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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黎要求約「攬炒巴」劉祖廸台北會面 商組領導團隊 欲主導國際線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陳梓華:黎要求約「攬炒巴」劉祖廸台北會面 商組領導團隊 欲主導國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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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黎要求約「攬炒巴」劉祖廸台北會面 商組領導團隊 欲主導國際線

2024年04月17日 17:24 最後更新:04月18日 08:23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二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作供指,2019年底黎智英要求同「攬炒巴」劉祖廸見面,因黎留意到「攬炒團隊」發展得好,且認為陳應可聯絡「攬炒巴」。陳遂赴英與劉祖廸會面,並轉告黎結合「鐵三角」力量組成領導團隊的想法,惟劉對黎「和理非」手段有保留,後陳把劉的猶豫轉告黎,黎認為國際支持比勇武派支持更重要,指年青人正「搶話語權」,認為應用「老泛民」作主流意見,團結國際線同「攬炒派」。陳認為黎欲主導「國際線」,並希望年輕人留意立會初選,爭取年輕人選票;而最終黎與劉祖廸相約於2020年初於台北會面。

控方問及2019年12月李宇軒訪美行程,陳有否通知其他人,陳指當時他曾WhatsApp Call致電黎,但沒有人接聽,故陳聯絡Mark Simon,才知黎智英「生日所以唔得閒」。控方提及,陳上午供稱當時已決定由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打國際線」,陳補充,2019年1至2月陳曾致電向Mark Simon透露李宇軒「同我講做過啲乜嘢」,包括李前往日本展示催淚彈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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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第六十二日聆訊下午繼續。 第五名從犯證人、律師助理陳梓華續作供指,2019年底黎智英要求同「攬炒巴」劉祖廸見面,因黎留意到「攬炒團隊」發展得好,且認為陳應可聯絡「攬炒巴」。陳遂赴英與劉祖廸會面,並轉告黎結合「鐵三角」力量組成領導團隊的想法,惟劉對黎「和理非」手段有保留,後陳把劉的猶豫轉告黎,黎認為國際支持比勇武派支持更重要,指年青人正「搶話語權」,認為應用「老泛民」作主流意見,團結國際線同「攬炒派」。陳認為黎欲主導「國際線」,並希望年輕人留意立會初選,爭取年輕人選票;而最終黎與劉祖廸相約於2020年初於台北會面。

「攬炒巴」劉祖廸

控方問及2019年12月李宇軒訪美行程,陳有否通知其他人,陳指當時他曾WhatsApp Call致電黎,但沒有人接聽,故陳聯絡Mark Simon,才知黎智英「生日所以唔得閒」。控方提及,陳上午供稱當時已決定由李宇軒及「攬炒巴」劉祖廸「打國際線」,陳補充,2019年1至2月陳曾致電向Mark Simon透露李宇軒「同我講做過啲乜嘢」,包括李前往日本展示催淚彈彈頭。

陳梓華在英期間曾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會面。

陳:黎要求與「攬炒巴」劉祖廸見面

陳於英國之行曾見「人權監察」羅傑斯

陳梓華再與黎智英在其座駕見面。(網上截圖)

陳:黎認為國際支持比勇武派支持更重要 指年青人正「搶話語權」

陳認為黎想主導國際線 冀陳轉告初選事宜 吸納年輕人選票

黎與「攬炒巴」台北會面 同場包括李永達、何俊仁及施明德夫婦

「攬炒巴」劉祖廸

「攬炒巴」劉祖廸

陳:黎要求與「攬炒巴」劉祖廸見面 

控方問及黎及陳於2019年12月的WhatsApp對話,當時陳表示「the guest agrees to fly to Jap for a meeting. I will be going to UK to see him.(嘉賓同意飛往日本參加會議。我會到英國見他。)」陳解釋,「the guest」是指劉祖廸,而當時黎要求與「攬炒巴」劉祖廸見面。

控方問為何黎要求與劉見面?陳指,早前與黎會面後,黎曾與他有電話聯絡,指黎留意到「攬炒團隊」「發展得好好」,黎又得悉陳無法聯絡勇武小隊,但指陳應可聯絡在國際線及文宣上較出名的「攬炒巴」,故陳聯絡劉祖廸,表達黎希望與劉會面,「見一見佢,了解佢嘅諗法」。陳指最終他於同年12月於英國與劉會面。

控方再展示陳和黎的WhatsApp 對話,陳向黎發訊息指「I am going to meet him in person this week. Then I will let you know in advance about his schedule. He feels right to meet you in taipei/ japan subject to you availability. (這星期我會親自與他見面,然後我會提前告訴你他的行程。他覺得在台北/日本與你會面合適,視乎你是否有空。)」

陳指黎冀與劉商組成「鐵三角」領導團隊 惟劉對「和理非」手段有保留

控方問及為何黎想與劉會面?陳指,黎想「傾吓組成嗰個領袖團隊嗰個諗法」。陳指,當他與劉會面時,把黎的想法,即結合「鐵三角」力量組成領袖團隊的想法告知劉,而劉當時有猶豫。陳指,劉對於黎認為應該以「和理非」抗爭手段作為主旨有保留。陳稱,當時提議劉及黎二人可直接對話,而且黎會負擔相關費用,包括機票及住宿等,最終劉同意與黎會面,於2020年1月在台北會面。

陳梓華在英期間曾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會面。

陳梓華在英期間曾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會面。

陳於英國之行曾見「人權監察」羅傑斯

陳又指,他到英國除與劉會面外,亦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會面。陳稱,黎本希望他再與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會面,但最終因對方沒空而未能成事。控方問及,為何黎想陳與奧爾頓勳爵及羅傑斯會面?陳解釋,因黎想他「識多啲人」,方便將來參與國際游說工作。

陳補充,他在英國與羅傑斯會面時,對方問及香港情況,及探討「會唔會有一啲途徑解決到啲矛盾」,即香港人同政府之間的矛盾,當時羅傑斯提議「我可唔可以將社會問題,例如反修例運動呢件事,放上去國際嘅法庭去解決」。陳解釋,羅傑斯相信最終要通過對話解決香港問題,對方又問「有冇一啲具體嘅嘢,其實我可以講到出嚟,要求到外國嘅人幫手」。陳又稱,羅傑斯當時問他接下來要做甚麼,陳透露會去見「攬炒巴」,羅傑斯「聽得明呢個字」,並表示「見過佢(『攬炒巴』劉祖廸)同識佢」。陳指,他之後有與黎及李宇軒提及英國之行情況,陳指當時由他自行負擔旅費,但最終黎向他退還款項。

陳:黎認為國際支持比勇武派支持更重要 指年青人正「搶話語權」

控方展示陳與黎於2019年12月31日的WhatsApp對話,黎發訊息建議與陳會面,二人再於黎的座駕內見面。當時黎希望陳向他講述在英國與劉祖廸見面的情況,陳遂指劉祖廸有猶豫,因劉認為黎對「勇武派」的取態,「似乎唔適合佢哋兩個見面」。陳又引述當時黎指「佢希望我明白,佢唔係唔支持勇武,只係佢需要迎合西方,去獲得國際嘅支持,所以佢需要有咁樣嘅姿態」。而黎又認為「無可否認地,國際嘅支持比起勇武派嘅支持更加重要」。

陳指,當時國際線上「係好亂嘅,有唔同嘅聲音,有人提倡港獨」,但亦有人只想捍衛「一國兩制」,亦有人提倡制裁或者封鎖香港,而黎認為「年青人喺度搶緊嗰個話語權」,即主流意見,而黎不同意此取態。陳續指,黎認為應用「『老泛民』嗰種思想去作為一種主流意見,同埋佢想團結國際線同埋攬炒派」。

陳梓華再與黎智英在其座駕見面。(網上截圖)

陳梓華再與黎智英在其座駕見面。(網上截圖)

陳認為黎想主導國際線 冀陳轉告初選事宜 吸納年輕人選票  

陳指,據其理解「佢(黎)想主導成條國際線」。陳稱,當日會面時,黎著他把當天內容,及後來「佢講初選嗰啲嘢,話畀年輕人知」,包括指年輕人應多注意選舉工作,「咁樣啲民氣先會集結,同埋佢講初選有啲好處」。

陳供稱,黎認為「搞初選」可集中「黃絲」票源,而由於2019年反修例運動有大量年輕人參與,黎認為初選可「吸納到呢啲年青人嘅票」,提高投票率;若有素人參選,如果素人在初選中敗選,最終立法會選舉時,相關票源「可以流落去佢哋啲老泛民嗰到」,其他候選人可以得到這些票源,最終可鞏固泛民立會議席。

陳:李宇軒對立會選舉無興趣

控方問及,陳有否把2019年12月與黎會面的內容轉告李宇軒?陳確認有轉達黎的意思,另包括黎將與「攬炒巴」劉祖廸會面、「黎智英唔想我哋咁搶咪、攞咗個話語權」及在國際線上應統一講「五大訴求」及初選等告知李。但陳稱,李當時回應,立法會選舉「有一段時間先到」,所以李沒興趣。

黎與「攬炒巴」台北會面 同場包括李永達、何俊仁及施明德夫婦 

控方再展示黎與陳於2020年1月2日的WhatsApp對話,當中黎問「Has our guest confirm the Taipei trip for Monday and Tuesday?(我們的嘉賓確定周一與周二在台北行程嗎?)」陳確認,「the guest」為劉祖廸。陳又確認,最終劉及黎於1月10至12日在台北會面,出席者包括陳本人、劉祖廸、黎智英、林姓女子,李永達夫婦、何俊仁夫婦及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夫婦。

控方問及,黎似乎在訊息中多次提及想與劉會面,為何黎想見劉?陳解釋,因黎「真係好想成立領袖團隊」,而劉則領導「攬炒團隊」及「SWHK」(重光團隊)。

控方另展示黎發訊息給陳,指「I don't know anyone who's free for you to meet because it's election time. If you want to meet施明德, a true revolutionary, I can arrange. (我不知道有任何人有空見你,因正值大選期間。如果你想見施明德、一位真正的革命者,我可安排。)」。

陳:黎曾問及李宇軒是否「港獨派」

陳又供稱,隨後再告知李宇軒指會到台灣「睇大選」,以及與黎會面,屆時再進行線上會議,但黎沒提及「可唔可以帶李宇軒」,陳亦沒問黎「李宇軒可唔可以去」,而李亦覺得無所謂。控方問及,陳有否於2020年1月向黎提及李宇軒?陳確認有,指眾籌時「統籌嗰個係佢(李)唔係我」。之後黎又曾問李宇軒是否「港獨派」,「我話我相信唔係」。黎又問為何陳沒去聯合國,「因為當時明明其實應該係我去講嘅,點解讓畀人哋」?陳在以上對話都提及李宇軒。

赴台北同行林姓女子 曾提供勇武派資訊

控方續問及2020年1月在台北的會面情況。陳稱,參與者包括一名林姓女子,當時他在Telegram群組提到與黎會面,有人提出欲與黎見面,就是姓林女子,她亦曾提供勇武派資訊。至於施明德,陳形容他是台灣民主運動人士,曾「坐咗好多年監」,曾發起「百萬人民倒扁運動」,而最令他印象深刻是「紅衫軍」事件,因陳與施見面時「佢有畀我睇」。

第三天與施明德會面 後返酒店開會 

控方續問及台北之行,陳憶述,當時抵達桃園機場後,再到君悅酒店休息,翌日陳及林姓女子由司機接送到位於陽明山的黎別墅會面,後陳、劉祖廸、黎智英、林姓女子4人午膳,該晚劉祖廸離席後,陳、黎智英、林姓女子、李永達夫婦、何俊仁夫婦及施明德夫婦在黎「屋企睇電視」直播台灣大選;而第三天行程則與施明德見面,劉祖廸及姓林女子亦有參與,之後再返回酒店與劉祖廸及李宇軒開網上會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3日進行第七十五日聆訊。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控方今傳召辯方團隊的律師何俊豪進行盤問。何確認於2021年12月初,已取得3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何又指,2024年1月29日張劍虹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首次提到《蘋果》工作平台Slack;何指辯方其後「唔容易」地取得相關Slack紀錄,並指是由黎智英女兒取得相關紀錄。

辯方律師何俊豪(右)今出庭作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何俊豪(右)今出庭作供。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申請重召控方從犯證人張劍虹,控方就此傳召辯方律師何俊豪作供,辯方指放棄部分法律專業保密權(LPP)的保護。何俊豪確認自己是羅拔臣律師事務所的事務律師,2006至2008年期間為見習律師,2009年至今負責刑事訴訟案件。

何俊豪確認2021年初已取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

何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代表黎,對本案案情熟悉。何指,從控方收取不少證人供詞,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的供詞,他亦已閱讀。控方問及,2021年12月初,黎的法律代表已取得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何稱「確實日期唔知」,但12月應已收取相關供詞。

控方再問,黎的法律代表於2022年6月21日取得案件交付文件冊,當中包括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供詞?何稱「確實日期唔清楚,但一定有收到」,亦確認閱讀過張劍虹的供詞。控方問張的供詞有提到「飯盒會」、黎在「飯盒會」中的發言?何稱,距離看口供時已有一段時間,但他記得有提「飯盒會」,「但有提幾多、幾仔細要睇返先」。

控方展示,張劍虹於2021年12月1日、3日及2022年2月17日錄取的供詞、及陳沛敏於2021年12月 9日、2022年11月9日的供詞、及楊清奇於2021年7月18日的供詞,何確認當中部分內容提到「飯盒會」。

控方又指,黎的法律團隊於2023年12月29日獲得控方已修訂的開案陳詞,何是否同意控方當時沒有管有任何工作平台Slack紀錄?何同意。法官李運騰指,3名從犯證人的供詞很重要,也是控方依賴,何回應「當然啦」;李官再問,可以假定何俊豪會閱讀證人供詞多於一次?何同意。李官又指,何閱讀交付文件冊後,是否留意到控方沒有Slack 紀錄、「飯盒會」正式會議紀錄?何同意。

從犯證人張劍虹。(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從犯證人張劍虹。(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指於2024年1月張劍虹接受辯方盤問時才首提Slack平台

控方問及在2024年1月29日、本案第18日審訊,控方證人張劍虹首次提到Slack。 李官問張劍虹在控方主問時,沒提過 Slack?何稱「我都不是每天在法庭」,重申在1月29日、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先第一次聽到Slack呢樣嘢」。李官問到,Slack如何在張劍虹的盤問提出?何稱「法官都讚過我哋transcript(謄本)都打得幾好啦,我都要睇返先記得」。

控方指在當日審訊中,辯方指「飯盒會」前,會在Slack設立群組,何稱「係,似乎係咁樣,我都希望我哋法律團隊都confirm吓,我冇transcript喺手」,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同意,這是內容大意。

辯方曾去信控方查問Slack平台紀錄 

控方問及,黎的法律團隊熟悉證人供詞,何是否同意他們有很多機會就Slack紀錄作調查?何稱「呢方面可能有少少唔同意」,辯方1月29日辯方盤問張劍虹下知悉Slack平台,辯方在2024年1月30日去信控方,希望得知控方會否有Slack平台紀錄。控方在2024年2月1日回覆辯方,表示控方沒有Slack平台的紀錄,辯方得悉後才盡力找辦法找出Slack平台的紀錄,而辯方幾經艱辛才在2024年2月26日拿到Slack平台的紀錄。 

法官李素蘭問到,Slack並非由張劍虹提出,而是由辯方提出?何稱「我理解係張劍虹提出」,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Slack」一字由他本人提出。法官李運騰提到,在第11日審訊中,張劍虹供稱「黎指派我做重點紀錄,吩咐我要跟進,依個係大概『飯盒會』流程」。辯方澄清,證人稱「重點紀錄」而非「會議紀錄」。

何:不容易取得Slack紀錄  

法官李運騰問到,何當時是否知道,是「飯盒會」的重點紀錄?何稱「當然確實字眼唔清楚,係開會定係minutes、attendee note」。何指,控方在2月1日回覆沒Slack紀錄後,辯方才開始調查,最終取得紀錄,形容過程「都唔容易㗎」。李再指,法律團隊愈早調查,愈早取得 Slack 紀錄?何回答「我都同意,但我哋真係1月29號先知道,張劍虹講完先知道,原來張劍虹喺Slack做 summary」。

控方問到,辯方沒理由不跟黎討論「飯盒會」內容?何指「我諗確實同客人講咗啲乜,就 LPP保障啦,但我哋當然有同客人攞指示,關於『飯盒會』講咗啲咩,但真係好抱歉,Slack呢啲咁嘅 record、關於張劍虹嘅point、summary,我哋真係喺1月29號先知」。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女兒。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何:由黎的女兒通知有關Slack紀錄 

李官再問,黎的律師團隊有3次機會可針對Slack紀錄作調查,分別是首次取得證人供詞、交付文件冊及控方案情,何同意,「但係真係Slack呢樣嘢係冇出現過嘅」。控方問何稱在2月26日獲得 Slack紀錄,是由誰通知他?何稱是黎的女兒。

法官李素蘭問Slack紀錄是與《壹傳媒》或《蘋果》有關?何稱「其實我對Slack呢個程序、我對電腦都唔係咁叻,我知佢係一個chat group咁嘅形式」。辯方覆問,本案未被採用文件有多少?何稱,本案的未採用文件及被採用文件,是他任職律師15 年以來,「見過最多嘅文件」。何俊豪完成作供,案件押至本周二(14 日)下午續審,料由控辯雙方就申請重召張劍虹一事陳詞。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今穿白色外套,甫到庭跟其律師團隊商討,其妻女續到庭聽審。

黎妻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妻今續到庭聽審。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四日的聆訊中,由控方讀出專家證人、浙江大學國際戰略與法律研究院院長、城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與比較法講座教授王貴國書面供詞,王的報告列出美國實施一系列法案,包括制裁11名中港官員、終止香港特殊法律地位及移交逃犯等協議;另據2023年《香港政策法報告》指,自《國安法》實施後,美政府已根據行政命令,對42名中國和香港官員實施經濟制裁;針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王認為目標對象為「特殊引渡」、任意拘留,或在港作出嚴重侵犯人權行為人士,條文中的「負責」、「隨意」和「嚴重」為高度主觀用字,須與美國其他法律一同詮釋,認為無可避免造成誤解甚至濫用。

何俊豪(右)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作為黎的代表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何俊豪(右)確認,由2020年8月10日黎被捕起已作為黎的代表律師。(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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