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當局向銷售指定袋授權零售商提供的服務費用數目,屬商業性敏感資料不能公開,遭議員質疑不公開會影響監察。
垃圾收費指定袋。環保署圖片
謝展寰在立法會大會回應議員質詢表示,當局向每間銷售指定袋授權零售商提供的服務費用,屬商業性敏感資料,是由環保署與各間零售商談判取得的共識,雙方簽訂的協議訂明不能披露零售服務費用率,因此不能公開透露有關資料。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質疑,有關零售服務費用涉及公帑支付,如果當局不作披露,將影響監察,建議當局可以不指明零售商名稱,改由代號代替。謝展寰回應說明白議員和市民的關注,會研究如何作出披露,讓市民對公帑的運用更清晰了解。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政府新聞處資料圖片
另外謝展寰稱,8月「垃圾徵費」實施後,市民購買塑膠購物袋,將成為額外支出,市民將慢慢習慣傾向「一袋兩用」,購買指定袋代替膠袋,他獲悉一些零售商為節省開支,已開始打算未來停售塑膠購物袋,只出售指定袋,因此政府認為毋須以法律手段,硬性要求獲授權零售商,停止出售塑膠購物袋。
環保團體綠惜地球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發公開信,建議政府在8月1日開始的適應期內實行首階段的垃圾徵費,地點涵蓋大部分由政府管理的場所,但不包括公共出租房屋。
綠惜地球建議,涵蓋範圍公園及公共設施、政府職員宿舍、各部門的辦公大樓、官立中小學校、政府管理的工商業處所,包括房屋署商場、政府倉庫、工廠大廈等。綠惜地球認為,參與的政府部門須提出公開的減廢目標,明確把廢物量在12個月內減少至少一成,並把相關處所的人手開支和管理成本公開予公眾參考。
綠惜地球又建議,政府應在適應期內鼓勵工商業、民間機構、屋苑等參與首階段的垃圾徵費。參加處所應得到肯定和表揚,例如考慮派發指定垃圾袋予自願參與的處所,每戶每月可取得15至20個指定垃圾袋,為期3個月。
綠惜地球又指,過去數月來,垃圾徵費的宣傳未能緊貼民情,有些說法更產生了反作用,當局應成立反應小組,仔細掌握輿情,並善用「大嘥鬼」、「清潔龍阿德」等吉祥物的社交媒體專頁,及時澄清坊間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