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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玩滑翔傘亡死因研訊 遺孀憶述丈夫最後聯絡「講I love you」

社會事

鍾旭華玩滑翔傘亡死因研訊 遺孀憶述丈夫最後聯絡「講I love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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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旭華玩滑翔傘亡死因研訊 遺孀憶述丈夫最後聯絡「講I love you」

2023年01月27日 16:07 最後更新:16:07

2018年7月,41歲男子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死因庭27日於西九龍法院選出4男1女陪審團,就鍾的死因展開研訊。死者妻子早上出庭作供,指死者熱愛滑翔傘運動,每星期都會進行,而他有受訓及考獲相關資格。死者妻子稱,她得悉丈夫失蹤後,曾取得丈夫GPS記錄,及後亦透過朋友分析數據和得出兩個坐標,惟她同日轉交搜救中心時,對方稱未能即時前往搜索,翌日中午才在其一坐標的20米內尋回丈夫;她強調並非想追究,但希望搜索系統改善,幫到更多親人失蹤的市民,相信丈夫亦有此期望。研訊下午續。

遺孀稱曾將坐標數據交搜救中心惟對方未即時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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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趙浩南(左)。

證人趙浩南(左)。

鍾旭華玩滑翔傘意外亡。 資料圖片

鍾旭華玩滑翔傘意外亡。 資料圖片

鍾旭華當日送院。 資料圖片

鍾旭華當日送院。 資料圖片

鍾旭華玩滑翔傘失蹤,大批人員上山搜救。 資料圖片

鍾旭華玩滑翔傘失蹤,大批人員上山搜救。 資料圖片

死者鍾旭華(右)曾上亞視節目教小朋友整機。網圖

死者鍾旭華(右)曾上亞視節目教小朋友整機。網圖

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 資料圖片

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 資料圖片

41歲男子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資料圖片

41歲男子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資料圖片

死因研訊主任早上讀出死者鍾旭華妻子、陳利珊的書面供詞,提到死者生於1976年,從事電腦產品貿易。2018年7月22日,她在巴黎收到傘友訊息,得知死者在大嶼山進行滑翔傘活動時失蹤,她乘搭飛機及翌日抵港,她透過死者Google帳號取得其GPS記錄及交給搜救人員。同月24日,她曾前往長沙警署了解搜救情況,而警方向她索取了死者Facebook帳號。同月26日,朋友分析資料後得出兩個坐標數據,她遂將坐標數據交給搜救中心,惟對方表示而當日不會再派出飛行服務隊搜索。死者翌日被尋回,位置距離坐標不足20米,死者送院後證實死亡。

陳供稱,死者很熱愛滑翔傘運動,幾乎每星期都會進行,而他亦有考得相關資格。在2018年7月22日,她在家中搜得死者GPS資料後,曾一度感安心,但時間一天一天地過去,直到同月25日,她透過朋友分析及得出坐標數據後,曾交給搜救中心,但對方表示須有確切證據,例如有人報稱在該處看見死者,才會派人前往搜索,因為當時有太多消息,而且當時已經入夜,基於安全理由,當日不會再派出飛行服務隊搜索。

證人趙浩南(左)。

證人趙浩南(左)。

陳續稱,她知道搜救人員很用心,但作為家屬,她很想盡早尋回丈夫,又指明白「自己老公係自己救」。陳表示,搜救人員已經很努力,她亦並非想追究,只是希望搜救資源能更有效率地分配,相信丈夫亦希望藉事件使他人受益。

鍾旭華玩滑翔傘意外亡。 資料圖片

鍾旭華玩滑翔傘意外亡。 資料圖片

鍾旭華當日送院。 資料圖片

鍾旭華當日送院。 資料圖片

陳又稱,丈夫非常熱愛滑翔傘活動,對於他因這項運動去世,她也不知道是否可以用「唔係個個人都有呢個福氣」去形容。陳指丈夫是一個非常樂觀的人,「相信再被佢(丈夫)揀,佢會繼續飛,會飛得安全,會飛得開心。」她希望丈夫的傘友也會釋懷,又指或許丈夫只是一時不幸。但提到事隔四年後才展開死因研訊,陳不禁哽咽,表示她每晚均有夢見自己出庭,心就像被灑鹽一般。

鍾旭華玩滑翔傘失蹤,大批人員上山搜救。 資料圖片

鍾旭華玩滑翔傘失蹤,大批人員上山搜救。 資料圖片

死者鍾旭華(右)曾上亞視節目教小朋友整機。網圖

死者鍾旭華(右)曾上亞視節目教小朋友整機。網圖

另外,研訊主任亦問到,死者與陳在最後聯絡時有否不愉快或身體不適。陳稱沒有,指「佢(死者)最後一句都如常講親密說話,講 I love you」。

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 資料圖片

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 資料圖片

41歲男子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資料圖片

41歲男子鍾旭華進行滑翔傘活動後失蹤,約6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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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上訴得直頒令開死因聆訊 家屬:真相要大白還死者公道

2023年07月26日 11:48 最後更新:14:55

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事件造成39人罹難,兩名死者家屬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要求召開死因研訊被拒,家屬認為案件關乎公眾利益而提出上訴。上訴庭26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家屬上訴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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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名上訴人為死者梁家杰的家屬梁淑玲及死者趙少琼的家屬趙炳全,答辯人為死因裁判官。上訴方認為,原審法官高浩文沒有考慮海員行業慣例及檢驗船隻標準等系統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證據,例如「南丫四號」艙壁沒有安裝水密門、「海泰號」船頭以鋼片加固、海員長時間工作、海員輪班安排等情況,獨立調查委員會及運輸及房屋局內部調查等報告均未有觸及,希望新證據可在死因研訊中公開披露,協助達致正確裁決。

家屬之一梁淑玲接受港台訪問時表示,不認為時隔超過10年才召開死因聆訊是太遲,因為真相一定要大白,畢竟事件涉及多條人命,影響多個家庭,關乎公眾利益,因此必須要召開聆訊,希望透過聆訊,各方持份者包括警方、海事處、消防處、船公司、生還者等,能夠「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協助拼出事件的完整拼圖,讓公眾知悉整件事,還死者公道,給家屬一個交代。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南丫海難發生在2012年10月1日國慶日,百多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合共造成39人死亡。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

其中3名死者家屬去年曾入稟高等法院要求下令召開死因研訊,法官高浩文以未符合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家屬的申請。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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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訴庭下令為南丫海難事件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知悉有關法庭判決,會盡力配合死因研訊,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進一步評論。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