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法庭裁定政府就《願榮光歸香港》的臨時禁制令申請上訴得直,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將跟互聯網及平台服務供應商保持溝通,促請他們積極採取相應行動配合法庭命令。
林定國在法庭我裁決後見記者,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他強調三點,首先禁制令的內容及禁止範圍非常清晰,只針對四類行為,而這四類行為本身已構成刑事罪行,因此禁制令並無造成額外的限制。任何人必須具有指明的犯罪意圖或目的,而同時進行所指明的行為,才會違反禁制令。例如想利用傳播歌曲達至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或令人誤會香港屬主權國家及有自己國歌。
第二、法庭同意有必要頒布禁制令,以協助有效執行相關的刑事法律。法庭考慮的證據顯示,自2019年以來,相關的歌曲被武器化,用來鼓吹或將非法的行為浪漫化,用以煽動提倡港獨的行為。受《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香港國安法》保障,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言論自由包括新聞自由,可因為保障國家安全施加限制。法庭考慮言論自由等因素後,認定是次禁制令的範圍並沒有構成不合理的限制,禁制令清楚列明不會影響正常的新聞及學術活動。
第三、禁制令並非針對任何個別的互聯網或平台服務供應商。我們相信有關互聯網或平台服務供應商,會尊重法庭的判決及適用於香港的法律。Google早前已向特區政府表示,會依據公司政策尊重法庭的判決,如有違法情況,他們會依從要求移除相關內容,亦不會容許具有誤導性、欺騙性,或引起仇恨的言論透過他們的平台傳播。
林表示,特區政府將跟包括Google在內的互聯網及平台服務供應商保持溝通,並促請他們積極採取相應行動配合法庭命令,他相信網絡供應商會言而有信,言出必行。他又重申,禁制令是法院頒發的嚴肅及具法律效力的命令,市民必須遵從,共同維護香港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