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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李宇軒邀外國議員來港監選需25萬 Mark Simon大力支持轉帳倍增至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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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李宇軒邀外國議員來港監選需25萬 Mark Simon大力支持轉帳倍增至50萬

2024年04月17日 12:56 最後更新:04月18日 08:2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4月17日進行第六十二日聆訊。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第四日出庭作供,李宇軒在2019年區選前聯絡他,指會舉辦「監選團」及邀海外議員訪港,惟需25萬元,陳遂聯絡Mark Simon求助,對方表示「好有興趣」並大力支持,後轉賬50萬元給李宇軒。而區選後,陳與Mark Simon再次見面,對方提及網上平台宣傳及國際游說比登報更有效,又指「黃絲」勝選屬大勢所趨,指黎開始研究立會初選,陳透露2020年1月,黎告知已「攞咗個報價」,由歐洲公司做一個初選公投程式,冀在立會選舉大勝;另黎又把一間離岸公司及戶口轉至陳名下,Mark Simon倡作社運及國際文宣之用。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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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4月17日進行第六十二日聆訊。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第四日出庭作供,李宇軒在2019年區選前聯絡他,指會舉辦「監選團」及邀海外議員訪港,惟需25萬元,陳遂聯絡Mark Simon求助,對方表示「好有興趣」並大力支持,後轉賬50萬元給李宇軒。而區選後,陳與Mark Simon再次見面,對方提及網上平台宣傳及國際游說比登報更有效,又指「黃絲」勝選屬大勢所趨,指黎開始研究立會初選,陳透露2020年1月,黎告知已「攞咗個報價」,由歐洲公司做一個初選公投程式,冀在立會選舉大勝;另黎又把一間離岸公司及戶口轉至陳名下,Mark Simon倡作社運及國際文宣之用。

載着陳梓華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陳梓華 (網上截圖)

穿灰色西裝的陳梓華續接受控方問及2019年11月27日第三次與黎智英的會面情況,陳昨(16日)供稱,黎提及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才可延續反修例運動熱情,推爆政府,逼迫政府回應市民訴求。陳今指,黎透露欲支持「本土嘅力量」,陳認為意指「本土派」,引述黎稱當時「有一種聲音係另起爐灶,組織新嘅政黨」,惟黎不同意。

李宇軒欲舉辦監選團需25萬 暗示陳向Mark Simon求助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提供監選團名單 Mark Simon指「會大力支持」

黎將離岸公司轉移至陳名下 Mark Simon建議作社運及國際文宣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李宇軒赴美見議員 Mark Simon協助安排

黎的女兒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白色外套和白恤衫到庭,其妻和女兒續到庭聽審。

黎妻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六十一日的聆訊中,陳梓華供稱,Mark Simon曾提及黎智英可見美國官員,是付款給顧問公司,又得知時任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於2019年9月訪港,要求陳邀抗爭「前線」與對方會面,描述當時香港情況,做「民間游說」;陳指當時經歷721及831事件,政治氣氛激進,市民尋求對等,最後由李宇軒及前線示威者Cath與美議員會面。另陳於2019年11月13日到黎寓所飯局,期間黎提及若勇武派濫用暴力,會令反修例運動失去道德高地對抗政府,亦失去國際支持,要求陳再聯絡勇武派領袖;針對中大校園衝突及理大暴動事件,陳著黎留意部分勇武派名字,指牽涉屠龍小隊等。此外,黎籲「勇武派」在同年11.24區選前別生事,冀建立跨越勇武及「和理非」的「大台」,之後區選泛民大勝,黎指要配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推爆政府,逼迫政府回應訴求。

穿灰色西裝的陳梓華續接受控方問及2019年11月27日第三次與黎智英的會面情況,陳昨(16日)供稱,黎提及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才可延續反修例運動熱情,推爆政府,逼迫政府回應市民訴求。陳今指,黎透露欲支持「本土嘅力量」,陳認為意指「本土派」,引述黎稱當時「有一種聲音係另起爐灶,組織新嘅政黨」,惟黎不同意。

陳:黎欲建立領袖團隊來自3板塊  

陳指,「佢(黎)話歷史上嘅經驗係,如果當啲年青人去自己再組織政黨的話,就會令到個社會運動變質」,黎認為應以泛民思想為中心,以爭取民主。

控方問及,黎指要結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分別包括甚麼?陳稱,街頭力量意指街頭上遊行、示威者,「我諗包括堆勇武派」;議會力量則指區議員、立法會議員及 2020 年立法會選舉;國際力量是「國際線」,包括當時進行國際遊說的人、海外抗爭者,即海外支持反修例運動的「同路人」。陳指,黎欲建立領袖團隊,而此團隊分別來自「呢3個板塊」。

陳梓華 (網上截圖)

陳梓華 (網上截圖)

李宇軒欲舉辦監選團需25萬 暗示陳向Mark Simon求助  

控方另問及2019年11月區議會選舉的「監選團」,陳稱,區選前李宇軒致電給他表示會「搞一個監察區議會選舉嘅行動」,但資金不足,需25萬元,問陳可否協助,陳當時回應「要諗諗辦法」。陳指,當時李沒明確表明,但據其理解「佢好似之前咁,想暗示我搵黎智英同Mark Simon 幫手」。陳遂聯絡Mark Simon,提及李有意舉辦監選行動,當時Mark Simon顯得「好有興趣」,著陳提供內容及細節等。

陳之後向李宇軒轉述相關情況,陳問李「點解你哋唔直接聯絡?你哋已見過面,亦都交換咗聯絡方式」,但李稱「我講會好啲」。陳指,當時李談及「其實想做乜、佢點解會咁做」,而李指原本只有一名議員欲訪港監選,但後來「攬炒團隊」討論後,決定「發大嚟搞,咁所以就開始邀請啲議員嚟香港」,李指有議員確認會來港,部分未回覆,李提及包括英國、澳洲、日本等國會議員,嘗試接觸美國議員,故再需25萬元。

提供監選團名單  Mark Simon指「會大力支持」

陳問李「啲議員佢係受薪㗎嘛,佢哋嚟香港睇個選舉,究竟有咩支出」?陳當時指,酒店、機票等開支。陳當時稱會向Mark Simon轉達,「但最好你係有個名單,咩人會嚟,咁我就可以畀埋Mark Simon」。李最終為陳提供名單,陳再轉予Mark Simon。

陳供稱,及後Mark Simon致電關注名單上包括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陳遂向李宇軒查問,獲李確認,Mark Simon之後指「我哋會大力支持」,陳及後得知監選團稱為「EOM」(Election Observation Mission,監選團)。

Mark Simon轉帳50萬元予李宇軒進行監選團

陳續指,Mark Simon著陳提供李宇軒的銀行戶口號碼,指會直接與李聯絡,及後得知Mark Simon轉帳了50萬元給李,「係一個double」。陳稱,當李告知他後,陳回應「佢(Mark Simon)都冇咁樣畀過50萬我」、「你好犀利」,李回應「呢樣都唔犀利呀」,「另一個人仲 resourceful」,指李宗澤,他安排酒店等。陳稱,當時兩人沒談及為何Mark Simon會額外提供 25萬元予李宇軒。

陳與Mark Simon見面 提及網上平台宣傳及國際游說更有效

在控方提問下,陳又供稱2019年11月區選後,曾與Mark Simon於沙田君悅酒店見面,當時談及監選團情況,Mark Simon指「做得好好,呢啲就係佢哋想要嘅嘢」,又指好多民主派人士聯絡他及「佢老細」,尋求金錢上幫助,但Mark Simon稱「我老細好有錢,唔代表佢任何人都要贊助」,並指可決定細額款項,「但係大額呢,就需要佢老闆決定」。

陳續稱,Mark Simon形容李宇軒「每一次都係最後一刻搵人幫手」,指李「唔係好識做人」,希望陳續在中間作協調。當時Mark Simon又提及將來的文宣工作,應放棄登報,轉移至網上平台宣傳及國際游說工作,認為「咁樣係更有成效」,但當時沒提及哪種國際游說工作。

陳指,Mark Simon認為「唔係個個都會讀報紙」,且當時已有好多人關注香港情況,毋須靠登報引起關注,反而官員及政府更想知悉香港情況,所以更需國際游說,而游說針對反修例運動,希望國際間政府採取措施,逼港府回應市民要求。陳稱,市民要求包括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及落實雙普選。

Mark Simon指「黃絲」勝選大勢所趨 黎就初選公投程式取歐洲公司報價 

陳續稱,Mark Simon亦談及區選,他認為「黃絲」勝選屬大勢所趨,又表示與其老闆「開始研究緊初選,就希望延續呢股氣勢」,以在立法會選舉取得大勝,當中「黃絲」意指反修例運動的支持者。

法官李運騰聞言問及,二人會面時約在2019年12月,當時已有人談及立法會初選?陳回答指,及後於2020年1月時,黎智英告知已經「攞咗個報價,一間歐洲嘅公司,去做一個初選公投嘅程式」。至於Mark Simon 指,希望透過游說令國際政府採取措施,逼港府回應市民要求。控方問及,當時二人有否談及甚麼措施?陳指沒有,Mark Simon僅稱「do something at the international front(在國際線做一點事)」。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Mark Simon。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將離岸公司轉移至陳名下 Mark Simon建議作社運及國際文宣 

陳首次與Mark Simon會面時曾提及難在港開設離岸公司戶口,當時Mark Simon 稱「可以幫到」,陳今在庭上稱,區選後的會面,與Mark Simon再談此話題,指當時Mark Simon表示難以開設「BVI」(英屬處女群島)的離岸公司戶口,但指手上有兩間空置公司,而他與黎已商討過,表示可把其中一間轉予陳,「間公司會連埋一個本地戶口」。Mark Simon向陳介紹其助手Evan Lau跟進公司的轉名事宜。陳指,最終該公司於2020年初轉至自己名下,當時陳到壹傳媒大樓簽署轉讓文件,公司名為 「Lacock」,文件有黎智英簽署。

控方展示Lacock的銀行月結單,顯示2019年11月30日戶口有8萬元,陳確認,當接收公司時,戶口內有8萬元。陳與Mark Simon談及該8萬元,Mark Simon著「還返畀佢,叫我攞cash 畀佢」。但陳指,直至被捕前亦未還款予對方。

陳指,二人亦曾商討如何運用Lacock,當時自己想用作做生意。而Mark Simon建議可用作進行社會運動或國際文宣活動。控方問及,Mark Simon 有否提及如何用作國際游說之用?陳確認有,指因屬「公司匿名」,所以如果在海外與不同單位聯絡時,或可使用此公司。當與海外單位接洽時,均需轉款,「如果你唔想用自己名,咁就可以用呢間公司做,但我有同佢講我應該唔會啦」。

李宇軒赴美見議員 Mark Simon協助安排

控方續問及李宇軒與美參議員Rick Scott的會面。陳確認,除2019年9月兩人在港會面後,兩人亦於同年12月再會面。陳指,李宇軒曾致電指準備前往美國,「見吓啲政要」,但憂「自己飛咗過去之後,一個人都見唔到」。當時 SWHK(重光團隊)及「攬炒團隊」為他「拉緊關係」,李欲再與Rick Scott會面,希望陳提供協助,問「Mark Simon 嗰邊」可否提供協助。

而李亦知道朱牧民與黎智英及Mark Simon關係特別好,當時陳回應指「可以幫你問吓(Mark Simon)」。 陳遂致電Mark Simon,指李需要協助,Mark Simon問「呢一程李宇軒去,佢想 achieve到啲乜嘢,有冇咩人其實佢特別想見,同埋有冇其他嘢需要幫手」。陳向李轉達,李則指「想去見吓啲官員呢,就想講解下香港嘅情況,想做國際游說」,又稱考慮把制裁名單交予美國官員,因為「佢唔想兩手空空咁過去」。

陳把李宇軒的想法轉告Mark Simon,對方表「放心」,指會作出安排,著陳告知李「唔會一個人都見唔到」,「至少會見到Rick Scott」,亦會就朱牧民方面作出聯絡,著陳對李作出鼓勵,陳遂轉達Mark Simon 的說話,著李「放心去 network 下,加油」,又指可方便李與相關人物繼續「keep in touch」(保持聯絡),有助其將來的國際游說工作。

陳:李宇軒交待訪美行程 「影咗相、識咗人、畀咗制裁名單」 

至於李宇軒提及的制裁名單,陳稱,李在訪美之旅後才告知他,使用了SWHK版本的名單,李亦把制裁報告檔案連結傳予他,當時李同時指「同人影咗啲相、識咗啲人,同埋畀咗一份制裁名單」。

法官李運騰關注,聽起來李似乎正向陳匯報訪美事宜,他當時是視陳為朋友,抑或想陳把這些資訊轉告他人?陳回應指,李當時的確與他分享「做咗啲咩嘢」,而當時已決定由李「去打條國際線,佢特別同『攬炒巴』劉祖廸,喺唔同事務上面好多聯繫、比較緊密」。而陳本身沒參與他們的國際游說工作,所以當時李「話返畀我聽,其實佢做過啲乜嘢」。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今穿白色外套和白恤衫到庭,其妻和女兒續到庭聽審。

黎的女兒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的女兒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六十一日的聆訊中,陳梓華供稱,Mark Simon曾提及黎智英可見美國官員,是付款給顧問公司,又得知時任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於2019年9月訪港,要求陳邀抗爭「前線」與對方會面,描述當時香港情況,做「民間游說」;陳指當時經歷721及831事件,政治氣氛激進,市民尋求對等,最後由李宇軒及前線示威者Cath與美議員會面。另陳於2019年11月13日到黎寓所飯局,期間黎提及若勇武派濫用暴力,會令反修例運動失去道德高地對抗政府,亦失去國際支持,要求陳再聯絡勇武派領袖;針對中大校園衝突及理大暴動事件,陳著黎留意部分勇武派名字,指牽涉屠龍小隊等。此外,黎籲「勇武派」在同年11.24區選前別生事,冀建立跨越勇武及「和理非」的「大台」,之後區選泛民大勝,黎指要配合街頭、議會及國際力量,推爆政府,逼迫政府回應訴求。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3日進行第七十五日聆訊。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控方今傳召辯方團隊的律師何俊豪進行盤問。何確認於2021年12月初,已取得3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何又指,2024年1月29日張劍虹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首次提到《蘋果》工作平台Slack;何指辯方其後「唔容易」地取得相關Slack紀錄,並指是由黎智英女兒取得相關紀錄。

辯方律師何俊豪(右)今出庭作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何俊豪(右)今出庭作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申請重召控方從犯證人張劍虹,控方就此傳召辯方律師何俊豪作供,辯方指放棄部分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保護。何俊豪確認自己是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的事務律師,2006至2008年期間為見習律師,2009年至今負責刑事訴訟案件。

何俊豪確認2021年初已取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

何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代表黎,對本案案情熟悉。何指,從控方收取不少證人供詞,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他亦已閱讀。控方問及,2021年12月初,黎的法律代表已取得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何稱「確實日期唔知」,但12月應已收取相關供詞。

控方再問,黎的法律代表於2022年6月21日取得案件交付文件冊,當中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何稱「確實日期唔清楚,但一定有收到」,亦確認閱讀過張劍虹的供詞。控方問張的供詞有提到「飯盒會」、黎在「飯盒會」中的發言?何稱,距離看口供時已有一段時間,但他記得有提「飯盒會」,「但有提幾多、幾仔細要睇返先」。

控方展示,張劍虹於2021年12月1日、3日及2022年2月17日錄取的供詞、及陳沛敏於2021年12月 9日、2022年11月9日的供詞、及楊清奇於2021年7月18日的供詞,何確認當中部分內容提到「飯盒會」。

控方又指,黎的法律團隊於2023年12月29日獲得控方已修訂的開案陳詞,何是否同意控方當時沒有管有任何工作平台Slack紀錄?何同意。法官李運騰指,3名從犯證人的供詞很重要,也是控方依賴,何回應「當然啦」;李官再問,可以假定何俊豪會閱讀證人供詞多於一次?何同意。李官又指,何閱讀交付文件冊後,是否留意到控方沒有Slack 紀錄、「飯盒會」正式會議紀錄?何同意。

從犯證人張劍虹。(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從犯證人張劍虹。(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指於2024年1月張劍虹接受辯方盤問時才首提Slack平台

控方問及在2024年1月29日、本案第18日審訊,控方證人張劍虹首次提到Slack。 李官問張劍虹在控方主問時,沒提過 Slack?何稱「我都不是每天在法庭」,重申在1月29日、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先第一次聽到Slack呢樣嘢」。李官問到,Slack如何在張劍虹的盤問提出?何稱「法官都讚過我哋transcript(謄本)都打得幾好啦,我都要睇返先記得」。

控方指在當日審訊中,辯方指「飯盒會」前,會在Slack設立群組,何稱「係,似乎係咁樣,我都希望我哋法律團隊都confirm吓,我冇transcript喺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同意,這是內容大意。

辯方曾去信控方查問Slack平台紀錄 

控方問及,黎的法律團隊熟悉證人供詞,何是否同意他們有很多機會就Slack紀錄作調查?何稱「呢方面可能有少少唔同意」,辯方1月29日辯方盤問張劍虹下知悉Slack平台,辯方在2024年1月30日去信控方,希望得知控方會否有Slack平台紀錄。控方在2024年2月1日回覆辯方,表示控方沒有Slack平台的紀錄,辯方得悉後才盡力找辦法找出Slack平台的紀錄,而辯方幾經艱辛才在2024年2月26日拿到Slack平台的紀錄。 

法官李素蘭問到,Slack並非由張劍虹提出,而是由辯方提出?何稱「我理解係張劍虹提出」,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Slack」一字由他本人提出。法官李運騰提到,在第11日審訊中,張劍虹供稱「黎指派我做重點紀錄,吩咐我要跟進,依個係大概『飯盒會』流程」。辯方澄清,證人稱「重點紀錄」而非「會議紀錄」。

何:不容易取得Slack紀錄  

法官李運騰問到,何當時是否知道,是「飯盒會」的重點紀錄?何稱「當然確實字眼唔清楚,係開會定係minutes、attendee note」。何指,控方在2月1日回覆沒Slack紀錄後,辯方才開始調查,最終取得紀錄,形容過程「都唔容易㗎」。李再指,法律團隊愈早調查,愈早取得 Slack 紀錄?何回答「我都同意,但我哋真係1月29號先知道,張劍虹講完先知道,原來張劍虹喺Slack做 summary」。

控方問到,辯方沒理由不跟黎討論「飯盒會」內容?何指「我諗確實同客人講咗啲乜,就 LPP保障啦,但我哋當然有同客人攞指示,關於『飯盒會』講咗啲咩,但真係好抱歉,Slack呢啲咁嘅 record、關於張劍虹嘅point、summary,我哋真係喺1月29號先知」。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由黎的女兒通知有關Slack紀錄 

李官再問,黎的律師團隊有3次機會可針對Slack紀錄作調查,分別是首次取得證人供詞、交付文件冊及控方案情,何同意,「但係真係Slack呢樣嘢係冇出現過嘅」。控方問何稱在2月26日獲得 Slack紀錄,是由誰通知他?何稱是黎的女兒。

法官李素蘭問Slack紀錄是與《壹傳媒》或《蘋果》有關?何稱「其實我對Slack呢個程序、我對電腦都唔係咁叻,我知佢係一個chat group咁嘅形式」。辯方覆問,本案未被採用文件有多少?何稱,本案的未採用文件及被採用文件,是他任職律師15 年以來,「見過最多嘅文件」。何俊豪完成作供,案件押至本周二(14 日)下午續審,料由控辯雙方就申請重召張劍虹一事陳詞。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今穿白色外套,甫到庭跟其律師團隊商討,其妻女續到庭聽審。

黎妻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四日的聆訊中,由控方讀出專家證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城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講座教授王貴國書面供詞,王的報告列出美國實施一系列法案,包括制裁11名中港官員、終止香港特殊法律地位及移交逃犯等協議;另據2023年《香港政策法報告》指,自《國安法》實施後,美政府已根據行政命令,對42名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經濟制裁;針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王認為目標對象為「特殊引渡」、任意拘留,或在港作出嚴重侵犯人權行為人士,條文中的「負責」、「隨意」和「嚴重」為高度主觀用字,須與美國其他法律一同詮釋,認為無可避免造成誤解甚至濫用。

何俊豪(右)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作為黎的代表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俊豪(右)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作為黎的代表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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