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女子分手後遭男友要求歸還手提電腦,她堅稱對方贈與卻被「聊天記錄」拆穿真相,需賠償1.8萬新台幣。
情侶分手後因1部手提電腦的歸屬問題鬧上法院
綜合台媒報導,台灣一名男子阿智(化名)和女子小萍(化名)曾是情侶,2人分手後因一部價值逾7萬(新台幣,下同,約1.7萬港元)的手提電腦鬧上法院。
男子稱電腦借給女友後對方遲遲不肯歸還
阿智在判決書中表示,這部電腦於11年前以74600元購入,購買4年後他借給當時的女友小萍使用。2人交往2年後分手,阿智多次要求歸還電腦,但小萍卻擅自將電腦借予他人,遲遲不肯歸還。
男子提告索取賠償 女子堅稱電腦是贈與並非借用
無奈之下,阿智決定提出訴訟,要求賠償折舊後的49168元(約1.2萬港元)。對此,小萍辯稱該電腦是阿智贈與,並非借用。
女子僅願意賠償6000元
小萍指出,交往期間和分手清算物品時,阿智從未要求歸還電腦,後來才改口稱沒有贈送並要求歸還,但已經過了很長時間,電腦早已經不見了。此外,電腦已經使用多年,她僅願意賠償6000元(約1千5港元)。
法官檢視對話紀錄時發現女子曾詢問男子如何歸還電腦
然而,法官檢視2人的對話紀錄時發現,小萍於2019年曾發訊息詢問阿智「你的電腦我該怎麼給你」。接著2人約定好交還方式,但小萍卻稱忘記攜帶。4年後,阿智再次發訊息要求歸還該電腦,小萍則稱電腦被家人拿走,找不到了。
法官裁定電腦為借用且女子須賠償18650新台幣
法官認為,小萍雖辯稱該電腦為阿智贈送,但從雙方的對話紀錄來看,顯然與她的說詞不符,且無其他證據佐證。因此,法官不採信小萍的說法。經折舊計算後,最終裁定電腦是借用,小萍需支付阿智18650元(約4千5港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