舉辦展覽。

Mark Simon曾要求取2000本「自由之夏」特刊於海外派發 

控方又問到「自由之夏」有否在海外派發?周指「我記得我冇直接involve喺海外發行,但係我記得Mark Simon有要求過我攞二千幾本」,包括中文版及英文版刊物,用作海外派發,「我嘅理解佢嘅外國係美國、英國嗰啲地方」,但Mark Simon沒詳細交代派發至哪些組織。

法官杜麗冰問到,在該刊物英文版寫有「扣除成本捐612人道基金」,為何中文版沒標明?周指不清楚,但指「可以做呢個決定,我相信係黎生或者CEO」,但周稱記得刊物中英文版的淨收益都捐給612人道基金。

Mark Simon於2019年獲黎發年終獎金逾150萬港元 

控方展示2019年12月10日周與黎智英的WhatsApp紀錄,周稱「老闆,你好,以下是Mark Simon 過往四年的年終獎金你參考:「2015 US$200,000;2016 US$250,000;2017 US$300,000;2018 US$200,000」,黎當時回覆「跟去年US$200,000 Thanks. Jimmy.」

周解釋,年終獎金並非由《壹傳媒》給予Mark Simon,而是黎私人給他,但不記得由哪個戶口,「我理解獎金就係你辦事做到得嘅獎金」。周續指「因為我收到佢指示係畀呢個bonus,冇提過係咪因為喺《壹傳媒》定係同黎生私人做咗嘢而畀,我嘅理解bonus係你嗰一年工作做得好,所以佢畀呢個bonus」,但周指不肯定黎是否這樣理解,惟當時Mark Simon在《壹傳媒》沒有角色。周指,收到黎的訊息後轉發給力高顧問職員Linda Mendoza,由她處理付款,強調相關支票由黎簽發。

黎提及「美蘋撐蘋果計劃」 著廣告部給予折扣 

控方展示2020年5月13日黎向周傳送一條眾籌網站連結,名為「US Supporting Apple Daily」,「Anna contacted me, I gave them the rate after speaking with our ad department. Now they put an ad up that lets everybody our discount. (So I just tell everybody it’s subsidized).(Anna聯絡我,我與廣告部討論後,給了他們折扣,現在他們登廣告,讓每個人都可享受折扣。(所以我只是告訴大家,這是有補助的))」。黎又稱「Does this crowdfunding campaign come from Simon lee and his friends? Great idea! We can go the same channel for our US subscription effort. Thanks.(這次眾籌活動是來自Simon Lee 和他的朋友嗎?好提議!我們可透過相同渠道進行美國訂閱工作,謝謝。)」。

周當時回覆指「Copy that. I will look into it and come back to you. We also have 美蘋撐蘋果計劃和贈閱卷 and will start work immediately. thanks.(收到。我會理解一下後再回覆你,我們還有美蘋撐蘋果計劃和贈閱卷,即將開始工作。謝謝)」、「Hi Boss, this one is not coming from Simon Lee. Thanks!(老闆,這不是由Simon Lee 發起的,謝謝)」。

控方問到訊息提到的「眾籌」是甚麼?周指,「我諗我其實當時都唔知,都要一段時間先覆返(黎)」,後來他回覆黎有關「美蘋撐蘋果計劃」,「我問咗其他同事,我之後回覆唔係由 Simon Lee(發起)」。周指,這並非公司舉辦的計劃,他沒進入連結閱讀相關內容。法官李運騰問到誰是 Simon Lee?周稱是李兆富,之前曾替《蘋果》工作,「之後我理解佢都有幫黎生做嘢」,但不清楚其實際工作。

「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黎指「一人一信行動」助推廣訂閱蘋果  周:寄去特朗普「聲音會好大」

控方再展示,周與黎有關「一人一信行動」的訊息,黎稱「紙信有蘋果logo而且傳媒一定會印出來和報道,有助我們之後推廣美國人訂閱蘋果」,周答稱「會立刻跟進」。控方問到他所指的跟進是甚麼?周指「咁我應該係搵咗劍虹、印刷廠去準備印呢封信」。控方問到為何「一人一信」有助推廣美國人訂閱《蘋果》?周指,「如果要一人一信寄去畀特朗普,咁個聲音會好大囉,咁亦都會有好多注意力囉,咁從而希望多啲人去subscribe、去訂閱《蘋果》」。

黎給予陳梓華逾14萬元贊助舉辦展覽。

黎給予陳梓華逾14萬元贊助舉辦展覽。

黎給予陳梓華14.4萬贊助舉辦展覽 

控方展示由2019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的「合併現金流量表(Combined Cash Flow)」,周指是 由Linda製作,「畀黎生知道佢收入嗰啲使費,同埋喺後面見到所有私人公司嘅銀行戶口狀況」。當中顯示一項紀錄為「Chan Tsz Wah – sponsorship for exhibition $144k」,控方問及是甚麼?周指「就係sponsor (贊助)佢嘅exhibition(展覽)」,但不知內容。

辯方申請再傳召張劍虹出庭  

控方已完成主問。代表黎的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提出,因控方沒提供《蘋果》的工作平台Slack 紀錄,需由辯方自行擷取,故《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作供時,無法向張作提問,故希望重新傳召張劍虹出庭作供。法官杜麗冰表示,本周四(9日)會再考慮辯方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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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到羈留所探訪陳梓華 以電腦錄取口供

2024年05月17日 18:10 最後更新:18:1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7日進行第七十八日聆訊。證人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續出庭作供,指他於2022年11月9日及10日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並由其下屬替陳錄取了共6頁的口供。辯方提出,警方探訪從犯證人張劍虹及陳梓華時,不斷說服他們成為控方證人,惟法庭質疑辯方在盤問張劍虹及陳梓華時,只「提問」,並無「指出」等字眼。辯方申請暫停盤問黎國勇,案件押後至5月20日(周一)續審。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續盤問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黎早前提到在2022年8月11日至11月9日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14次,與陳梓華會面約670分鐘。

辯方展示黎國勇的記事冊,當中顯示黎在2022年11月9日早上10時前往羈留所,下午4時至5時15分探訪陳梓華。黎國勇在2022年11月10日早上10時,與下屬再度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記事冊寫他們在下午3時50分到達,辯方質疑黎為何需用5小時才到達羈留所,黎解釋他在下午3時50分已身處羈留所。

黎國勇指下屬替陳梓華錄取了共6頁紙口供 

辯方再展示調查報告,提到黎在2022年11月9日下午4時05分至5時15分,與下屬到羈留所1號會見室與陳會面,期間提及陳梓華生活近況,並作風險評估。黎在2022年11月10日早上11時至下午3時45分,與下屬到羈留所會見室與陳會面,並由其下屬向陳錄取共6頁的口供。

黎國勇稱,當日他與其下屬受指派向陳梓華錄取口供,兩人到會議室後,其下屬向陳梓華錄取口供時以電腦記錄,陳梓華有在口供紙簽署。

辯方表示,控辯雙方經討論及協商後,決定暫停盤問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要求案件押後至5月20日(下周一),以讓辯方重新考慮盤問方向。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質疑辯方盤問證人時只「提問」非「指出」

辯方另指,早前黎國勇的供詞提到他在2021年11月11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張劍虹,現時控方正向懲教署職員索取有關紀錄。法官質疑,辯方為何需要有關紀錄,辯方於陳梓華出庭作供時已指出警方探訪期間曾經談論證供,當時陳已否認。

辯方稱,他們欲指出警方探訪張劍虹及陳梓華時,不斷說服他們成為控方證人。惟法官質疑,辯方早前在盤問兩人時,並無提出指導(coaching )、捏造 (fabrication) 及排練(rehearsing)證供等字眼。辯方指,曾提出「游說(persuade)」等字眼。惟法庭指,辯方當時只是「提問」,沒有「指出」。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七日聆訊中,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就《蘋果》工作平台Slack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接受盤問, 三名法官經考慮後,否決辯方申請,認為黎一方在本案開審前已有機會取得Slack平台紀錄,且黎本身亦是Slack用戶及相關群組成員,不可能對Slack不知情,且開審前辯方已有長達2年多作準備,理應可更早取得Slack相關紀錄,法官認為若容許辯方重召張劍虹出庭作供,將不符合司法公正原則;另證人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承認把判詞交給張劍虹後,與其聊天談及「獄中日常」,但否認逾3小時會面是要游說對方做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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