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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推懶人包 教市民精明使用手機社交媒體

社會事

私隱專員公署推懶人包 教市民精明使用手機社交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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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公署推懶人包 教市民精明使用手機社交媒體

2024年03月27日 15:33 最後更新:16:21

私隱專員公署推出兩個「懶人包」,向市民提供使用手機和社交媒體時保障私隱的貼士。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公署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公署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近期有報告指出,香港有近650萬個社交媒體用戶帳號,平均用戶每日使用社交媒體的時間約為2小時。她指智能電話和社交媒體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兩者潛藏的個人資料私隱風險不容忽視。

私隱專員公署的懶人包海報。公署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的懶人包海報。公署圖片

關於明智使用智能電話,公署建議:

A. 加強智能電話的保安

1.切勿移除智能電話的保安設定(常稱為「越獄(Jailbreak)」或「刷機(Root)」)

2.安裝防毒軟件

3.以密碼及/或生物識別啟動鎖屏功能

4.安裝最新的系統更新

5.在無需使用時關閉無線傳輸功能

B. 保障儲存於智能電話內的資料

1.提防公共Wi-Fi

2.定期備份資料

3.避免使用公共充電設施

4.啟用「尋找我的裝置」功能

5.在維修或棄置智能電話前刪除資料

C. 減低使用應用程式的風險

1.下載應用程式前細閱私隱政策

2.保護應用程式登入帳戶

3.只從官方應用程式商店下載應用程式

4.調整應用程式的權限及私隱設定

5.移除不必要的應用程式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要調整應用程式的權限及私隱設定。公署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要調整應用程式的權限及私隱設定。公署圖片

關於明智使用社交媒體,公署建議:

A. 註冊新的社交媒體帳戶

1.閱讀私隱政策

2.以專用的電郵帳戶註冊

3.減少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4.設定高強度密碼

B. 調整私隱設定

1.限制個人資料的公開查閱

2.給予權限前三思

3.提防「標註」功能

4.定期檢視私隱政策及設定

C. 在社交媒體發布資訊

1.注意資訊可以在你不知情下被廣泛分享

2.減少留下數碼足跡

3.不要隨意在相片中標註(tag)他人

4.不時檢視社交媒體帖文

5.報告不當內容

D. 在社交媒體平台上保持警覺

1.對來自第三方的應用程式保持警惕

2.對網上騙案保持警惕

3.其他用戶未必真有其人

4.提防資料外洩及失敗的登入嘗試

5.終止閒置的帳戶

私隱專員公署的懶人包海報。公署圖片

私隱專員公署的懶人包海報。公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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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追債公開他人資料 男子涉起底被捕

2024年05月10日 10:51 最後更新:14:38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40歲男子,涉嫌未經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人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公署調查顯示,事主今年初向一位朋友借款,並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自己的職員證照片給該名朋友,事主稍後清還款項。至今年3月中,事主再次向對方借款,但兩人其後就事主是否已清還第二筆款項各執一詞。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到4月初有人先後致電及透過即時通訊軟件發送訊息給事主,要求還款,否則會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關於事主的訊息。同日晚上,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公開群組,發布了一條向事主追款及作負面評論的帖文,並附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職員證照片,當中披露了事主的中英文姓名、公司名稱及事主的照片。

被捕人士正被扣查,私隱專員公署繼續調查案件,並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將他人「起底」,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 萬元及監禁5年。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公署短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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