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費「先行先試」已進行大約1個月,環保署表示,14個試點當中,住戶的指定垃圾袋使用率較為參差,公營房屋及私人住宅的使用率平均由兩成至五成多不等,三無大廈的只有一至兩成。而基於相關管理層的要求,院舍、食肆和政府大樓等一般都全部合規,商場的使用率約七成。
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劉國勳分析,由於院舍及食肆等有管理者直接參與執行或監督,因此指定袋使用率較高。但住宅方面,管理公司只屬最後把關者,執行主要靠住戶,因而見到使用率打折扣。至於三無大廈,既無管理公司,亦無人監督,加上或有部分住戶扣起指定袋打算真正實施時才使用,導致指定袋使用率只有一至兩成。
對於環保署說,觀察到垃圾收費對食肆、商戶及院舍的經營成本構成壓力。劉國勳說,垃圾收費目的是減費及推動回收,收費並非重點,亦非要懲罰商戶或市民,因此他認為先行先試正好為政府提供數據,院舍及食肆等業界每月指定袋涉及額外多少成本,建議政府重新檢視指定袋的價錢,並作調當調整。
劉國勳又指出,經過1個月的觀察,無論社會、傳媒甚至政府本身,都看到先行先試有不少問題,認為政府要重整策略,最適當做法可能是推遲 8月1日的實施日期,同時可考慮分階段實施及以「先易後難」方式,先在有管理者參與或監督的處所推動,再到社會大眾層面執行垃圾收費。他又認為無論政府是否再押後垃圾收費,都必須增加回收配套,並透過教育等,做好回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